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的品牌遇到原料质量有问题,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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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李女士于2003年10月加入某知名餐饮企业的特许经营体系,主营欧式特色小吃,特许方和受许方约定,李女士经营的小吃的原来必须向特许方采购,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采购,李女士加盟该品牌后经营的头两个月效益还不错,根据这两个月的经营状况,眼看04年3月基本可以收回投资成本,但是04年2月,李女士发现有不少客户提出食品中有异味,口感没有原来的好.很多常客因此也不来光顾了.李女士立即组织员工对产品做了初步检查,发现是从特许方采购的原料有问题,03年的原料配方和04年的原料配方明显存在不同,04年的原料明显存在配方不足及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异味,而从特许方进货价格却没有变化.
为此,李女士多次打电话和总部沟通,希望就原料问题取得总部的支持,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失希望得到一定的补偿,但特许方对此置若罔闻.最后导致双方因原料问题产生分歧,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加盟店的经营也每况愈下.
点评:
特许经营体系特许方和加盟者之间建立的实际是契约式关系,那么《特许经营合同》或者说《加盟协议》成为约束双方的纽带,一切有关的权利义务均应依据合同处理,同时《运营手册》作为《特许经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据查,李女士与加盟方签定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关于原料的供应中是这样约定的,加盟商必须每月根据销售情况从采购特许方原料,具体的采购方式参照《运营手册》中原料采购的内容;同时,根据《运营手册》的约定,特许方向加盟商提供的原料必须是从委内瑞拉进口的原料.
本案中,李女士可以根据附件约定的内容,要求特许方提供关于原料采购地的证明,如果有证据证明特许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双方的约定,李女士可以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对因原料提供有瑕疵造成损害的,也可以主张合理的赔偿.
建议: 目前,我国还没有《特许经营法》和《商业特许经营条例》,只有2005年2月开始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对具体.根据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许方应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因而对于物品的供应实际是双方自由意思的表示,而物品的供应又是特许双方争议较大的部分.建议加盟者1.选择好的经营品牌加盟,因为好的品牌,会注意维护品牌形象,在原料提供能保证质量;2.合同是特许经营的灵魂,加盟商一定要注意:向特许方采购的原料应有一定的标准,防止花钱采购的原料有质量瑕疵影响产品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