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工伤案例分析>农民工遭人身损害如何索赔?(一)

农民工遭人身损害如何索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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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从该院2011年审理的60件农民工因遭人身损害而与劳务雇佣者或劳务派遣者之间产生民事赔偿纠纷的案件中发现,这类案件存在以下特点:涉案农民工以80后为主;农民工的举证能力不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保障;纠纷调解后农民工易反悔。针对上述问题,丰台法院法官从“发案源头”及“案件审理”两个阶段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引导农民工学会对有利证据的收集,提高自身维权能力。   

    装卸红酒被砸骨折

    横祸之后遭遇拒赔

    小文来自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的一个村庄。为了供弟弟妹妹上学,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小文16岁就离开家乡到北京打工。由于只有小学文化,小文找工作时处处碰壁。在老乡的介绍下,小文做起了装卸工人。由于装卸队包吃包住,小文省吃俭用,把自己大部分工资汇给家人,这样的工作一干就是6年。

    2010年7月14日,北京一家公司从智利进口了一集装箱红葡萄酒,因卸货需要工人,公司员工小张通过名片找到了小文的老板王强,王强派小文和其他两位工人到丰台区的一处仓库卸货。

    小文和两位工友到仓库后,三人进行分工,小文在货车上卸货,另外两位工友用小推车把酒运到仓库。半个小时过去了,小文和两位工友才搬了不到四分之一,三人觉得干活太慢,就建议货车司机将车挪得离仓库更近一点。在挪车过程中,集装箱内的几十箱红酒猛然向后倒塌,数箱红酒砸到了小文的身上,小文的右腿当场失去知觉。

    随后,小文被送到了航天总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右腿外伤、右脚踝骨处骨折,需立即住院治疗。根据医生诊断及治疗方案,小文接受了手术,在雇主和朋友的帮助下,小文凑齐了4.8万元的住院费。医生告诉小文,一个月后他还要接受第二次手术,一年后再手术取出体内钢板。

    小文认为,货车司机在未确保其安全的情况下挪动车辆,对其遭受的损害负有过错,遂一纸诉状将司机所在的货运代理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手术治疗费近10万元。

    庭审过程中,货运代理公司坚持认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愿意赔偿小文的损失。在法庭主持下,小文与货运代理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货运代理公司赔偿小文7万元。

    雇工受伤雇主翻脸

    积极举证终获赔偿

    20岁的小范从河南老家到北京打工,在雇主袁洪的装修队做电工。2010年4月初,北京一家建设开发公司承包了一家科技公司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并将工程分包给了袁洪。做电工的小范在安装电灯时,装修所用的梯子突然打滑,小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一同干活的工友把小范送到了医院治疗。经诊断,小范左股骨颈骨折、下颌部皮肤裂伤。在小范住院的13天里,袁洪探望过小范一次,为其支付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而后就再没有露面。小范的母亲筹了1万元钱,从老家赶到北京照顾儿子,为了节省医疗费,小范叫母亲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家休息。

    小范的母亲去找袁洪讨说法,但是袁洪总是避而不见。小范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袁洪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共计4万余元。

    法庭上,袁洪否认自己与小范存在劳务关系,称去医院看望小范只是因为两人是朋友,出于友情才借钱给小范。而小范则找到了三位工友出庭作证,证明他受雇于袁洪,还拿出了袁洪曾经开给自己的用工费收据。看到小范提交的证据,袁洪承认了他与小范之间的雇佣关系,并表示愿意赔偿小范的损失。在法庭主持下,小范与袁洪达成调解协议,由袁洪赔偿小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