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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

详细内容

篇一:《各单位需建立的党建工作制度.doc》

附件:4

所属各单位需建立的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委工作部方面(13个)

1.党委议事规则

2.中心组学习制度

3.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4.“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5.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6.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7.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

8.新闻事件处置预案制度

9.保密工作制度

10.政工例会制度

11.党委工作督查办法

12.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

13.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二、组织部(干部部)方面(12个)

14.中层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

15.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6.党支部考核实施细则

17.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18.党务人员及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9.中层干部选拔管理办法

20.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21.组织部门对中层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22.中层干部档案管理办法

2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24.创建“五好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25.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三、检查审计部方面(8个)

26.惩防体系建设规划

27.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制度

2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29.中层干部廉洁自律约谈制度

30.全体党员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31.“一岗双责”管理办法

3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33.纪委(纪检组)、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处理程序规定

四、工会方面(7个)

34.厂务公开制度

35.女工专项权益保护制度

36.工会委员会议事规则

37.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

38.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39.安康杯竞赛活动考核管理办法

40.工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

五、共青团方面(6个)

41.团委议事规则

42.团员发展细则

43.团委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制度

44.团支部、团干部工作考核的办法

45.团员管理及团籍注册制度

46.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篇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计划和措施》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以及市县委、镇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我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中,紧紧围绕我村中心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从我村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主要责任

l.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县委、镇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我党总支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发展青年党员和妇女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四、工作目标

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我村的实际,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和监督本支部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观念牢固,在生产、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富有成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统一领导。党总支对全村党支部党建工作负总责,总支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和联系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总支统一领导,各支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农业科技培训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我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活动制度和相关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同时结合形势和任务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的

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党组织活动的途径和方式,使党组织的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更加富有时代感和吸引力。

3.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党总支要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确定重点问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经常深入各小组,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小组建立联系点。

4.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总支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

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

教育和激励作用。

5.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党总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

发挥先进典型的新光村党总支2010年120日搞好舆论宣传,深入宣传月

篇三:《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原则

1、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条例》有关规定,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2、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单位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实施有力领导。

二、责任体系

3、局机关党支部在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党支部全面工作;机关党支部负责分管

党建工作的委员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机关党支部其他成员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党支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三、责任内容

4、机关党支部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紧紧围绕区委和本局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安排好机关党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保证机关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时换届选举。机关党支部书记、支委如在任期内出缺,要及时按规定增补;委员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

活的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在遵守党纪、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及时谈话提醒。党组织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配合人事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定期分析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并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5、党支部在机关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在部门的党的工作:

(一)根据机关党支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中央和

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部门担负的任务。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年上一至二次党课。

(四)围绕本局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四、责任考核

6、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机关党支部的任期目标,每年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应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

9、机关党支部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追究其责任。不能胜任或不称职的、不能履行“一岗双职”的,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不能改正的,不能作为推荐先进个人的对象。

10、机关党支部对党员负责,如党员发生问题,应及时召开支部会研究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严重的报上级纪委。

篇四:《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我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朔州市东部区域发展服务局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三条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责任考核{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十一条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篇五:《浅谈如何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要管党意识、确保党建工作落实的有力保证。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应认真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目前,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要提高党组织成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但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行政干部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时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内容较为抽象,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当前,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有效破解工作难题,拓宽工作内涵,创新活动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如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自己认为从严格教育管理、严格细化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考核评价等几个方面促使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

一、严格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要提高党组织成员责任意识。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观念,绝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二是要提高党组织成员大局意识。要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自觉把基层党建工作与推动本单位又好又快发展联系在一起,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三要提高创新意识,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始终保持强烈的创新意识,牢固树立坚定的创新理念,努力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求创新,使党建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二、严格细化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使党建工作责任制更具有可操作性,要层层明确责任。在责任主体上,要分层明确集体责任、第一责任和具体责任,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委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明确党组织的“集体责任”,党组织是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明确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党建工作;明确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委员的直接责任,完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督促党建工作任务的完成。在责任内容上,要做到责任清晰、内容具体。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深化党员责任目标管理,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党组织书记要及时对党建工作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确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督促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党组织副书记要协助书记制定党建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单位组织实施,为党建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党组织委员要重点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抓好分管单位党建工作。

三、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配套措施

要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基层党组织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掌握责任制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二是建立党建工作调研制度。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帮助联系点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和生产建设、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精准扶贫的总体规划。四是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要向所在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情况,三级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二级单位党委书面报告一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日程。五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上一级党组织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党

