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贵溪市供电公司“8.7”人身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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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贵溪市供电公司“8.7”人身死亡事故
事故简况:2006年8月7日,江西鹰潭市贵溪市供电公司雷溪供电所杨××(高压班班长兼供电所安全员,此次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杨××(死者,男,46岁,农电工)、黄××等六人,对上杨台区0.4kV分支线路电杆进行撤移施工。上午8时许,杨××在未办理工作票和采取防倒杆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杨××(死者)、黄××共三人实施2号杆导线(三相四线)和横担拆除工作(此前2号杆杆基培土已被开挖深度约为电杆埋深的1/2)。8时30分许,杆上作业的杨××(死者)在拆除杆上两相导线后,拆除了拉线抱箍螺栓,导致电杆倾倒。杨××(死者)随杆一同倒下,电杆压在其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