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
详细内容
'第一篇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
《2016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1.5亿元,失业保险2000万元,工伤保险1020万元,生育保险680万元;
2、社会保险费全年征收率不低于98%;
3、清收陈欠社会保险费200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社保费征缴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保费征缴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按下列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注重加强协调配合。
1、税政法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社保费征缴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考核督察等工作。
(2)负责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社保登记信息、注销信息、应征计划信息、入库信息的交互传递。
(3)负责单位缴费人征缴计划按月(每月10日前)导入
大集中系统和征缴计划维护工作。
(4)负责按月进行征缴入库明细信息与征缴计划明细信息
分析比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单位缴费人缴费及欠费情况。
(6)负责办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欠费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工作职责
(1)负责每月11日、21日、30日三次向税政科提供大集中系统内有征缴计划而未缴纳的各项社保费明细信息。
(2)负责按月向税政科提供社保费实际征收明细信息。
(3)负责社保费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3、第一税务分局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类缴费人进行社保费征收管理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辅导工作。
(2)社保登记工作。及时接收人社部门的社保登记(变更)信息并完整、准确地导入大集中系统,及时将社保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相关联(无税务登记的缴费人办理独立社保登记),及时签订三方扣款协议和扣款账户信息录入(维护)大集中系统工作。
(3)征收入库工作。对电子扣款缴费人,从每月11日开始至月末,按日发送2次系统扣款通知,并将扣款失败电子信息,按次放在县局FTp指定文件夹下;对门临申报缴费人,根据纸质征缴计划信息、税政科集中发送的征缴计划(未录入系统部分)信息、缴费人提供的《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上注明的欠费信息当场分析录入大集中系统,并按规定解缴入库;对零散缴费人,指引到相关银行缴纳各项社保费,对各银行代收的各项社保费及时解缴入库。对缴费人逾期缴纳的各项社保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书面催缴工作。每月21日对当月未按征缴计划缴纳社保费的新增欠费单位进行书面催缴,制作并送达书面《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并将《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清册在限缴期内传递到各税源管理分局。
(5)注销社保登记工作。对单位缴费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根据其提供的人社部缴清社保费、同意注销登记等书面证明材料,将系统内社保登记注销;并按月将单位缴费人注销税务登记信息反馈至税政科和各税源管理分局。
4、税源管理局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工作。配合、协助第一税务分局做好社保费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辅导工作。
(2)登记管理工作。对新设立税务登记纳税人及时通知其办理社保登记和签订三方扣缴协议;对实行上门缴费的行政事业单位逐步通知其签订三方扣缴协议,争取八月底前网上扣缴面95%以上。对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进行社保登记注销清算审核工作。
(3)征收催缴工作。每月申报期内密切关注扣款失败信息和集中导入征缴计划实行门临征收未及时缴费信息,对扣款失败信息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申报期最后三天对集中导入征缴计划实行门临征收未及时缴费的缴费人及时友情提醒到办税服务厅缴费。
每月申报期后对当月新增的久费人及时进行实地或电话催缴工作;对《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久费且未纳入欠费管理的缴费人,制作并送达书面处理决定书。
(4)欠费管理工作。应对存在往年陈欠社会保险费和当年发生连续二次(含)以上新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进行欠费管理,对欠费单位分为无缴费能力、有部分缴费能力、有缴费能力三种类型分别进行分类管理。
一是对无缴费能力单位管理:对无缴费能力单位,各税源管理分局应及时进行认定,并对其进行跟踪管理,一旦经营状况好转,有缴费能力时应及时清理欠费。按月将无缴费能力单位清单及跟踪管理情况表报送税政科备案。
无缴费能力单位包括破产(关闭)企业、失踪企业、空挂企业。
破产(关闭)企业是指已依法破产关闭、已责令关闭、已自行解散关闭,并已完成清算的企业;
失踪企业是指原有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且已无法找到地址、无法联系、税务管理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未注销);
空挂企业是指已注销税务登记或工商登记,但人员尚未转出,社保关系仍然存在且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的企业。
二是对有部分缴费能力单位管理:对有部分缴费能力单位,各税源管理分局应按季进行催缴,视缴费能力制定分阶段还欠计划,拒不履行还欠计划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月将无缴费能力单位清单及跟踪管理情况报送税政科备案。
部分缴费能力单位包括待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停产企业、空壳企业、资金困难企业。
待破产企业只指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以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为准)。
特困企业是指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或月平均发放生活费在法定生活保障线以下,且连续3个月未缴费的困难企业。
停产企业是指连续停产或未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个月以上,且连续3个月未缴费的企业。
空壳企业是指企业架构仍然存在,但其主要资产在兼并、重组、分立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已归属于新成立企业或其他企业且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的企业。
资金困难企业是指仍在继续生产经营并正常发放职工工资,但确因不可抗力及生产经营周期造成资金紧张暂时无能力缴费的企业。
三是对有缴费能力单位的管理:有缴费能力单位指生产经营正常或基本正常,能够或者基本正常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对有缴费能力而发生欠费的单位,税源管理分局应按月催缴,拒不缴纳的,处理决定书送达三个月后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2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实现全县药店、酒店、餐饮单位“五险”新增加300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0人,失业保险300人、工伤保险300人、生育保险90人。
三、工作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
根据工作安排,召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专题动员会,安排部署活动,调查单位用工和参保情况并下达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1.大力宣传、营造参保氛围。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宣传信息,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为推进社保扩面征缴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分组深入药店、酒店、餐饮单位,摸清底数,开展面对面宣传,讲政策、道好处、算细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取得企业主、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调查摸底、掌握用工参保信息。调查摸底的重点:全县药店、酒店、餐饮及洗化用品经营单位。调查摸底内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及缴费情况、社会保障服务需求,各小组对用人单位要进行逐一核实、登记,摸清用工和参保情况,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打下基础。
3.任务分配:
餐饮科:养老保险15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5人、失业保险150人、工伤保险150人、生育保险45人。
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养老保险15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5人、失业保险150人、工伤保险150人、生育保险45人。
各科室认真对照工作要求给予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5—10月份的6个月时间,从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用工数量较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入手,以动员引导为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力争5月份完成目标任务30%,6月份完成目标任务60%,7月份完成目标任务90%,8月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考评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考核小组,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兑现奖惩,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
