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详细内容
篇一:《生活补助工作总结[1]》
范村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总结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发放到位,享受生活补助费学生,惠及我校贫困学生,为控辍保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主任、和班主任及学生家长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贫困学生的排查筛选、公示调查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继监督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广泛开展宣传
为了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传达贯彻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注和对象条件等政策,同时,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力争让政策深入人心,妇孺皆知。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使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对政策有了全面了解,有力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操作流程的规范,是政策落实到位的保证。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我校制定了《北道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评审办法与程序》,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明确申报资助学生条件为:(1)孤儿,没有遗产;(2)单亲且父或母亲年老多病,无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者;或有少量经济收入;(3)父或母亲有重大疾病,长年治病医疗费用高,没有经济收入的;(4)家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且无经济资助的;(5)家庭缺乏经济来源,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6)家庭成员有老、弱、病、残,学龄人口多,经济负担重;(7)学生申请界定贫困生出据的证明材料有:
(1)县、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贫困户”、城镇“低保户”证书等证明家庭贫困的文字材料;(2)家庭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a)军、烈家属证明,(b)伤残、重大疾病病历证明,(c)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天灾、人祸证明,(d)兄弟姐妹是在校大、中学生证明,(e)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按要求在收到中心学校的经费控制额度和资助学生数后10天内,按资助条件及时将资助名额分配到班级。学校根据指标数,按照的界定标准在全校申请享受生活补助费学生中摸底,得出享受生活补助费学生名单及家庭贫困的原因,贫困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生活补助寄宿生登记表”,经学校、村委会调查核实,由学校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造册登记,学校统一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花名册”。有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后学校把贫困住宿学生的生活补助费发到了受助学生的手中。为加强资料建档管理工作,我校贫困学生数、贫困生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贮存电脑中,动态管理。
(四)强化资金管理
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保证专款专用。
(五)严肃操作纪律
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至每个贫困学生手中,把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享受对象手中。没有出现一例超出学校规定的享受标注条件。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我校需要救助的贫困学生较多。由于国家资助名额有限,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资助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二是受助对象存在偏差。在受助对象的确定上,引起少数群众误解,个别教师偏向于成绩好的学生,而不是完全以贫困因素为依据。三是低年级学生不在校寄宿,有家长在街上租赁房屋,也不能享受,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四是村委会的个别领导私心太大,不配合学校工作。
四、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工作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凸现出了一些问题来,结合我校实际,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事情。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工作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坚决杜绝不规范操作现象。三是注重对受助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为确保救助取得实效,在救助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系列活动,激励广大受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鼓励他们遵守纪律、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四是要进一步拓宽贫困救助资金筹措渠道,广泛发动社会、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贫困助学,以筹措更多的资金,让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救助。五是学校借此机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档案,并动员全体师生捐款捐物对没有享受生活补助的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范村小学
2014年3月
篇二:《2012年3月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小河山学校2011年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
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2011年秋季,我校根据上级指示及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我校在开学初两个周的时间里进行了紧张、严密、扎实、有效的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
我校以开家长会为主,利用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确保广大学生家长知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政策内容。还通过全体学生会议,班级会议、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直接宣传政策内容,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更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
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为了避免造成“家庭补助”或“家庭扶贫”,我校以供餐方式实现补助。在供餐上认真实行“三新”,即在供餐方式上创新,在供餐内容上创新,在食品饮料供应上创新。2011年秋,我校共有287人次享受了补助生活费,共计补助14100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我乡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使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上学的曙光,深受农村家长和学生的欢迎。但由于我们是农村学校,生源都是来自农村,而且是边远山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所以学生家长组成人群中,特困户多,贫困户多,单亲家庭多,而学校总的受助人数指标是有限的,这就给我们受助生的审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我们需要在众多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反复比较,才不给我们的工作造成缺憾。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2012年1月
篇三:《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湄潭县洗马中学201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这项工作:
一、宣传发动:我校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团林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成立团林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3、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寄宿学生,上面的11项基本条件中,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f、符合计划生育照顾对象以及政府扶贫对象经济困难。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宿学生,均属于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年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村委驻地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和学校汇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镇财政所,根据受助学生名册上的相关信息由学生班主任、学生或学生家长现场签字认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直接支付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帐号上。
总之,我们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湄潭县洗马中学
2015年5月日
篇四:《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工作关乎民生,体现公平,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近年来,我市把学生资助作为强民生、促公平,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全面落实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措施,提高资助水平,实现了资助体系全面覆盖。目前,教育公平日益彰显,为各类教育健康发展奠定了牢固基础。