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四、加强考核评价,严格监督管理

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是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一要科学设臵考核内容。只有科学合理地设臵考核评价内容,解决好评价什么的问题,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工作实际。考核内容要体现合理性,指标的设定要实事求是,不能随意提高考核指标。同时要突出可操作性,在突出工作实绩的基础上,合理设臵各项数字考核指标,把开展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体现到实实在在的业绩之上。二是要灵活制定考核办法。要坚持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既要看年终考核的结果,又注重日常考核的成绩。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在坚持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群众测评的方法,开展党组织成员述职评议,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向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述职,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三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结果有效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中,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注入动力,形成良好氛围和正确导向,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考核结果与表彰相结合,对党建工作抓的好、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在进行精神奖励的同时,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对存在的问题,明确告知相关责任人,责成各单位党组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使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迈向新水平。

篇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2012年度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报告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黄慧莲{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

市直机关工委现有直属机关单位90个,共有543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党委45个,总支27个,支部471个,共有8371名党员。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本着“融入中心、建设队伍、争创一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为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建立“三个机制”,切实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管理。实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需要建立起一套协调、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责任制的长期坚持、贯彻落实。为此,通过建立健全“三个机制”,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管理。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观念,确立好、担负起工委书记是全市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角色,组织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委班子具体分工和主要职责,努力形成合力,并先后主持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12次、党建工作例会18次,党建工作座谈会7次,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同时,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我按照一般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深化、创新工作抓突破的思路,将机关党的工作分为经常性工作目标、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创新创优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

二是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工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平均联系10个以上机关基层党组织,并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到一线明情况、抓党建、破难题。把90个市直机关党组织划分组成5个网络区,明确规定了各网络区工作职责,实行工委领导分工联系制度。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网络区工作会议或开展一次活动,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进一步完善督查措施,每年以召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组织各单位现场观摩、会议点评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兑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严考核、硬兑现作为一个重要环节。为此,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和《细则》,采取各单位自评、分党建网络区交流互评、述职与考核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按百分制计分设立10个机关党建工作十佳单位、30个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若干个考核合格单位和需要改进的单位。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结果评为优秀以上的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党内评先的基本条件;对考核结果评为合格的党组织,要给予充分肯定,鼓励继续进步;对考核结果评为需要改进的党组织,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并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抓住“三个围绕”,不断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机关党的工作只有融入中心、服务发展才能做到有为有位。为此,我始终把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位置、明确任务、开展活动,有力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

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紧紧围绕“谋发展、促跨越”抓品牌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想什么,机关党建就抓什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融入中心,解决实际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大力发扬“开放、创新、争优”的新余精神,以强烈的服务中心意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依托,围绕“突破工业5000亿”、“经济总量三年翻番”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服务十百千亿工程,为党旗添光增彩”活动,把党建工作落实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市城管执法局树立“在执法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理念,把工作当事业,把城市当家建,视人民为父母;市直各窗口党组织和党员围绕行政审批“983”战略,组织开展创建“效率之窗”服务品牌活动,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服务“绿色通道”,完善“首问责任制”、“AB岗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制度,以优质的政务服务“筑巢引凤”,使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是紧紧围绕“惠民生、促和谐”抓服务基层。按照“群众满意”来确定机关党建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狠抓了设岗定责、服务承诺,促进了创先争优,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有效平台。围绕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这一主题,组织市直机关30余个单位的近500名党员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机关党员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问政、问需、问计于民,使机关服务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市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围绕劳动争议、工伤纠纷、遗产继承、房屋买卖等提供法律咨询;市人保局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保、养老、小额贷款等内容进行现场解答;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为群众提供义诊、现场量血压、解答卫生保健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40

万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2.67万个。

三是紧紧围绕“创佳绩、争一流”抓示范引领。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其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坚持高水平、高标准,并适应机关干部需求,举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大讲堂,帮助机关党员干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升能力。组织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强化党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创意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实现“十百千亿”树红旗、作贡献、争先进。市卫生局、市地税局等单位通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三亮三比”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行业服务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注重选树典型,表彰激励,结合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活动,今年我们对工作中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29个基层党组织,37名优秀共产党员和33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争创佳绩、争当时代先锋。

三、发挥“三个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既要构筑全方位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又要结合不同对象、不同岗位职责的要求明确有针对性的责任内容,促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更好的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是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充分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第一责任人”的率先垂范作用至关重要。为此,我们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党员领

