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紧固件使用保期
详细内容
篇一:《辽宁省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标准[1]》
八河川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1、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的有关规定
1.1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1.1反映乡镇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乡镇机关工作、乡镇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1.1.2乡镇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1.1.3乡镇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和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1.1.4其他对乡镇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2乡镇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1.2.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乡镇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乡镇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1.2.2乡镇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乡镇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乡镇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1.2.3同级乡镇的文件材料中,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1.2.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1.3定期保管的乡镇机关文书档案
1.3.1本乡镇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1.3.2本乡镇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1.3.3本乡镇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1.3.4本乡镇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1.3.5本乡镇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1.3.6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乡镇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1.3.7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乡镇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3.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乡镇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1.3.9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1.4乡镇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1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1.4.1.1《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1.4.1.2《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1.4.1.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1.4.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1.4.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4.4音像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1.4.4.1《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
1.4.4.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
1.4.5电子文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1.4.5.1《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1.4.5.2《辽宁省电子公文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辽档发[2005]1号)
1.4.5.3《辽宁省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试行)》(辽档发[2006]3号)
1.5乡镇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1.6凡属乡镇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乡镇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1.7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1.8本标准适用于全省乡镇机关。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规定执行
2党委综合部门
2.1党务综合
2.1.1乡镇党代会文件材料
2.1.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2.1.1.2大会发言、代表建议和意见、简报、快报永久
2.1.1.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2.1.1.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2.1.2乡镇党委(扩大)、党政联席会议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参加人员名册永久
永久
2.1.4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通知、通报等永久
2.1.5乡镇党委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永久
2.1.6乡镇党委召开的总结表彰会文件材料
2.1.6.1会议的通知、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表奖决定及名单永久
2.1.7乡镇党委成员在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汇报材料30年
2.1.8乡镇党委制发的属于本乡镇主要职能的通知、决定、通报、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
2.1.9乡镇党委向上级党委的请示和上级的批复以及下级的请示和本级的批复永久
2.1.10乡镇党委编印的《简报》、《情况反映》等材料10年
2.2组织
永久
2.2.2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立和成员分工的文件材料永久2.1.3乡镇党委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及典型调研等文件材料2.1.6.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经验材料10年2.2.1年度和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材料及典型调查等文件材料
2.2.3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
2.2.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永久
2.2.5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的决定和事迹材料
2.2.5.1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2.2.5.2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2.2.6党费收缴清单和党员管理的文件材料30年
2.2.7民主测评的文件材料
2.2.7.1重要的30年
2.2.7.2一般的10年
2.2.8有关组织工作的情况反映、工作简报10年
2.2.9因公因私出国人员请示、批件、政审材料、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30年
2.2.10其它有关组织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2.3宣传
2.3.1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等文件材料永久
30年
2.3.3宣传先进典型的通知、决定等文件材料
2.3.3.1县级(含)以上或典型突出的永久
2.3.3.2县级以下30年{一般紧固件使用保期}.