资助机制不断创新,管理规范流程优化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我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这件惠及千家万户的政策办实办好。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2008年我市教育局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腾出8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添置办公设施设备,方便群众及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资助工作统一扎口管理。在办理助学贷款的高峰期,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提高工作效率,使前来办理贷款的每名学生和家长都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受理。我局还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络、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好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并适时向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积极做到“四个主动”:主动开展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国家开发银行配合;主动承担资助中心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我局配套建立了有效的资助管理工作制度。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中,各校按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评议、校扶贫助学工作小组评议和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议的流程进行评定。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扶贫助学专户,对各类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
账核算、专户管理,有效防止了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的行为。建立了公示制度与监察审计制度,向全体学生公示受助对象基本情况、受助金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资助制度落实情况和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审计。同时,还广泛开展了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编印《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手册》、印发宣传单、张贴公告和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都知晓扶贫助学各项制度的意义、申报条件和程序,使党和政府这些关注民生、重教助学的好政策家喻户晓。
如今,导向明确、管理规范、流程优化、富有成效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正在形成。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资助水平显著提高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启动实施。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进行资助,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数的1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2011年,全市安排拨付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金100多万元,资助在园幼儿2050人次。2012年资助在园幼儿2982人次,涉及金额149.1万元;2013年春季学期资助在园幼儿1731人,涉及金额86.55万元。
积极推进实施义务教育资助工作,免收学杂费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学生。2011年,全市共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191万册,免费金额近885万元。2012年,全市共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186万册,免费金额近886万元。2011年发放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近70万元,涉及学生近1400人。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放生活补助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我市资助比例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8%。2012年发放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
补助金近544万元,涉及学生9951人次。2013年春季学期发放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264.7万元,涉及学生4846人。
普通高中资助继续执行以政府助学为主,学校、社会共同帮扶的资助政策。2011年,全市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近250万元,资助学生1616人次。2012年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近236万元,资助学生3146人次。2013年春季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近99.45万元,资助学生1326人。
继续实行“助免结合”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2011年至2012年春季学期对中职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资助标准,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免学费比例为在校生的6%。2011年,全市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640万元,涉及学生4267人次;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近85万元,涉及学生386人。2012年春季学期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91.225万元,涉及学生3883人次。
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实行中职资助新政策。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资助比例为10%。我市2012年秋季学期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8.95万元,涉及学生386人。2013年春季学期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8.425万元,涉及学生379人。2012-2013学年度我市中职学校免学费退费资金为1131.955
万元,涉及学生5044人。国家实行中职学校资助新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中职教育的发展。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确保贷前审核、合同签署和贷后管理等环节都能健康运作。2011年,全市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30.39万元,涉及学生228人。2012年全市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10.51万元,涉及学生192人。
积极落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当兵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到部队服义务兵役。
社会力量资助力度较大,2011年市慈善基金会、孙氏基金会、慈博协会资助贫困学生1500名,资助金额近160万元。二建集团设立佳琪助学金,捐资600万元,分期资助吕四地区贫困学生。红十字会资助特困生105名,资助金额近20万元。上海华龙企业集团设立华龙助学金,资助特困生45名,资助金额25万元。2012年启东市教育局发起爱心行动,向东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蔡水洪董事长筹集到50万元资金,成立爱心助学奖教奖学基金。市慈善基金会、孙氏基金会、慈博协会资助贫困学生1600多名,资助金额近159万元。2013年韩华新能源发放爱心助学金30万元,资助贫困生200多名。为了更好地资助贫困学生,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更好的感受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我市正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救助体系,扩大资助范围和力度,建立起了贫困生基本信息库,并且每学期进行更新,为社会各方面资助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通过发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到贫困学生的救助体系之中,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教育基金,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济困助学活动。
“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正是这样的承诺和爱,温暖并守望着每一个贫困生成长。助学助困,已经成为我市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关爱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篇五:《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丰店镇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除了上级规定的11项基本条件中,我校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单亲学生;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汇和学校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乡财政所和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财政所根据发放名册发放到家庭“一卡通”账号。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篇六:《生活补助工作总结》北道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总结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到目前为止,2010年秋季中心学校下达我校专项资金11750元,已全部发放到位,享受生活补助费学生47人,人均250元。惠及我校贫困学生,为控辍保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9月10日成立了由校长、主任、和班主任及学生家长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贫困学生的排查筛选、公示调查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继监督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广泛开展宣传
