最近党中央对处理非正常上访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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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处置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处置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正常上访行为作如下处理:
(一)进京非正常上访的行为
凡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居住地基层公安机关进行告诫后,交由所在区(市)县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教育,指出其危害和后果,引导其通过正常法定渠道反映诉求。
(二)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
以静坐或采取其他方法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聚众围堵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信访活动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在信访活动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重点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的行为
在市政中心等重要场所,或者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上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跪地喊冤、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或采用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二)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五)信访人到非信访接待场所和机关走访的行为
信访人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到非信访接待场所和机关走访,不听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六)多人走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的行为
多人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不听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七)在信访过程中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在信访过程中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项、第四十二条(二)项、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解救被侵害人,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损毁公私财物,或者弃留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行为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精神病人、伤者、残疾人、幼婴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听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并责令将上述人员带回。弃留人拒不带回的,被弃留人由民政部门处置,费用由弃留人自行负责。
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其他公共场所抬摆花圈、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二)项、第六十五条(二)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九)煽动、教唆、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行为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等方法扰乱信访秩序或者社会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fz173._最近党中央对处理非正常上访有什么规定。
对教唆他人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等方法扰乱信访秩序或者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阻挠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的行为
采取堵门、堵路或者其他方法,聚众阻挠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情节严重的,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案结事了,又继续上访的行为
经司法机关申诉复查终结,或者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处理终结,或者调处结案并承诺不再上访,以又同一事实、同一理由继续上访,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符合劳动教养的呈报劳动教养。(十二)以递交信访材料为名影响交通的行为
以递交信访材料为名、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或者在信访活动中采取静坐等方法堵塞、阻断交通,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聚众堵塞、阻断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追究首要分子刑事责任。
(十三)上访时非法携带枪子、弹药、管制刀具、其它危险物质,或者实施自伤、自残、自杀的行为上访时非法携带枪子、弹药、管制刀具或其它危险物质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在信访接待所、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实施自伤、自残、自杀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二)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采取爆炸、放火或者其他危险方法自伤、自残、自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原文.fz173._最近党中央对处理非正常上访有什么规定。
14种“非正常上访行为”
(一)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新华门、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政治敏感地区和省、市、区党政机关等非《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场所信访的行为。
(二)未经批准在市委、市民中心等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市民广场等重要场所或会展中心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主要场所,非法聚集、滞留、围堵出入口、游行、示威或者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信访时采取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出示状纸、散发上访材料、静坐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四)滞留、占据信访接待场所,或者将老人、病人、残疾人、婴幼儿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行为。
(五)以信访为名,阻挠干扰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等正常活动的行为。
(六)信访时出现拦截、强登机动车辆,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堵塞道路、阻断交通等破坏交通秩序的行为。
(七)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或采取传播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摆放尸体、骨灰盒等容易造成公众心理恐慌的手段相要挟的行为。
(八)信访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传染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行为。
(九)信访时纠缠、侮辱、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扬言实施杀人、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等恐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人身安全,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伤害他人的行为。
