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包装对外贸易:如何突破技术型贸易壁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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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竞争的日益加剧,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更隐蔽、更强大的壁垒,客观上成为我国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其主要壁垒对象,就包括我国出口产品的包装方面。因此我国应加强对外商品包装的管理,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关税、非关税措施日益受到限制和约束,但是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最普遍、最难以对付的贸易壁垒,成为各国保护本国产业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口产品受到的技术贸易壁垒不断增加,有关研究表明,国外设置的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超过450亿美元,占全年出口总额的25%以上,而在包装方面,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每年有价值近24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达不到国外发达国家的包装要求而受影响,因此,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对突破技术壁垒,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包装方面的体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即TBT,所谓TBT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措施,对外国进口商品进行有关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认证,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它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内容上的广泛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征。
TBT是一个体系,在包装上主要体现在对包装和标签要求,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不能对使用者或食用者的安全造成危害,不能对环境造成破坏。
如美国在要求进口食品满足HAP、IS09000系列标准之外,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还有许多标签方面的条例。如FDA新近颁布了《食品过敏标示准则》,规定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清楚而准确地标明食品的成分,特别是易引起过敏反应的成分,而且还必须使用浅显易懂而又内容详尽的文字。再如在药品方面,FDA的法规对各种药物的认证包装、标示、及检测试验的方法都逐一进行规定,就连非处方销售的药品和器械上的警告词句都有具体要求。
美国有关包装标签的规定的另一特点是执行过程中的分散化。联邦政府负责制定一些强制性的标准,而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商业部、能源效力标准局等都各自颁布法规。如美国20多个州要求食品标注生产日期,但至今没有一个统一和广为接受的日期标注体系。而这些不确定性就更加重了我国出口商品市场准入的难度。
还有许多国家对食品包装要求很具体,比如根据欧盟食品法规规定,食品包装图案设计必须和内容一致,食品成分中没有的东西,不能出现在图案上。例如龙虾片中本没有龙虾肉,如在包装盒上印上红虾图形,将在客观上起到欺骗消费者的作用。而这种现象在我国的食品包装图案上是不鲜见的。
欧盟各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并将环保的规定延伸到进口包装的各个层面,要求商品包装及其内装物不许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损害。如要求对欧盟出口产品的包装纸箱规定不得应用铁钉钉箱、封箱要用黏合剂而不能用塑料胶带以便于纸箱回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欧盟的《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4/62/EC)要求包装材料的最低回收利用率目标为50%,最低再生包装废弃物为25-45%。对这样高的环保要求,对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商品是大的限制。
有些欧盟国家对进口商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有详细规定,如果进口商品使用的包装相对被包装商品体积过大,则会认作有欺诈倾向同时加重进口国的环保负担而受到限制。而我国最典型的是一种西洋参包装,盒子很大,明明只有四小板参含片,偏要将它分装成两包,用塑料袋、小纸盒里外分层包裹,这还不够,还要垫以泡沫塑料,再在外面套上一个印制精美的大包装盒。,拆开一看,实质内容只有薄薄一层,商品体积不到包装物的1/100。如此商品出口欧盟,必遭限制无疑。
2 包装方面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对包装材料和技术等方面要求较高,而我国一些包装产品在环境、卫生和安全技术标准上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而不能出口的情况屡见不鲜。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长签署一项法令,以在我国进口产品木质包装中发现光肩星天牛为名,要求所有来自我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必须附有热处理、熏蒸处理和防腐剂处理的证明,或者出口商必须出具无木质包装的证明,否则禁止入境。据估计,这项规定使我国约50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影响;并使我们的包装成本增加20%。1999年6月,我国出口到欧盟某国的一批机械产品,因其木质包装材料不符合欧盟的检验检疫标准要求,欧盟单方面采取紧急措施,仅欧盟的这一决定至少影响我国70多亿美元的对欧商品出口。
发达国家还为保护本国产业而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以限制某类产品的进口,如美国和欧盟利用安全、卫生检疫及各种包装、标签规定对进口商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外国商品在美国市场销售时须向某些认证机构申请认可,然后才能进入美国市场。所有食品进口至美国的食品,必须经FDA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检验,对进口食品的管理除市场抽样外,主要在口岸检验,要查验进口货物是否贴上所需要的特殊标志或标签,而且贴标志或者标签的方法必须符合海关要求或符合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法律条例规定的特殊要求。不合要求的将被扣留,然后以改进、退回或销毁三种方式处理。
我国出口澳大利亚的白油,对方对产品质量表示满意,但是因我国包装规格规定高为900厘米,与澳大利亚的包装规格高为914厘米不符,不便于流通周转,这样,包装规格便成了贸易壁垒,使白油出口未能成交。
诸如此类,在过去的贸易中,我国有不少产品因不符合发达国家过于严格的包装规格、包装材料的卫生、检疫措施,遭到拒收、卡关、销毁、被迫改换包装等。造成贸易障碍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
许多国家还利用各国的标准不一致,灵活机动地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如欧盟规定茶叶中铅含量为5mg/kg,而我国规定为2mg/kg。这样欧盟在对自己茶叶的检测标准是5mg/kg,但是对我国的茶叶却按照2mg/kg执行,这样就导致我国出口的龙井茶铅含量超标,当我们问欧盟官员为什么采用双重标准时,对方答道,我们只是用你们自己制定的标准而已。欧盟的这种做法既促进了本国低标准产品的出口,又有效地限制了外国产品对本国市场的冲击。
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了产品出口成本,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失去市场机会。一些TBT虽然不对产品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是为了满足进口国对产品的严格要求而进行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支付昂贵的检测费用,已经增加了我国出口企业的成本,从而削弱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欧盟曾颁布决议,要求其成员国实行紧急措施,对所有来自中国的货物木质包装实行新的检验标准: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不得有直径大于3mm的虫蛀洞,以及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这些措施无疑都增加了出口商品的成本,使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
我国检测、检验设备的生产较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加上国内许多企业本身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测试、评价方法,标准样品和技术,致使我国不得不进口大量的检测设备,增加出口成本;而进口国在标签方面的严格要求,同样也增加我国出口商品的成本。如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要求大部分食品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在这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制造商为此每年要多支出10.5亿美元,可想而知这对于处于落后地位的我国出口商造成多大的成本压力。
我国产品进入欧美市场,需要取得该国或国际通行的认证标志,如国际通行的ISO9000认证,ISO14000认证,欧盟的CE标准,美国的UL、MIL认证标志,要取得这些认证标志,一般要外国机构认证,而外国认证机构的认证费用和检测费用昂贵,直接增加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削弱了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