2016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基金的征缴清欠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重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和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及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保法律意识,强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缴费意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要求,以社会保险扩面、清欠为重点,确保2016年度社会保险各项扩面征缴任务全面完成,努力构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工伤有助、和谐发展”的新大名。
二、目标任务
工作各项目标完成要求: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1500人;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增300人,机关事业单位完成养老保险单位欠费的30%以上;3、工伤保险新增800人;4、失业保险新增500人;5、工伤保险清欠30%以上;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成65390人;7、城乡居民保扩面新增人数、基金征缴金额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95%以上,入库率、建档率、发放率分别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0日前)
召开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并落实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大会精神,分析当前全县社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压死责任、强化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力度,为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社会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7月11日至10月10日)
(一)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重点
1、扩大覆盖范围。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财政全额、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凡本县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条件人员,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严格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违反《社会保险法》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大清欠力度。社会保障中心要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限期缴纳,本次活动期间,滞纳金可视实际情况予以缓缴。因欠缴数额过大,不能一次性偿还的,由县社保中心与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签订缓缴协议,分期分批缴纳。能足额清偿的坚决予以清偿,要做到应缴尽缴。
3、实现重点突破。工作中,要坚持全面部署,重点突破。2016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的重点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和法人代表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及获得有关荣誉称号的企业,要带头参保,达到全员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的重点是财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要及时,缴费要足额;社会保险费清欠的重点是欠费较多的各机关事业单位。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步骤
1、参保登记缴费(7月12日至7月23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有关证件到村委会、街道办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村协办员对有关材料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将收缴的保险费存入农保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2、数据汇总(7月24日至7月31日):乡(镇)经办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参保缴费材料、待遇审核、数据入库、村级公示等工作,并于7月底前将参保档案、参保明细表、参保汇总表、缴费汇总表、缴费明细表、领取汇总表、领取明细表以及缴费回执等材料进行整理、上报县农保中心。经县农保中心复核后进行归档、建立信息库、开具社会保险费专用缴费凭证、交村委会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明细进行公示、待遇发放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通报(8月1日至8月2日):(1)县城乡居民保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验收细则对各乡(镇)的城乡居民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分排名;(2)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乡镇、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通报(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各成员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报送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将予以通报。
四、职责分工
为保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大名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孟凡雄同志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胡发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审计局、总工会、信访局、法院、工信局、质监局、公安局、监察局、国土局、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商务局、交运局、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朱献东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百日会战”活动的具体工作,定期向县领导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设《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从会议当天开始,每晚《大名新闻》后,序列播放《社会保险法》全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等。并采取跟踪报道的形式,对参保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弘扬,对反面典型给予电视曝光;设立专线电话,主动接受咨询,印制《社会保险法》摘要等宣传资料,发送到各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小区;各乡(镇)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把推进城乡居民保制度的道理讲清、政策讲透,使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是协调联动。人社局负责全县扩面工作的组织协调,按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情况;劳动监察机构重点对全县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使社会保险监察职能,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本地逐门逐户“地毯式”的检查工作。活动期间,对于正常缴税但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未足额缴费的重点企业,要求监察入户率达到100%;对于非重点企业,要求参保率不低于80%;地税部门要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力度,每月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新办税务登记纳税的资料,对未参保单位暂缓办理税务验证、购领发票手续,促其限期办理社保登记,按时缴纳社保费。财政部门要落实城乡居民保补贴资金,保证把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划拨并配合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工商部门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提供民营企业基本情况,利用执照年检、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参保缴费,对不参保缴费的不予年检;工信局要把民营企业参保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各企业法人代表认真学习《社保保险法》,引导和督促企业按规定参保;县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县公安局负责户籍的认定,应如实提供养老金领取人的年龄证明,并为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提供死亡人员注销户口证明;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情况调查,并配合做好其享受政府补贴资格审核;县政府督查室和监察部门要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履行社会保险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的推进工作。