(十)信访时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行为。
(十一)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教唆、幕后操纵他人上访的行为。
(十二)信访时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
(十三)信访时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十四)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三】:非正常上访处理方案克州师范(三中)关于“非正常上访”事件
处置方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群众非正常上访事件,维护我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信访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我校成立群众非正常上访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柴春华副校长
副组长:吾斯曼哈力.朱马西
成员:美丽开、肖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二、处置原则
㈠、坚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本校。㈡、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突发性群众上访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㈢、及时沟通,把握事态动向。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应立即按照处置方案进行处置,成员间要互通情况并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㈣、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要将上访群众妥善安置,按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处置小组组长批示(组长不在,经副组长批示)意见接访。
三、工作职责
㈠、突发性上访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信访动态,要突出做好预防工作;负责与相关科室一起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参与研究答复意见、解释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将上访事件总体情况上报领导,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落实领导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理上访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通知所涉及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件解决的跟踪、催办、反馈工作。
㈡保卫部门要加强前门值班人员的管理,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必要时可调动全部力量,确保我校安全。
㈢办公室负责上访群众的食宿安排、车辆及返程车票等服务性工作。
㈣我校接到信访通知后,组长或副组长要在五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与接访工作。接待时要态度和蔼,做到耐心解释,避免激化矛盾。
㈤各科室、年级组要密切关注本部门信访动态,做好预防工作。一旦接到上级通知,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往现场参加接待和劝返工作。
四、处置程序
(一)、办公室和保卫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并迅速赶往现场,做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如领导有指示,则按指示办理。
(二)、接到上访事件后,要对上访人员进行劝返,办公室可视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三)、对下列非正常上访行为,在劝说无效后,可商请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
1、纠缠、侮辱、殴打接待人员的;
2、严重损坏接待场所公共财物的;
3、已经接待处理或已结案,不返回原单位仍来支行找领导纠缠的;
4、威胁领导或其他接待工作人员,要以武力或暴力进行滋事的;
5、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精神不正常的;
6、在接待过程中发生信访人自杀、自残或急病发作的,在场接待工作人员要立即拨打110、120电话,以最快速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7、其他违反《信访条例》和扰乱公共秩序、需要强制带离的。
校工会
【四】:关于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违法犯罪的通告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邯郸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违法犯罪的通告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信访人或信访群体置国家《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不顾,肆意采取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堵塞、阻断交通等非法手段和方式进行上访,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信访人信访应当遵守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在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围、公共场所或者到外国使领馆区、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所在地实施静坐、打标语横幅、穿状衣、呼口号、散发诉状、张贴、摊摆大小字报;
(二)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堵公务车辆,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三)以任何借口堵占公路、铁路、城镇街道,设置路障,拦截车辆和行人,阻断交通,扰乱交通秩序;
(四)侮辱、威胁、殴打国家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或者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进入国家机关及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或者以上访制造社会影响为由,进行敲诈勒索、借机敛财;
(六)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要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七)实施跳河、跳楼、跳桥、攀爬建筑物制造社会影响,或者采取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八)在社会上或者通过网站、论坛、短信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制造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九)同一诉求多人(五人以上)以信访为名进行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国家机关
办公秩序。
三、对非正常上访发生的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制止、劝离、命令解散,经劝阻无效的,强行驱散或带离现场依法处理。
四、对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给予训诫、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非正常上访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各级公、检、法机关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对非正常违法上访的策划者、组织者、串联者和幕后指使者,坚决依法从重处理。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五】:信访办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是改正错误,避免以后再犯的一剂“良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信访办述职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更多资讯尽在述职报告栏目!
