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厂化学分厂“8·13”氢气爆炸事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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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3日9时10分,某油田电力集团宏伟热电厂化学分厂盐酸储罐发生爆炸,将储罐上方屋顶崩开,检修班专业焊工张某从罐上摔落地面后,被掉落的混凝土盖板压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
某油田电力集团宏伟热电厂地处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是一个集发电、供热为一体的燃煤电厂。1997年投产,主要担负着向大庆炼化分公司发电、供热,向乘风庄和银浪地区提供冬季民用采暖供热任务。化学分厂共有六个班组,检修班负责该分厂所属各设备的维护。
2004年8月12日8时左右,化学分厂安全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卸酸站1#酸罐(容积50立方米,钢质内衬橡胶,装30%左右的盐酸)排污管根部泄漏,当时由于酸雾较重,人员无法靠近。8月13日上午,化学分厂检修班长刘某带领本班人员张某、李某、孙某、毕某到卸酸站处理1#酸罐排污管漏点,8时开工作票,8时10分开始检修。为了把酸罐排空,班长刘某带领人员注水后将水排净。9时,刘某、张某、李某上到罐顶准备打开人孔对漏点进行检查,因螺丝腐蚀锈死,三人动用火焊切割螺丝。切割作业进行10分钟左右,突然一声巨响,酸罐人孔盲板被崩开,气流冲击致使房盖被崩开2×3米左右的洞,造成焊工张某跌落地面后,被掉落的混凝土盖板块压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0时10分左右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卸酸站1#酸罐内衬脱落,造成酸罐钢质罐壁直接与内盐酸接触反应,产生氢气,与罐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被火焊引爆,造成爆炸。
(二)间接原因
1、电焊工张某安全意识淡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属违章操作。
2、检修班长刘某,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作为工作负责人没有较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遵守“两票三制”,没有识别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点,也没有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工作前对酸罐本体的清洗情况没有进行认真检查和落实,该项工作的安全交底不细,监护不到位,违章指挥。
3、化学分厂主任兰某,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对职工要求不严,管理不细,没有对安全教育和监督工作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对重大作业项目没有靠前指挥,现场“三违”现象严重,没有较好地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