另外,对不依法参保缴费的单位,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评先评优、评模;税务部门要采取停供发票、冻结账户直至实行强制预征;公安部门不予批办单位负责人出国出境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批准购买小轿车等非生产经营性控购商品。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城乡居民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强化督导。活动期间,由政府督查室成立督导组对这项工作进行严格督导检查。成立五个工作组,由社保中心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审核;由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县地税局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县农保中心成立两个工作组,负责下乡督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四是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的通知》(﹝2016﹞25号)文件规定,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给予经费保障,按照上年度实际征收费款的0.6%和上年度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额的0.1%核定专项工作经费,按上一年实际新增一名参保人员不低于20元的标准核定扩面专项经费,确保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严格处罚。县政府督查室和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要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执法小组的作用,对拒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还要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以及《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25号)对单位领导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以上这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第二篇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2016劳动保障守法承诺书》
劳动保障守法承诺书
一、主体的确认和接纳:
1、本承诺书当事人一方为提供“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以下简称“网站”)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网上办事服务的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方”)。
2、本承诺书当事人另一方为申请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业务的个人用户(以下简称“个人用户”)。
3、本承诺书为明确双方主体在提供或接受“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
4、“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站提供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5、个人通过任何途径和方式,一经申请注册并获取主办方提供的个人初始密码,即成为“上海劳动保障网”的正式个人用户。同时,该注册行为将被自动视为个人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所有服务之规定及其条款,包括本承诺书所列内容。
二、主办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办方必须对个人提出的注册申请当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个人初始密码,并开通相应服务。
2、若个人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暂停或注销其个人用户资格。
3、主办方对个人用户注册资料(包括个人密码)的使用以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为目的,对其保密性负有限责任。主办方承诺不公开个人用户的注册资料,或提供给第三方以做商业盈利性用途,但除开以下情形:
(1)国家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主办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
(2)个人用户授权主办方透露自己的注册资料;
(3)因提供的网站服务需要而向相关办事部门提供必要的注册资料。
4、主办方承诺对网站所提供的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实行免费服务,但仅限于服务形式本身,而不包括服务内容可能导致的费用。
5、个人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若违反网站之各项规定,主办方有权要求个人用户及时改正,或直接暂停、注销其用户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6、主办方有责任维护好网站的正常运行,但对于个人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主办方不负责任。
劳保所廉政承诺书为了认真执行县纪委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更好地接受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和法规及城居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
2、宣传城居医疗保险政策及办理相关手续;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查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二、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绝不徇私舞弊;
2、严格执行玉镇乡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3、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以上承诺请乡党委、政府、全体干部群众共同监督。
县劳动保障局服务承诺书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我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认真登记职工群众举报的有关保护权益事项。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受理条件的,立案查处,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情况复杂的,经局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对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
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简化程序,尽早结案。
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到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招聘人员、求职的,持有效证件给予即时办理登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委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免费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定期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五、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求职登记,随到随办。用人单位委托办理外出务工人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协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处理好外出务工人员伤、残、亡、劳务劳资纠纷,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
六、凡在我县的外商投资者和外企外籍、台、港、澳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符合条件、上报资料齐全,属我局权限内审批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按规定应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的,我局及时审核上报。
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筹备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设决定。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八、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全市统考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及时间,并公布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便利。
九、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即时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对不能即时审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26日前将缴费单位次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书面通知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