信访办述职报告(一)我于xx年7月至xx年5在区信访办任信访办主任一职,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市信访工作有关规定,立足区情,通过狠抓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强化信访工作措施,积极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落实“xxxx”的重要思想,本着“执政为民、依法信访”和“以人为本、以情治访”的工作理念,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扎扎实实地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大了依法信访工作力度,妥善处理信访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关口前移、变上访为下访,完善百姓快速处理机制等措施,确保了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并使我区的信访工作在全市取得了优异成绩,xx年、xx年连续两年综合工作总分位居全市第一;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连续四年获全市第一;区长信访电话工作三次名列全市第一。
一、提高认识,加强党性原则
首先,在政治上能够做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xxxx”的重要思想,始终与区委、区政府保持一致,按照市、区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实际问题。其次,在思想上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特别在办领导的组织下系统地学习了“xxxx”重要思想,党的xx大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了自己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学习认识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必须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必须坚持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尤其是在《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到信访工作纲领性意见,即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对信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第三,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信访工作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宣传,熟悉和掌握了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运用到各类信访问题中,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
二、提高水平,完成各项工作
信访办是全区信访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部门,是错综复杂、矛盾繁多的工作,信访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信访办的主要领导,能够加强自身的工作主动性,带领本办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度落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上。加强内部管理,完成责任分工,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问题。
(一)来访。一是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接待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多渠道疏通,且得到了相关部门和上访群众的认可。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接待、亲自协调。二是选择重点、难点问题,追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有效地提高了信访问题的结案率。三是定期排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全区各单位对潜在的上访因素及时预报,以便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同时报送市信访办。四是对发生越级到国家、省、市及区内重大信访问题形成通报制度,将各部门疏漏和问题及时传感给区委、区政府,便于领导指导下步工作。五是及时完成了省、市交办函。
(二)来电。一是进一步完善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xx年6月我区建立的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增强了政府对信访问题的处理能力,加快了处理速度。对于减少社会矛盾、净化社会风气、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xx对全区22个街道办事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六项工作制度,为求助百姓服务。
二是建立求助便利,覆盖全区的百姓求助调处中心。以区长信访电话为龙头,全区22个街道办事处、近百个社区和区政府网站,直接接报和受理百姓求助信息,形成了社区、街道办事处、区长信访电话的“三级网络”和社区、街道办事处、区长信访电话、区政府网站“四个窗口”的传递受理系统和服务网络。三是建立传递快捷,反应迅疾的快速处理机制。各受理窗口能够迅速、准确地向相关处理单位进行转办。各职能单位及时提出办理意见,明确标准、责任人、办理时限,通过快速反应,迅速解决问题四是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协调机制。区长信访电话办公室在机制中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办,对不能按时限完成的,将启动督办机制,确保各项问题的解决。
(三)综合工作。一是编发《**区信访动态》,调动各部门信访工作积极性。介绍了区级领导以身作则抓信访的典型事例,基层部门先进个人和组织,典型信访问题的处理,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提高了整体信访工作水平。二是编发《信访情况通报》,及时反馈信访工作情况。信访办每月定期编发月份信访情况通报,总结上月信访工作总体情况,分析经验和不足,预测下月热点问题,将《信访情况通报》发到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全区各单位、部门,及时为区领导和全区各部门了解我区信访形势,做好下步信访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充分发挥了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对信访问题处理好的单位、部门和对没有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问题未处理到位的单位、部门,区信访办整理情况,上报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奖励性通报或批评性通报,以鼓励先进,推动各部门信访工作积极性。
三、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信访办作为综合协调部门,是区委、区政府窗口部门,主要是为基层、领导和群众服务。妥善协调好各部门积极开展信访工作,形成全区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是信访办第一要务。一是在接待中,遇到较为复杂的信访问题,能够及时召开协调会进行解决。在协调中,充分落实发案、执法、稳定和保障责任制,按照“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处理原则进行解决。对疑难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妥善处置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使全区信访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二是在每周三的区级领导接待日中,有效组织了发案、执法等部门一同与领导进行接待工作,按照领导的接待意见,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了各部门信访工作,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落实省、市信访工作“三包一保”的要求,对全区发生的信访问题全部落实了领导包案责任制。
四、廉洁自律,树立公务员形象
工作中认真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在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勒、卡的不廉行为,有效地树立了区委、区政府窗口形象。在工作量较大,任务紧的形势下,牺牲个人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省、市信访办和区委、区政府的认可。以信访工作为己任,真诚待人,团结同志,认真做事,不以权谋私,注重搞好班子之间的配合与沟通。
