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法读音为 shì,yì,fǎ。意思是:市易法[ shì yì fǎ ]⒈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
拼音shì yì fǎ
注音ㄕˋ ㄧˋ ㄈㄚˇ
近音词、同音词
市易法
词语解释
市易法[ shì yì fǎ ]
⒈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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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易法
市易法(shì yì fǎ),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元丰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