十、办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事宜。凡符合条件,资料齐全,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按规定应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的,将及时审核上报。凡申报退休送审档案达100份以上的,可安排专人上门服务。
十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验证和补证,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每月26日前,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和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即报即办。
十二、参保职工(参保人员)需了解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提供个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后,即可安排查询。
十三、对已纳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失业人员,档案资料齐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报,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免费为失业人员办理保险费申报、养老手册登记等手续。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接续信息三十日内移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录入。
十四、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卡报损或挂失的,持有效证件即时办理;证、卡能进行修复的,当场解决;需重新制发证、卡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五、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齐全,一般情况即时办理;特殊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六、参保职工报销医疗费,在手续齐备、单位按时缴费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
十七、个人账户费用报销。在正常工作日内,当事人自己办理的须持本人医保卡和合法有效的医药费发票;代为办理的,须持当事人的医保卡、发票、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当手续齐备时,即时办结。
十八、住院及慢性病费用报销。根据医务股传递的审核单据,在参保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况下,即时办理结算报销时,领款人须持当事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如果是代为办理的,同时需出示代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当手续齐备时,即时办结。(注:当月的医疗费用,在单位非欠费的情况下,由于地税征收票据、银行间传递于次月到账录入微机故次月才可以报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出院时即可与医院结算医疗费用。
十九、大病救助费用报销。结算股将医务股传递的审核单据,及时进行微机结算并上传到合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待保险公司将理赔款转入医保中心救助金支出户时,在正常工作日内,当手续齐备时即时办理报销结算。
二十、再就业优惠证核发。对手续、资料齐全的,在劳动保障窗口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二十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认定。由单位申报,劳动保障窗口初审,县医保中心审核并进行实地堪察评估,符合条件的于15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二十二、劳动合同鉴证。资料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即时办理。
二十三、新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由劳动保障窗口初审,报保险所审查,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十四、对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手续、资料齐全准确的,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二十五、对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二十六、来人、来电、来函咨询劳动保障有关政策问题的,凡规定明确的,即时解答。规定不明确或一时不能解答的,做好解释工作。
二十七、违诺责任。凡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行政处分。出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局效能建设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出现两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出现三次的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对因工作失误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责成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追究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二十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承诺人:
劳动局-劳动跟社会保障局局长述职讲演各位主任、副主任、委员:
今年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市劳动部门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关注,承蒙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宽大劳动者的懂得、支撑,为完善我县劳动保障体系的建设,尽全力做好了全县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应用,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依法监证劳动合同,处理劳动争议,和-谐劳动关系,胜利启动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全面实施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化发放,强化失业保险费的征缴,争夺上级资金近xx-x万元,用于“两个确保”,在全县企业处于难题的情况下,确保了衡山的社会稳定和安宁,现我就今年来的有关工作情况向领导和组织予以述职。
一、业务工作回想
x、完善保障体系,积极稳当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秉着夯实基础,积极启动,稳步推进,逐步覆盖的工作思路,通过两年多时间的调查和准备,已于xx-xx年元月份正式实施。
一是争取政府器重,多次向政府和人大作专题汇报,争取政府调整并充实了衡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成立了衡山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并拨专款xx万元作为启动经费和购置计算机网络。
二是依据全市统一政策、同一尺度、统一比例的“三统一”准则,我们参照市里已出台的配套规章,联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衡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细则》等xx种相关配套规章,使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政策上有依据,操作上有规范,程序上更清晰明了。
三是修理办公场合,购买盘算机网络装备,发明良好的服务条件。我们挤出有限的资金对局后栋办公楼二楼进行了修葺,尤其是把大办公室设计成了服务大厅情势,为今后能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职工供给服务打下了良好的物资基本。同时秉着厉行节俭,高效适用的原则对湖南长信和深圳两家软件开发公司的产品进行具体懂得后,经由前后五轮艰苦的合同会谈,终极通过县政府洽购办抉择了长信公司。保障了今年元月份各项业务操作的正常运作。
四是组织学习和考核,鉴戒兄弟县市医保工作教训。为了使我县的医改工作少走弯路,常务副县长戴子炎和主管县级领导旷斌带队于xx月份组织政府办、财政、劳动和医保中心等部门的同志先后到郴州临武县、宜章县、衡东县、南岳区等地观摩考察,通过学习他们的可贵经验,宽阔了视线,拓宽了思路,为我县医保工作的顺利发展起到了借鉴和促进作用。
五是抓好政策宣传,抓好基金征缴。xx月x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所有参保单位召开了全县医疗保险制度改造发动大会,会上县里重要引导作了重要讲话,对医疗保险轨制改革的必要性跟主要意思及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咱们采取印制相干材料,局机关和医保核心分五个组,深入参保单位,举行专题报道等方法进行普遍宣扬,使医保政策妇孺皆知,深入人心,自元月元份以来,已征保险费xx余万元。
x、强化征缴,稳步扩面,全面实现养老金和社会化发放,加强社会保障功效
养老保险是确保职工老有所养的重要举动,但社保部分工作难度大,我们一是抓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对基金收缴履行严厉的财务义务制,采用定收缴义务,定收缴单位,定入库率的“三定”措施,将目的任务的实现与工资津贴挂钩,后果较好。截至年底,全县参保职工xx-xx人,离退休人员xx-xx人,全年应收基金xx-xx万元,实收xx-x.xx万元,收缴率达xx%。为了扭转我县严格的欠费景象,我们断定了抓大户,抓重点的清欠方案,与氮肥厂等欠费大户签订了分期缴纳欠费协议书,全年共完成清欠任务的xx%,收回老帐xx万元;二是抓扩面,对改制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接续做了大批的工作。目前已有参保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xx家,xx-x人,个体工商户xx-x人,全年收缴基金xx-x.x万元;三是抓发放。全年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调解金xx-x.x万元,缓解了资金紧张的局势。同时,与每一个纳入社会化发放的单位签署《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定》,明白双方权力任务,使社会化发放规范化,实现xx-x%社会化发放的目标。全年实际拨付离退休费xx-xx万元,拨付率xx-x%;四是抓基金管理。社保基金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结余资金全体转入财政专户,确保了基金的保险完全,良好运行。五是严把退休审批关,按照前提,严格退休审批程序,逐个把关审核,全年共办理企业退休手续xx人。