2.3.4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汇报材料30年
2.3.5编印的工作简报、通迅等信息材料10年
2.3.6创建国家、省、市级文明城镇和卫生城镇文件材料永久
2.3.7其它有关宣传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2.4统战
2.4.1年度和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材料及典型调查等文件材料
永久
2.4.2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文件材料
2.4.2.1重要的30年
2.4.2.2一般的10年
2.4.3港、澳、台、侨务工作文件材料
2.3.2向上级党委的请示和上级的批复以及下级的请示和本级的批复
2.4.3.1重要的永久
2.4.3.2一般的10年
2.4.4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文件材料
2.4.4.1重要的永久
2.4.4.2一般的10年
2.4.5统战对象名册永久
2.4.6其它有关统战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2.5纪检监察
2.5.1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等文件材料永久
2.5.2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2.5.2.1重要的永久
2.5.2.2一般的30年
2.5.3对违纪党员、干部处分材料
2.5.3.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2.5.3.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2.5.4纪检信访、调查材料
2.5.4.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
2.5.4.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
2.5.4.3无处理结果的10年
2.5.5其它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2.6共青团、工会、妇联
2.6.1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2.6.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2.6.1.2大会发言、简报、快报、代表名册、主席团成员永久
2.6.1.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2.6.1.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2.6.2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永久
2.6.3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团组织、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篇二:《4计量器具及标准件使用存放及保养方案(适合轴承、机械行业)》计量器具及标准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规范设备、器具及标准件的使用,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计量器具在产品开发与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能部门
技质部是计量器具及标准件管理的归口部门,指导计量室计量员依照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三、适用范围
所有检验、计量器具的管理者、使用者
四、管理细则
一)、使用规定
1.使用部门领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持有本公司认可的检定合格证标签,并由计量室纳入周期鉴定计划。
2、使用计量器具者(领用或借用)必须按使用规定做到正确使用,认真维护保养,计量器具必须经常保持清洁,使用时应将计量器具和被测面擦干净,使用完毕后应将计量器具擦拭干净,工作面上涂上防锈油,防止锈蚀,并妥善保管。
3.计量器具变更使用部门或变更使用人应通过计量室及时办理转移手续。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卸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应及时送计量室处理。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使用无本厂编号、无鉴定合格证或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鉴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送交计量室鉴定,违者追究责任。
5.计量室和使用部门应经常对使用者进行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等知识教育,并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6.长期闲置不用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室统一封存保管,可不纳入{一般紧固件使用保期}.
周期检定计划。再次使用时必须经鉴定合格后,编入周期鉴定日程表,填发合格证投入使用。
7.计量室建立相应的计量器具收发管理台账。
二)、计量器具周期鉴定
1.计量室负责对本公司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周期鉴定。
2.持有计量器具的部门、个人必须按时送检,送检的量具及附件、包装和到期的合格证,必须齐全、整洁,确保周检达100%
3.委外鉴定的计量器具,经批准后,必须按上级鉴定机构规定的鉴定周期及时100%送检。
4.严禁使用超周期、鉴定不合格、无合格证的计量器具。
5.计量室建立相应的鉴定周期日程表。
三)、样圈、标准件的管理
1.计量室负责及时、正确提供生产、检验等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样圈、标准件,并负责对样圈、标准件的日常校对及使用的指导、监督、查询,出现问题应立即解决。
2.各部门(样圈、标准件)应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作好交接班工作,遵守领用、调换规定。
3.计量室应有专人负责样圈、标准件的发放,样圈、标准件应符合规定要求,作好合格标识,并作好发放台帐。不合格的样圈、标准件不许使用,
4.样圈、标准件应在规定期限内使用,领用新样圈同时必须收回原样圈、标准件。报废或收回的样圈、标准件由计量室作好记录,严禁新老混用,发放时计量员应要求使用者一起核对并交代清楚。
5.样圈、标准件使用者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一经遗失,立即报告计量室,登记补领,并按规定赔偿,不准无样圈、R量规工作。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变动样圈、标准件尺寸或标定数
字、私拿样圈,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编制:审核:批准:
篇三:《关于下发紧固件产品军工保密认证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发紧固件产品军工保密认证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拓展紧固件产品市场,把产品推向军工企业,有限公司决定推进紧固件产品军工资质认证工作。现下发第一阶段的保密认证工作计划,请各单位严格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如期完成。紧固件产品军工资质认证工作将纳入公司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公司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军工产品保密认证工作计划
2.军工产品保密管理制度编制责任单位
附件1:
保密资格认证计划
附件2:
保密管理制度编制责任单位
篇四:《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文件标准样式及设计备案编制规定》—1—
XXXXX(建设项目名称)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
建设单位:(签章)编制单位:(签章)编制时间:
(注:建设项目名称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一
致;如为分期工程或污染治理单项工程需注明。)
—2—
目录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申请表2、设计单位资质页
3、编制人员名单签字页及资质页
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文件5、附件
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②改扩建项目原有排污许可文件
③经过鉴定的主体工程新工艺和新型设备试验报告中有关污染源的测定数据与符合环境要求的防治措施的试验资料。
④经过鉴定的环境治理工程新工艺和新型设备的试验报告或验收资料。
⑤引进或转让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相关技术保证合同或协议。⑥主要工程业绩⑦其他相关文件
⑧专家审查意见(环保部和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其环境保护设计备案由市环保局委托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区县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组织或委托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