另外,信访办在xx年5月以后财务管理从区政府办分离出来。一年来,在财务管理方面,能够按照财经法规处理单位的经济事项,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年来没有任何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述职人:20xx年xx月xx日信访办述职报告(二)我自20xx年月日开始担任铁西路街道信访办主任一职,在此之前曾先后在街道社区和招商部门挂职工作,11月开始又抽调到新安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为我市“城建三年计划”服务。一年来,我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街道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自身本职岗位,从服从服务于街道中心工作大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志,履职尽责扎实做好组织安排的每一项工作,兢兢业业恪守共产党员的各项义务。时刻牢记并坚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的职责与本分。为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构建“和谐铁西”作出了自己应做的贡献,得到了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下面,按照区委要求,我将一年来履行党员义务及工作、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㈠增强学习意识,常保进取之志
注重加强自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和永葆党的先进性的本质要求。做为党员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要有与时俱进、切合实际的理解,切实重视理论与具体实践的结合。为此我严格按照区委“党
建促和谐、和谐促发展”的党建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尤其是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努力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在学习中我能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做到对新的精神和政策及时掌握、活学活用。在具体工作上我能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总结,努力使自己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㈡增强公仆意识,常修为政之德
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的首要义务和永葆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思想认识的模糊和错误方面是第一要务。为此我严格按照区委“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把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放在首位。以改进作风为契机,要求自己和周围同志不管在什么时候,干什么事,都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当好人民公仆。时时刻刻以党性党纪规范自身行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具体工作中,公仆意识在先,服务意识在先,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通过学习和实践中的不断总结,不断改造自身的世界观,坚定党性观念,提高理论修养,切实树立了公仆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㈢增强责任意识,常怀律己之心
严守党的组织纪律,恪守党员本分,是党员干部根本义务和永葆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信访办是党和政府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窗口,是党与广大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因此信访干部的操守行为不仅是个人品德形象的标志,而且更是我们党能否为群众分忧解愁,在群众中有无威信,能否成为群众贴心领导者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党的先进性决定了我们干部只能是廉洁自律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兵。
为此在工作中我始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腐朽思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能够忠于职守,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规定,并通过自身行动带动周围同志大力倡导社会主义价值观、道德观,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生活中我坚持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把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未违反过党的纪律。
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㈠在社区期间履职情况
㈡在招商期间履职情况
㈢任信访办主任期间履职情况
信访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为民办事的有效途径,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基础工作。担任信访办主任一职后,为了把信访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做了如下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文件及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接手信访办工作后,为了尽快适应岗位、进入角色,我认真学习了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发【2007】5号,豫发
【2007】21号、豫发【2007】22号、中纪委、三部局“两个规定”、安发【2002】12号文件等一系列文件及2009年1月19日安阳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这几个文件对于强化各级领导信访责任、解决目前信访突出问题、破解信访难题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将文件的学习领会放在工作布局中的重要位臵,做到了主动学、具体学、逐条学,以用促学、学以致用。
2、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突出体现人文关怀。为了切实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我本着“以人为本、以情治访”的工作理念和突出体现“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的工作新思路,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思想认识上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倾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始终以爱心、耐心、诚心、热心,倾听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帮助上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担任信访办主任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起人次,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正当诉求基本上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地处理。
3、认真落实交办案件,改进思路注重实效。做好信访.fz173._最近党中央对处理非正常上访有什么规定。
工作接待是基础,办理才是关键、是根本。多数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问题,光靠解释是不能令群众满意的。所以,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意识,既要注重时效性,更要强调实效性。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到手后已经不是“第一时间”,在及时处理的同时,更应该强调实效,避免问题进一步迁延放大。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我采取了分类细化、一案一策、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首先,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信访问题,因案施策,做到“一案一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不搞“一刀切”。
其次,对复杂疑难案件,成立居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参加的工作组,充分利用群众路线,群策群力,对复杂疑难问题深入调查,细致摸底,审慎处理,争取能够在“第一时间”拿出切中实际、群众接受的处理办法,避免问题反复“回炉”,以至失去群众的信任。再次,对于能够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和因对法律法规缺乏认识而引发的问题,充分利用法律服务所人员的作用,以案讲法,以法讲案,消除信访人员对法律和政策的不明和误解,引导群众正确利用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如王玉清、王月英、宋树芹涉法涉诉案件,经信访办人员和法律人员就其问题多次讲解法律程序和规定,促使他们有序上访。