在失业保险方面,调剂和空虚了失业保险征缴步队,对全县xx-x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失业保险考察,建档工作,廓清了底子。至目前,全县xx-x个单位xx-xx名职工参保,全年共收取失业保险基金xx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xx.x%,发放救济金x.x万元,抽出资金免费为失业职工举办培训。同时,对拖欠失业保险基金金额较大,时间较长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强制征缴,全年收回欠款xx万元。
x、坚固“两个确保结果,完善再就业”工程,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朱?基总理提出的国企脱困三年期满,“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重心逐步从从前进中心保生活费向出中心再就业转移。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积极筹集资金,保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全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xx-x万元,用于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和培训下岗职工。下半年,共免费举办xx期下岗职工转岗培训班,开设专业xx个,加入培训的共有xx-xx多名,遍布全县所有国有企业。通过各种就业渠道,全年共有xx-xx名下岗职工从新走上了工作岗位,继续保持再就业率高于新增下岗职工率的势头。确保了社会的安定,为此我县培训中心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优良培训中心”。
x、全面启动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就业服务系统
随着我县劳动力资源供大于求矛盾日益凸起,开发劳务市场,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成为新情势下劳动工作的重头戏。今年以来,我们在继续强固原有劳务协作单位的同时,努力开拓新的劳务市场,先后与东莞兴昂事业有限公司等三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务配合搭档关系,并努力做好劳务输出后的跟踪服务,使xx%以上劳务人员得到了稳定。
我县作为国家肯定的全国返乡创业试点县,根据文件精力和开发试点名目《xx-xx年工作部署》的安排,成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制定了xx-xxx-xxx年工作打算,出台了优惠政策。以开发立体农业、发展种植业、加工型企业为重点,确立了萱洲湘黄鸡养殖等试点基地x个,另有黄泥巷破体养殖等x个基地域在筹建,各试点基地已吸纳返村夫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xx-x余人,受到劳动部的通报表扬。
x、强化服务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正当权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制的健全,劳动行政部门已完整实现了由劳动方案管理转为市场宏观调控,我们在服务于企业和劳动者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获得新的冲破,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用工制度,攻破单位所有制和职工的身份界线,组织对全县xx-x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用工年检,共查处各类违法用工行为xx起,处理劳动争议xx起,加大了劳动监察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用工制度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是企业工资收入调配制度改革的一直完善,改良工资宏观调控方法。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增加的自我约束。继承推行工资指点线制度,全面实行了岗位工资制,全县已有xx家企业,xx-xx余名职工实行了岗位工资,随着岗位因素在工资构造中所占比重的增长,根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薪随岗转”的原则,组织开展了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讨和价位工资测评,及时上报调整了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在各项综合信息统计工作中,及时、完整、正确地向上级决议部门提供了依据,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全市综合信息统计进步单位”。
x、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参加的全县中心工作,我们党组一班人老是当真研讨实施方案,不分份内份外,在人力、财力极其缓和的情形下,抽调精兵强将,积极配合,努力办好,使领导释怀,群众欢心。无论是“二会一办”的清欠,流动听口的规划生养管理,或是党建工作队,我们都圆满完成了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x、强化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改革开放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天翻地覆的变更,但跟着国门的翻开,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拜金主义”、“吃苦主义”时刻撞击着人们的心理堤防,社会上一些丑陋败落的货色也沉渣泛起。因而,我们必需要加强学习,强化廉明自律意识。局党政一班人对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以就业局个别同道的守法违纪问题作为教训,一是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对犯过错同志的问题不迁就姑息;二是做好就业局职员的思维稳固工作;三是做好财务人员的思惟工作,使他们放下累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局纪检组办案,如实把问题讲明白,从而使他们把从xx年以来的私设小钱柜x万多元加本钱共x万多元自动上交局纪检组,由纪检组上交县财政。从教训中,我们加强了自身建设:
通过“三个代表”学习培训、对比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学习教导,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工作风格显明改进。健全和完善了公创办事制度,制定出财务管理、小车管理等内务管理制度并打印成册下发给职工。为保证劳动干部队伍的廉洁公正,在工作中,坚持政务公开、职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从源头上杜绝了腐烂现象产生。同时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局党政班子成员团结二心,和衷共济,做好带头榜样作用,力求用制度规范领导,建立一支互相支持,相互合作,互相扬长避短,互相监督的党政领导班子。
二、工作领会
我担任局长职务十多个年龄,任劳动局局长又是六个年头,有幸成为一个工商企业、职工的“外家人”,来为他们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深深感触到:本人能有今天,是党培养的结果,是群众信任的结果,因此尽管我的岗位在变,工作环境在变,但我时刻提示自己,为民做事,只求贡献不求索取的原则不能变,事业心,责任感不能变。
在担负一把手的实际中,我深入地认识到,党的领导干部只有心里有群众,具备了广阔的襟怀,高贵的人格,强烈的责任感,就能充分施展自己在领导班子中所应有的中心作用、做好决策把关、统揽全局、调和各方,凝聚众力,使再难的工作也不难,再沉重的任务也不重。在工作中,我深深地认识到:
x、廉洁自律,坚持依法办事,是从政的准则。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维护其执政位置的重要措施,在金钱眼前不贪不奢,不以权谋私利,是一个共-产-党人最最少的标准,也只有这样,领导者才干以身正求公平,发生凝集力和号令力。我们劳动部门管理着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大基金,管理着上万人的劳动关系,管理者的廉洁,关系着劳动者的亲身好处和社会的稳定。身为当家人,我时刻警戒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的防腐拒变才能,坚持依法行政,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主旨,决不动以权谋私之念,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所有的位置,忠诚地实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全县企业目前广泛运行不佳,但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或下岗职工被鉴定为失业后,就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或失业救援金。为了保护政策的威望性和严正性,保障基金的畸形运行,我们以制度标准运行,制订了“按期呈报,病历多查,现场察访,群体审办”的治理计划,做到办事公开,审批公然,接收大众监视,严格依照国度有关划定办理,禁受了权利、亲情、友谊和金钱的考验,顶住各方压力和引诱,从不以来此谋取私利。
近多少年来,只管局里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也从未动用过基金一分钱。去年我局有两个月未发工资,但我们仍战胜着艰苦,不在基金上启齿子。多年来,我们屡次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察,均获有关部门好评,博得了群众信赖。在履行党中心、国务院做好两个确保的工作中,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赞美。