为了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传达贯彻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注和对象条件等政策,同时,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力争让政策深入人心,妇孺皆知。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使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对政策有了全面了解,有力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操作流程的规范,是政策落实到位的保证。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我校制定了《北道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评审办法与程序》,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明确申报资助学生条件为:(1)孤儿,没有遗产;(2)单亲且父或母亲年老多病,无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者;或有少量经济收入;(3)父或母亲有重大疾病,长年治病医疗费用高,没有经济收入的;(4)家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且无经济资助的;(5)家庭缺乏经济来源,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6)家庭成员有老、弱、病、残,学龄人口多,经济负担重;(7)月生活费低于240元;学生申请界定贫困生出据的证明材料有:(1)县、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贫困户”、城镇“低保户”证书等证明家庭贫困的文字材料;(2)家庭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a)军、烈家属证明,(b)伤残、重大疾病病历证明,(c)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天灾、人祸证明,(d)兄弟姐妹是在校大、中学生证明,(e)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按要求在收到中心学校的经费控制额度和资助学生数后10天内,按资助条件及时将资助名额分配到班级。学校根据指标数,按照的界定标准在全校申请享受生活补助费学生中摸底,得出享受生活补助费学生名单及家庭贫困的原因,贫困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生活补助寄宿生登记表”,经学校、村委会调查核实,由学校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造册登记,学校统一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花名册”。有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后学校把贫困住宿学生的生活补助费发到了受助学生的手中。为加强资料建档管理工作,我校贫困学生数、贫困生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贮存电脑中,动态管理。
(四)强化资金管理
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保证专款专用。
(五)严肃操作纪律
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至每个贫困学生手中,我校于9月10日至9月20日内完成了此项工作。学校在9月20日把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享受对象手中。没有出现一例超出学校规定的享受标注条件。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我校需要救助的贫困学生较多。由于国家资助名额有限,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资助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二是受助对象存在偏差。在受助对象的确定上,引起少数群众误解,个别教师偏向于成绩好的学生,而不是完全以贫困因素为依据。三是低年级学生不在校寄宿,有家长在街上租赁房屋,也不能享受,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四是村委会的个别领导私心太大,不配合学校工作。
四、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工作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凸现出了一些问题来,结合我校实际,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事情。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工作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坚决杜绝不规范操作现象。三是注重对受助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为确保救助取得实效,在救助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系列活动,激励广大受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鼓励他们遵守纪律、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四是要进一步拓宽贫困救助资金筹措渠道,广泛发动社会、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贫困助学,以筹措更多的资金,让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救助。五是学校借此机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档案,并动员全体师生捐款捐物对没有享受生活补助的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北道小学
2010年9月25日
篇七:《2013年秋季贫困生补助工作总结》第二中心小学“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工作总结
2013年秋季,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这是党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保持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观的重要体现。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我校在开学初的近一个月时间里进行了紧张、严密、扎实、有效的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建领导小组。
组长:刘伟民副组长:
组员:韩云飞王水根各班主任
二、动员
首先,我校以开家长会为主,利用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确保广大学生家长知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政策内容。还通过全体学生会议,班级会议、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直接宣传政策内容,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深入人心。
与此同时,我校还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组,对学生自愿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最后通过比较,初步确定了资助名单,接着我校将资助学生名单及具体的受助原因制成板面在学校及学生家庭所在村民组分别进行公示,并确保公示时间不少于规定的7天,充分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登记表,建立受助学生档案,最后将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区教育、财政部门。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使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上学的曙光,深受农村农村家长和学生的欢迎。但由于我们是农村学校,生源绝大部分来自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所以学生家长组成人群中,特困户多,贫困户多,单亲家庭多,而学校总的受
助人数是很有限的,这就给我们受助生的审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我们需要反复讲通理才能平息部分家长和学校的冲突情绪。除此之外还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给我们的工作造成缺憾。例如有位学生,没有了父新,但母亲怕伤孩子的自尊心,便没有让孩子写申请书。后来学校已把名单上报了,这位母亲又找到学校说明情况。但我们只能对她表示同情,并把情况记录下来,待到下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再审定。
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中,由于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中坚持“三个必须”,“四个到位”,最终达到了“一个确保”,即确保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办成“阳光工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到学生身上。
邓襄镇第二中心小学
2013年12月31日
篇八:《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中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20xx—20xx学年度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杜勇为组长,以包级主任和部分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政教处主任牟洪利牵头,各年级评定出困难学生名单并提供给学校备案,建立家庭经济困学生档案。由政教处全面负责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各年级和各班都成立起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体制。各年级评定小组对各班评定小组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出困难学生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二、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1、我校对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学生都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生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学生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三、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资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特殊学生群体,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很容易产生自卑、攀比心理,容易产生严重的思想压力,甚至诱发心理障碍。因此,我们在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时,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怀他们的心理健康,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经济帮困是目标,精神解困才是最终目的。要教育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自觉克服自卑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了经济困难学生挫折调节能力的培养;教育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教育他们树立诚信意识,要诚实做事、诚信为人,做到诚信生活、诚信学习、诚信就业;加强关爱教育,感恩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情操,善良的人性,高尚的道德品质,滴水之恩,涌泉回报,从个人抓起,使他们养成关爱弱者,助人为乐的品质。提高学生勤俭节约意识。这方面的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有翁立媛、王少刚、张国亮、辛方铸、辛茂学、辛京成。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他们是于兴胜、李懿、孙宇、李小云、刘盼玉、李爱梅、刘小英、尹雪雪、刘晓晗、王金风、。辛霞、徐爱玲。于兴胜是我小九年级学生,很小母亲就离家出走,四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