导干部带头落实抓党建工作的职责。抓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理论武装中落实职责;抓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安排的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同时,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从党委书记到党支部书记都明确党建工作的责任和目标要求,坚持“双重目标、双重责任、双重考评”,做到业务、党务两副担子一起挑,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抓住党员干部这个主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形式,激励广大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永葆党员先进性,有力地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向纵深发展。注重抓好党务干部这支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组织实施作用。采取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持续推进“千名党员教育培训”工程,采取形势政策宣讲、集中授课、学习交流等方式培训党员队伍,使其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在促进机关党建中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我们共组织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主题班14期次,培训1200多人次。同时,注重党员发展,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公选、考察对象培养、预备对象公示票决等制度,全年发展党员名,其中35岁以下的占总数的%,女性占发展党员总数%,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占%。

三是抓住机关党委这个基础,充分发挥组织推动作用。把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

篇七:《党支部抓党建责任制》

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抓好党员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5、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培育“四有”职工队伍。

7、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

8、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抓党建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确定并落实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目标。

3、抓好支部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召开并组织党支部的各种工作会议,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

7、党支部副书记要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做好党支部分工的专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1、保证党支部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2、按照党支部统一安排做好分管工作。

3、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篇八:《党建工作责任制》

XX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校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为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旅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各项工作。同时,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2、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认真做好{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各项工作。结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收缴党费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1、落实好工作例会制度,坚实思想政治学习不放松。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可以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把党员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民主评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可以建立先进性长效机制,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工作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发挥党员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通过“抓班子、抓党员、抓骨干”,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做好人、做好事、带好头”。同时发挥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项目带头人的模范作用。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优秀青年做重点培养。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充实和壮大党员队伍。同时,做好对学校工会、团支部、大队部的指导工作。通过倾听职工心声,协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等方式,营造团结互助、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

3、进一步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

探索适合我校农名工子女特点的教学方式,增强教师的连带责任

意识,提高教学质量。

4、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和谐文明校园。

学校强调确保全程监控,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制定和完善访客登记制度。进行定期的安全自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提高自救能力,完全各项应急预案,提升学校应急处置水平,提高全校教师及学生的防灾自救能力。

篇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支部必须围绕“五好”目标开展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委负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支部的党建工作规划。

2、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经济工作的发展、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3、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补课措施。

4、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实现“五好”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党组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本单位党组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和镇党委委要求,结合本党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审定上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和重要文件。

(3)研究全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审定年度工

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4)研究决定人事工作有关重要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有关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培训、年度考核等事项。

(5)研究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研究和部署本系统行风建设。

(6)审定本单位日常重大财务开支、基础建设、职工福利政策等事项。

(7)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

(8)听取本部门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并研究指导性意见。

(9)讨论其他应由本党组决定的事项。

2、党组会议议题的提出、确定和有关讨论文件的准备及报送

(1)党组成员可提出议题。

(2)会议议题由支委会会前收集汇总。

(3)会议议题由支委会汇总后报委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审定后,列入党组会议内容。

2、会议议事制度

(1)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2)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干部等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重要事项的讨论,事先应与不能与会的党组成员通气;事后应将会议研究结果向未到会的党组成员通报。

(3)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人员可以介绍情况,发表意见,但不能参与表决。

(4)党组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不同的讨论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

推荐、提拔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配等事项,应逐个表决。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搞临时动议。

(5)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每个党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对讨论决定的事项,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组书记与其他成员享受平等权利。如对某一事项存在较大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条件成熟后再召开会议进行表决。

(6)对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位党组成员及相关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决定、决议。如在执行中发现新情况或有不同意见,应提请党组重新研究。

(7)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指定有关人员负责记录。对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委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视内容确定发送范围。

(8)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9)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时,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报告。

3、监督措施

(1)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带头执行会议决议、决定,自觉接受

班子成员的监督。

(2)领导班子成员应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并按照分工对集体决定事项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3)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4)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将执行本规则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终民主考评的重要内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组每年要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前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根据上级组织安排,确定民主生活会议议题。

3、要提前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将方案和请示报上级党委,邀请主管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同志参加。

4、班子成员要结合主要议题,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5、班子成员要围绕主要议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地进行谈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增进团结、推进工作的目的。

7、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8、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记录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删改。

9、要及时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和综合情况报上级组织部门。

10、要将会议情况、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省委、州委的部署和县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县、镇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市委以及县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镇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中心组成员根据中心组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中心组成员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