x、保持制度规范,是从政的条件。在重大问题上,必需充足发挥民-主,集中集体的智慧,不搞个人说了算。准确意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人民的关联,在班子中,我能摆正本人的地位,自发地把个人置于集体领导之中,当“班长”不当“家长”。多年来,无论是敏感的人事变动,局内基建装修项目标实施,仍是企业职工请求强烈的退休审批,仲裁成果的裁决,或是年初工作方案的制定,年末的赏罚评选,均能根据程序,通过增添透明度,使之无一失误,深受服务对象和局内干群的好评。
x、宽容大度,以大局为重,是从政的保证。宽容是维系班子成员之间团结的重要纽带。在一把手的工作岗位上,我深深觉得,班子成员之间,对问题往往有不同的认识、见解和看法,有时还会有这样那样的抵触,有时甚至产生磨擦、抵触,这是未免的。碰到这种情况,我努力做到大是大非面前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不弄权、不斗气,在同志之间讲支持、讲尊敬、讲信任、讲体谅,有容人、容过的气宇。
三、存在的问题
x、因忙于日常事务工作,未能支配时光体系地学习马列原著,对邓-小-平实践也学得不细,懂得不深,专业常识更新太慢,不能满意新局势发展的需要。
x、开辟劳务市场力度不大,未能美满解决我县的下岗职工再就业、待业青年的上岗就业、乡村残余劳能源的第二职业。
x、深刻基层依法强迫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不大,以致社会保险费的欠费率较高。
x、以劳动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我局所属三个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的工资及经费尚未列入财政的全额估算。
x、以为自己任局长已十多年,年纪已是xx岁了,缺少长进心。
四、明年的工作假想
x、切实保障国企下岗职工根本生活,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逐渐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础生涯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重心从进中央、保生活转移到出中央、再就业上来,加大资金张罗力度,资金提向以转岗培训、领导再就业为主,妥当处置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善后服务,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接济的顺利转轨,尽力提高低岗职工的劳动素质,开拓再就业渠道,力争实现再就业率稳步进步和失业率有效的把持。
x、全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制的保障功能。以推进外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过程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笼罩面,强化基金征缴,加强基金审计稽核,严格退休审批程序,建立古代化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新旧制度的顺利接轨。
x、开发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就业服务工作。贯彻“先培训,后就业”的方针,加强岗前、转岗培训,推行劳动准备制度,加强职业技巧鉴定工作,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以劳务输出为龙头,返乡创业试点工作为重点,扩展就业机遇,积极引诱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缓解就业压力,鼎力促进充裕劳动力的就业安顿。
x、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切实维护两个权益。持续推行劳动用工年检制度,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x、加强管理,提高本身素质,增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动,努力提高执法程度,强化管理,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增强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完美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部职工的束缚机制,树立一支高素质、高效力的劳动干军队伍。
谨作如上述职,请各位领导对我的工作给予批驳、斧正,自己必定虚心接受,踊跃整改,做一名党和干部满足的国民公仆。
劳动保障事务所公开承诺书一、依法行政方面,做到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二、政务公开方面,做到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办理业务方面,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方面,依照规章制度在最短的时间里为失业人员办好证,在医保方面每日下班前必须交往银行结账,城居保和新农保方面每日填完表必须及时报到社保局结账,保障所的每一项业务我们都必须积极认真地去完成。
四、办事效率方面,做到办事快捷、讲究效率、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
五、关注民生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尽职尽责地为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伤害群众感情和利益的问题。
六、工作作风方面,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杜绝作风简单粗暴、耍特权、故意刁难等问题。
七、廉洁自律方面,要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杜绝以权谋私、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承诺书安乐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区政府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香坊区2016年政风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所带站,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政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我们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如下:
一、公开服务内容,保证工作透明。凡涉及的各类服务项目,严格依照公开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服务依据、程序、办结时限、结果等,供服务对象参考和监督。
二、明确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在法定职权内,凡受理的各类服务项目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
三、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资料。我们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保证传递及时、程序合法、流程缩短。
四、坚持文明优质服务,保证周到热情。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五、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违诺必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业务娴熟、服务规范、高效运作、秉公办事、勤政廉洁。
第1/1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化环境服务承诺书一、转变工作职能,端正服务态度,本着“一切为了企业,一切服务企业”的原则,为企业做好服务,充分发挥劳动和保障作用。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不拖拉,不扯皮,绝不超越审批、审核和办理的时限,保证做到工作时间随来随办,超时默认。
三、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并做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劳动执法队伍的建设,树立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五、劳动保障工作要努力营造区域最佳投资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为建设特色突出、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新南开做贡献。
六、公布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在劳动执法工作中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理。
第三篇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国土局:负责用地项目报批、被征地面积、地类、户口性质、姓名、年龄等情况的填报及社保方案的公示。
公安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的户口性质、姓名、出生年月及家庭成员关系情况的审核工作。
财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以及政府出资部份、专项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
民政局:负责提供城镇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
农业局:负责对所有被征地农户的户口性质、姓名、在册农业人口数、原有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等情况的认定与审查工作。
卫生局:负责认定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人社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综合管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的申报、登记及保费征缴、待遇审核和支付、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各乡镇:负责审核、收集、汇总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并对各村委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的确认、公示、村集体出资补助比例等情况进行督查。
工作流程
县国土局把土地征用情况表、被征地项目涉及征地名
