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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不应当受奖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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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读80年代出版的一本书《世界上最伟大的管理原则》,著者是米契尔・莱波夫(MichaelLeboeuf)。书名很唬人,号称世界上最伟大的管理原则,似乎有些夸张。但是,我们不能不说书中所论述的是十分重要的管理原则,也许这样能引起民营企业家的重视。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重要的管理原则”。

  许多人都看过马戏团的表演,马戏团中有许多可爱有趣的动物演员。其中有个节目叫“小狗做算术”。每次当教练员举起一个数字的牌子时,小狗就能准确地叫出几声。这时,教练员就会从口袋中掏出一粒糖塞到小狗嘴里,以示赞赏和鼓励,小狗也高兴地摇摇尾巴。下一次教练员再让它算时,也总能答对。大狗熊表演骑自行车,每骑一段教练就往它嘴里塞两粒糖。有一次可能教练员的糖不够了,只往它嘴里塞了一粒。这只大狗熊马上从自行车上下来,一屁股坐在地板上不起来了,急得教练员亳无办法。上面的例子说明,动物,也包括高等动物人类本身,有一种天性就是“他们会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而这正是我们所要论述的最重要的管理原则。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招聘、培训和激励是三个重要环节。对于激励这个问题,不少民企老板会说,奖励无非是奖励先进,奖勤罚懒,奖励对企业贡献大的员工,这有何难?事实上,对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而言,其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我们所希望的行为和我们所奖励的行为之间有很大的距离。问题就这样被提出来了,即“什么行业应当受到奖励?”在莱波夫的书中,这个问题被称为“神奇问题”,可见十分重要。通俗地说,大多数企业家知道应当奖励,却往往不清楚应当奖励什么行为和如何去奖励,甚至往往会错误地奖励那些本不该奖励的人和事,因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甚至是致命的损害。那么企业家们在奖励问题上常犯哪些错误呢?为什么这些错误会严重地损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呢?

  第1、只奖励短期行为,忽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