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代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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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下面我们将介绍订立代书遗嘱的相关知识:
订立代书遗嘱程序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L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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