单、发改局颁发的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以及县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建设的常务会议纪要等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农业、民政、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被征地项目涉及征地名单的相关内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被征地项目涉及征地名单的纸制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起草社保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县人社局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将社保方案交到国土局公示(要求张贴告知声明,公示期为七天,村民代表需在告知声明上签字,村委会盖章)——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土局将告知声明交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社保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县人社局将市人社局的批复送国土局——县国土局根据户主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意愿发放征地补偿金。
第四篇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社保中心各科室工作职责》
社保中心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养老保险科1、协助分管主任做好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综合协调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健全扩面单位基础台帐;编制各科室扩面指标分解计划,动态记载、汇总各科室扩面实绩。负责办理新增参保单位的开户手续。完成本科室的扩面任务。2、受理职工养老保险新增、续接、转移、减少等业务,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为参保人员建立、调整个人帐户和养老保险档案。3、每个结息年度前,根据基金结算科提供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将核定的缴费工资及时输入计算机,以便形成新结算期职工缴费基数。4、负责办理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审核和支付手续,及时记载支付台帐;建立管理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人员档案;编制非因工死亡职工及费用支付情况统计月报表;定期对供养直系亲属供养资格进行核查。5、受理改制、破产企业预缴职工养老保险费业务、在职职工个人帐户补欠缴业务和其他补欠缴业务,及时准确提供补缴传递单。6、在每个结息年度末,对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按省公布利率结息一次。7、每年9月1日前向职工出示个人帐户清单;因职工流动、退休等需提前出示的,随时办理。8、负责对职工口头或书面查询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作出答复。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基金结算科1、负责新增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进行年度检验;缴费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督促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手续。负责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登记档案。2、审核每年3-4月份企业申报的下一结息年度企业和职工缴费基数,经主任室核定后执行。3、对企业缴费基数进行稽核,纠正瞒报、漏报缴费基数行为。4、复核职工养老保险新增、续接、转移、减少等业务;复核在职职工个人补缴和改制、破产企业预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等业务。5、编制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月度征缴计划,交结算中心汇总。6、负责下列情形的代征工作:⑴下岗、失业、自谋职业人员缴费;⑵零星补征缴;⑶零星补欠缴。7、负责地税征缴和本处代征养老保险费的计算机到帐处理。记载养老保险费应缴、实缴、欠缴的单位分户帐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缴费台帐。
8、负责破产、“关门走人”企业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续接工作,记载领取失业金人员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业务台帐。9、负责记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变更统计台帐,汇总各科室编制的统计月报表,编制统计报表、欠缴表。10、完成本科室的养老保险扩面任务。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退休管理科1、审核职工退休手续,疑难问题按季由局、处领导集中会办,核发《退休养老证》。2、受理退休人员增减手续,审核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3、建立和管理离退休人员、包养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和信息卡。4、及时编制次月养老保险金支付凭证和社会化发放支付清单,逐月登记离退休人员及费用支付业务台帐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台帐。5、与银行、邮局加强联系,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6、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工作。7、探索多种手段,加强对离退休、包养人员生存状况,以及供养直系亲属供养资格的核查工作。建立和管理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档案。8、负责对离退休人员口头或书面查询养老金情况作出答复。9、负责编制离退休人员及费用支付情况统计月报表。10、完成本科室的养老保险扩面任务。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工伤生育保险科1、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为企业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手续。2、向基金结算科提供工伤保险费率。3、参与市劳鉴委组织的工伤事故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工作。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支付工伤保险金。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手续,与定点医院定额结算。6、按时编制工伤、生育保险金支付凭证。7、建立健全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人员,以及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基础档案;逐月登记工伤、生育保险费应收、实收、欠缴的单位分户帐,以及工伤、生育保险支付台帐;负责编制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情况统计月报表。8、完成本科室的养老保险扩面任务。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五、财务科1、负责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以及本处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工作。2、对养老
保险费到帐资金进行审核与维护,进行个人帐户分帐。3、负责三项保险金支付票据的主审、复核工作。4、做好三项保险金的资金组织和拨付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处领导报告。
5、按月编制财务凭证,记载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逐步清理企业往来帐;按月、季编报各类财务报表,确保帐证、帐帐、帐表相符。提高会计核算的电算化水平。
6、加强基金管理,认真记载基金备查簿,及时与财政部门核对基金情况。7、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整理、装订会计档案,规范调阅制度。8、协助处领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执行财经纪律,实施财务监督。9、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统计月报表。10、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清产核资工作。11、完成本科室的养老保险扩面任务。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办公室1、负责党务文秘、人事变动、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宣传报道、外来接待、后勤保障、印章使用及处内外协调等工作。2、负责处各项物品、帐表卡、书刊的保管、存放、发放等工作。3、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结算系统的应用和新程序的引进。4、对本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和保养。5、对各科室计算机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加强配合、协调。6、指导各科室业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7、完成本科室的养老保险扩面任务。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清欠工作。及时掌握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的完成情况。
第五篇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我们对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目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现予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1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二)电子邮件:lifachu@mohrss.gov.">lifachu@mohrss.gov.
