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供电局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详细内容
3月23日,西北陕西宝鸡供电局送电工区在进行110kV千陇II线停电更换瓷瓶工作中,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名职工死亡。
一、事故经过
宝鸡供电局按照3月份检修工作计划,3月21-23日安排送电工区进行110kV千陇II线全线更换合成绝缘子,共133基。检修三班第三小组负责更换#94、#95、#99三基杆塔瓷瓶。23日上午10时开始工作,13:00左右,完成了#94、#95杆塔瓷瓶更换工作后,开始对#99塔进行瓷瓶更换工作。工作人员安××上杆,李×负责监护指挥,另外2人进行地勤工作。安××上塔(7813型杆塔,塔高20.5米)后,走到C相导线横担,并系好安全带延长绳,在横担上挂好单滑轮,接着将组三滑轮和防止导线意外脱落的保险钢丝绳套吊到位并挂在横担上,然后下至导线,安××将组三滑轮另一端挂在导线上后,将腰绳套在组三滑轮的绳子上。由于这基杆塔两侧都是大跨档,且地势高,担心组三滑轮将导线拉不起来,于是,地面人员试拉组三滑轮的绳索将导线提起,这时瓷瓶串已经松弛,安××已蹲下摘取单联碗头,此时由于组三滑轮上使用的棕绳受力后突然拉断,安××随导线坠落。送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15:00左右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加挂防止导线脱落的保险绳,即用组三滑轮将导线吊起,并将瓷瓶与导线联结的单联碗头摘除;组三滑轮受力后棕绳拉断,导线脱落,作业人员套在组三滑轮上的安全带被下落的组三滑轮挂住,安全带延长绳突然受到导线和人体下落的冲击力,使作业人员佩带的延长绳从横担一头的挂环处拉断,造成这起高空坠落事故。
三、防范措施
当前春检预试工作已大范围展开,要求各网省公司在做好电网防污闪及春检预试等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确保人身安全。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工作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监护制度要认真执行。尤其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禁管理不严、无票作业、无票操作、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2、要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各种重要作业现场干部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出现安全管理空挡。
3、切实加强生产现场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整治,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要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组织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和电力设施的安全。
4、加强岗位培训和技术管理工作。一方面是加强对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的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熟悉业务,懂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把关人员。另一方面是加强对电力职工和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等一线工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5、认真检查安全工器具,严禁配带不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防护手套等个人安全工器具。防止装置性违章,对安全设施如平台栏杆、安全网、标示牌、脚手架等按照标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各单位要对春检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清理,在严格执行可控、在控原则的前提下有重点的合理安排好各项检修工作。
(作业人员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加挂防止导线脱落的保险绳,安全带系挂不规范,导致高空坠落死亡,教训深刻,加强现场安全措施检查力度,加强个人安全用具保管和规范使用,杜绝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