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电力案例>关于浙江泰仑集团湖州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的通报

关于浙江泰仑集团湖州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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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浙江泰仑集团湖州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县城网改造工程中,因超越工作范围,无票工作,造成一人触电人身死亡事故。希望各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基建及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反事故措施,防止人身的发生,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及简要经过:
4月27日,浙江泰仑集团湖州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包110kV武康变电所10kV配电装置、电气二次等县城网改造项目。改造工作在变电所内三个地方同时进行。其中潘××(死者,年龄32岁,1991年参加工作,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中级工)为其中一个班组的工作班成员,被工作负责人指派担任110kV户外构架油漆的专职监护人。
午餐以后,(约11:30时左右)工作人员都在午间休息,潘××擅自到另一工作班组的工作现场——#4电容器室(见附图),首先测了#4电容器组柜(检修状态)柜内下部相间距离,后即攀登上#4电容器组柜顶部,意欲测量10kV母排(运行状态)之间的安全距离,当接触母排时发生触电,后即送德清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未填用工作票,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事故当事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忽视了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未得到任何人员指派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电气工作,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输变电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这是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
三、 防范措施
1、严禁无工作票工作,严禁无人监护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严禁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工作。
2、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现场各项安全规程、规定,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和内容。
3、认真开展危险点的分析、预控工作,工作前必须做好危险点的防范预控措施。
4、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每个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互保意识。
5、继续深入开展反违章活动,加大反违章力度,坚决杜绝各种违章现象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