㈣在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期间履职情况
三、20xx年的工作规划
㈠基本工作思路
2011年,在服务街道阶段性中心工作及新安庄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同时,在信访办本职工作方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控制赴市以上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切实维护我办政治稳定,努力构建和谐街道。
㈡主要工作预期目标
我办信访工作总体目标是:无赴京、省、市集体上访,赴省个人上访重访率不超过8%,赴市个人上访重访率不超过10%,来区个人上访重访率不超过12%。有效初信受理率和办理率85%,网上信访答复率100%,老户稳控率90%,控制率100%;按期结案率95%,年终结案率100%;
㈢具体工作安排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区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基层、进村(社区)入户,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对上级交办和本级排查的矛盾纠纷案件,都要及时建立工作台帐,逐案建立责任制度,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切实解决问题。
2、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十项制度
⑴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增开。召开时间为3月、6月、9月、12月。
⑵班子成员除每周三和重要敏感时期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外,还要做到有访必接。领导接待日要做到有访接访,无来访预约或下访,切实把领导接待日变成信访工作日。
⑶班子成员对上级转办和本级收到的人民群众来信必须全部阅批,并做到批办意见具体,案案有结果。
⑷对上级交办的所有信访案件和本级受理的重要信访案件,都要实行领导包案,并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
⑸制定好本级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一把手对副职要签订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对基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信访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⑹每月召开一次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会议,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并限期解决。
⑺认真落实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对10人、30人、5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事前报告率要分别达到85%、95%、100%。
⑻每季度必须向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信访工作综合情况(如有情况及时汇报),全年不少于4次。
⑼对群众来信反映有实质内容且重信3件以上的写信人、对信访问题已立案交办且处理过,但仍未停访息诉的上访人,包案领导同志和信访办都要适时进行回访,做好稳定工作,减少重信重访。
⑽办事处、任家庄村、各社区要按规定落实信访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不得少于12次。党政一把手是本级信访例会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亲自主持会议、亲自询查问案、亲自拍板定案、亲自抓好落实。凡是区以上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本级重要信访问题都要上例会进行研究。
3、切实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
⑴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每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前都要专题召开党工委专题会和矛盾纠纷排查会,安排部署信访工作,排查重大不稳定因素,掌握情况,摸清底数。
⑵要落实好领导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制度
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要实行领导天天公开挂牌接待上访群众,对接待的问题一律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切实把群众吸引在当地,稳定在当地。
⑶要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
重要时期要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信息畅通,不出现误时误事现象。
⑷要强化领导包案
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一定要把领导包案落到实处,杜绝发生赴京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以及恶性上访。凡因领导包案不负责任发生赴京、赴省越级上访的,要发生一起、通报一起、追究一起,确保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落到实处。
4、加大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力度
⑴要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重信重访和信访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逐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
⑵要切实加强立案交办工作对区以上转交的信访事项,都要全部立案查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自立案率,自立案率要达到100%。
⑶要严格控制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重信重访,杜绝恶性上访对发生越级赴市以上集体上访、重信重访,尤其是非正常上访和恶性上访的,要严格按照豫办[2007]20号、安发[2002]12号、殷办[2008]6号文件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谁惹事、追究谁”,尤其是要加大对源头预防责任、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和领导包案责任的追究力度。
述职人:01hn.20xx年xx月xx日信访办述职报告(三)大家好!下面我将20xx年的工作、学习情况向大家简要汇报,恳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年来,在领导的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我本着“稳定高于一切”的中心思想,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维护一方的社会稳定。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信访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均是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今年市、区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又强调做好初信初访、人口调控等重点工作,对我这名稳定信访条线上的新兵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为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不断加强学习,一是向领导学、向前辈学、向同事学,学习他们处理问题丰富的工作经验;二是向书本学,学习稳定、信访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理论知识、学习“八项规定”的廉政知识,全面的提升自己;三是向实践学,边工作、边学习、边提高,和科室同事、基层维稳干部一起面对各种矛盾、挑战,逐一研究化解,年内还参加市、区两级政法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做好稳定、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不断巩固提升,筑牢平安根基
社会稳定工作不断延续深化,禁毒、反邪教、平安社区创建、社会综合治理获得市级先进。一是加强信息网格建设。镇级层面开办《平安**》工作简报,村居层面建立信息报送通道,及时收集反馈每月全镇面上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工作;二是构建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平台,不断强化源头治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结合亚信峰会、十八1届四中全会、APEC峰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次牵头开展“扫黄打非”、“非法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