(三)传真:010—84233796
(四)信函邮寄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法规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公布后,我们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原劳动保障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目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共6章38条,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一是在管理环节上,在原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基数核定环节(第二条);
二是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第三条);(注:五险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
三是在参保主体上,不仅包括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根据制度发展,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纳入本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
(二)关于社保经办机构职责
目前,各地社会保险费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也有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草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不论社保征收还是税务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和基数核定都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第四条第一款);同时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其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第二款)。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要求,草案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费实行五险统一征收作了方向性规定(第四条第三款);同时删去原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容,以体现统一征收的要求。
(三)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
一是修改申报时限。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每月5日前申报的时限,修改为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第五条),有利于各地在按月申报的原则下,灵活掌握具体申报时间;
二是完善申报方式及审核要求等。根据实践情况,增加了网上申报方式(第五条第二款);细化了用人单位申报材料(第六条);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即时审核,删去原办法有关不能即时审核的内容(第七条);增加了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义务(第十条);
三是增加个人申报内容。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办理缴费申报,并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第十一条)。
(四)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
一是完善缴费方式。删去原办法规定的以支票或者现金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修改为到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或者与社保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缴纳(第十二条);
二是完善基金管理。将原办法中有关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基金应当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内容,分别修改为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不再强调国有商业银行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四条);
三是增加个人缴费。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缴费,也可以委托银行或者金额机构代扣;同时规定了社保经办机构划缴和告知义务(第十九条)。
(五)关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强制措施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草案规定了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采取的强制措施:
一是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用人单位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催告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义务和相关法律后果(第二十条)。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第二十一条),根据查询情况报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决定(第二十二条),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并将划拨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第二十三条)。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该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置方式(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四是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或者担保期满仍未能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六)关于法律责任
草案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增加了法律责任的内容,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缴费申报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以及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此外,我们还统一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书,作为本规定的附件,以增强统一性和操作性。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
(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细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材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准确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提出改正意见,退用人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第八条[延期申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九条[未申报基数核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条[代职工申报]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以个人身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个人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及为其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单位代缴义务]用人单位应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第六篇社保费征缴小组职责《石门县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石人社发[2014]13号文》
石门县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
实施方案
为规范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及稽核管理工作,解决用人单位申报多头跑路、迎检多路接待等事务性负担,防范社会保险基金流失,提升人社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准,根据《社会保险法》、人社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和人社部发〔2013〕82号《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常人社发〔2013〕45号《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纳入统征的险种范围(见下表)
二、统一征缴的工作模式
依照上级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统一经办管理工作模式,就是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现各险种“统一登记、统一核定、统一征收、统一稽核、统一处罚”。借鉴市局和外地经验,2014年,我县在安装全省统一开发的“统一征缴管理系统软件”基础上,启动“四个统一”,即“统一登记、统一核定、统一稽核、统一处罚”;2015年,再启动“统一征收”,即“统一管理征缴队伍、统一基金收入户、统一催缴基金、统一分配各险种基金”,探索网上经办服务。具体办法如下:
(一)统一登记
1、各险种经办机构负责新参保单位登记申请的初审和已参保单位变更登记的初审,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初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简称征缴办)受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归口办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首次登记,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变更登记和年度检验的复审。
(二)统一核定
1、五险缴费基数原则上统一。除养老保险按全省月平均工资60%申报外,其它险种缴费基数应当基本一致。其中:实际工资高于全省月平均工资60%的,五险申报基数应当基本一致;实际工资低于全省月平均工资60%的,除失业保险
按实际月人均工资申报外,其它险种按规定的保底基数申报。
2、逐步实现五险齐全和五险人数一致。从2014年起,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参保人员五险齐全和五险人数一致。以2014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基准,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低于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30%,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不低于50%。
3、每年1~3月进行缴费基数年度审核。参保单位提交《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审核表》,先由各险种经办机构加盖“已审核”印章,然后到征缴办窗口统一办理基数、人数核定手续。
4、各险种经办机构负责每月异动情况的审核、测算,并将数据分类整理后汇总上报征缴办(保持数据同步或及时更新),征缴办将各险种上报数据整合后再按“五险一单”要求制发《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通知单》,《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通知单》由征缴办按月(季)发送给各参保单位。
5、2014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仍由各险种经办机构负责,用人单位仍按老办法分别到各经办机构缴费开票,暂不受《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通知单》核定总金额的限制。
(三)统一稽核
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补缴的,各险种经办机构依法定程序,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出《商
请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的函》;根据查询结果向人社局提出《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申请书》;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征缴办代人社局制作《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协助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并负责送达相关单位。
2、年度年检和统一申报结束后,由各险种经办机构组织催缴工作,按月下达《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由征缴办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催收,依法定程序下达《缴纳社会保险费催告书》。
3、征缴办汇总分析各险种参保缴费情况,会同各经办机构、监察大队、基金监督股、合同管理股、劳动仲裁院等制定统一的年度稽核方案,根据各险种要求组织实施月度稽核计划。
(四)统一处罚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缴费申报手续的,由各险种经办机构提交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材料,征缴办统一整理后,提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查处。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该险种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征缴办统一提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2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征缴办按照社会保险法第63条第3
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
三、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石门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五统一领导小组”),由局长覃苏华同志任组长,肖宏刚、王昌战、吴金秀、易小军、覃业刚、唐汇群、岳江明为成员。筹备和启动阶段由王昌战同志负责牵头,岳江明兼征缴办主任。
2、组建工作机构。“五统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征缴办),为局机关直属办事机构。征缴办设办公室主任一人、暂配备专职岗位2人(吴全英、杨伏英);征缴办设征缴联络员5名,由各险种负责征缴工作的股室负责人担任。征缴办设人社局东侧四楼,挂牌办公。
3、明确职责分工。
⑴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的政策制定、职能调整、资源整合及组织协调工作,考核评估征缴办和各经办机构实施统一征缴工作的绩效情况。
⑵征缴办职责:主要负责统一征缴前期筹划准备(机构组建、人员调配、办公地点的布置、办公设备配置等)和业务经办工作,包括各险种的数据整理以及业务整合、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组织协调、统一登记、征缴、稽核等。
⑶征缴办主任职责:负责征缴办全面工作,主管政策审核、关系协调、人员调度、业务培训、经费安排、绩效考核,负责重要业务的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