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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普法计划

详细内容

篇一:《劳动法普法课件》

劳动合同法普法课件

本课件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第一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具备合法用工资质的社会组织。

1、用人单位的组织形式

(1)、公司、企业是最主要的劳动用工的用人单位。

(2)、分公司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3)、个体工商户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5)、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6)、自然人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二、劳动者

年满18周岁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

1、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成立劳动合同关系。

2、退休工: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成立民事雇佣关系,不成立劳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法律风险的规避

用人单位如果规避劳动合同关系,有以下几种途径,供用人单位参考适用。

一是由自然人之间签订劳务雇佣协议;

二是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建立民事雇佣关系;

三是通过劳务外包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四是劳务派遣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五建立其他非劳动关系。如代理合同关系,典型代表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销售人员。

案例

不满16周岁的赵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谎称自己18周岁。两个月后发现,赵某不满16周岁,公司以不满16周岁尚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为由,宣布与赵某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不予支付工资?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案例

某公司将内部食堂承包给王某,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约定由王某全权负责管理经营,自负盈亏。王某私自招聘五名食堂工作人员,后食堂经营亏损,王某下落不明。经查,在食堂经营管理期间,拖欠工人工资1万余元。未与招聘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工人要求公司承担赔偿事宜,公司是否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案例

某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该合同是否生效?

第二节劳动合同条款

一、必备条款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

(一)必备条款的具体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未载明必备条款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约定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自由协商确定的条款内容。

1、试用期;

2、培训;

3、保守秘密;

4、补充保险{劳动法普法计划}.

5、福利待遇;

6、其他事项。

三、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

(一)试用期的具体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法普法计划}.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有法定次数限制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四)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工资)

(五)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违约金

1、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只有以下2种情形可以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

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限

1、一般时限: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最长时限: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演变长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哪些情形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法律风险的规避

1、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一是支付双倍工资(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二是转为无规定期限劳动关系。(满一年以上)

2、劳动合同文本要有法定必备条款;

3、用人单位要监督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避免非由劳动者本人签字,形成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合法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的试用期也要支付双倍工资。

5、只有在法定2种情况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6、劳动者提供虚假毕业证书、伪造虚假简历,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赔偿。

7、用人单位应持有多份劳动合同原件,三份以上,防止原件丢失,造成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

小李已经上班3年了,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小李工资与其他员工一样,保险也有。这是不是意味着小李已经和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案例

小赵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公司为考察小赵的工作能力,提出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满一个月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问公司的做法正确吗?

案例

小武应聘某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该公司经理告诉他试用期为一年。小武认为该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过长。该公司规定的试用期是否合法?

案例

小武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的每月工资2000元。小武已经履行了8个月的试用期,小武能获得多少赔偿?

案例

小马应聘到某公司,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为期半年的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合格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时,双方约定,在试用期间,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对方不得提出异议。两个月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案例

2009年2月,刘某应聘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二个月。2010年2月与刘某续签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同时,由于公司内部调动刘某的工作岗位,为了解刘某是否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又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篇二:《劳动法普法宣传小册子》

一、女职工“三期”禁止解雇吗?

二、父亲未制止孩子模仿自己吸烟,违法吗?

三、房屋可以只租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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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品质量缺陷,谁赔?

2014年冬天,冯女士在小区门口的商店购买了一个15元的热水袋,但是,同年11月5日,当冯女士把灌满热水的热水袋放进衣服时,热水袋突然爆炸,热水顿时喷溅到其腰部及下身。冯女士就医后,共花费3000元医药费。

事后,冯女士找商店赔偿,却告知由于热水袋不是商店生产,其也无法提供生产者,拒绝赔偿。冯女士诉至法院。法院根据法律认定,产品质量缺陷,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六、法律援助小知识

申请范围:1、刑事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5、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6、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申请条件:1、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

2、符合省人民法院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3、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七、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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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生工伤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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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普法计划》

***班组普法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公司的普法要求,积极推进我队普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班组员工法制意识、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现制订***普法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深入普法保障员工法制素质和能力,推进我队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区队”、创建“平安区队”,促进我队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普法小组:组长:副组长:姜在勇、

三、2013年普法工作目标

以我公司普法整体规划为指导,结合我队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2013年普法工作,全面落实2013年普法计划。四、重点工作

坚持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达到普法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相结合的目的。2013年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消防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普法形式

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普法氛围,我队将采取定期学习、观看影

像资料、法律漫画和组织普法考试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使普法形式多样化,提高普法受众面和员工学法热情。六、我队2013年普法具体工作

(一)按照本安体系达标要求,制定普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和考试记录。(二)编写案例及制作普法板报。对一些典型案例纠纷进行整理,充分利用黑板报对广大干部员工进行教育。

(三)组织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1、三月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线,提高员工对依法维权、解决纠纷的认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纠纷的能力。

2、我队还要结合“5.5”普法、“11.9”消防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要求在法律宣传日组织学习,并有记录。

***

2013年1月18日

***班组普法学习签到表

学习日期:学习内容:培训人:

***班组普法考试分数汇总表

学习日期:学习内容:培训人:

2013年度普法知识竞赛

单位:姓名:分数:一、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由江泽民主席于2002年签署第七十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B)起施行。

A10月1日B11月1日C12月1日

2.《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A),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B交通事故C重大、特大事故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C)负责。A主要B全部C全面

5.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C),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A安全生产教育B技术培训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A)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劳动法普法计划}.

A操作资格B许可C安全

7.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自(C)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开始实施的。

A2002年10月27日B2001年10月27日C1992年4月3日8.《工会法》是依据(B)制定的。

A《劳动法》B《宪法》C《安全生产法》9.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是(B)。A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B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0.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A)有工会代表参加。A必须B可以C应当

11.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B)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A可以B有权C必须

12.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C)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A工会应当B工会可以C必须有工会13.《职业病防治法》于(B)正式实施。

A2001年10日27日B2002年5月1日C2002年1月1日14.《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C)。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C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15.劳动者可以在(C)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A用人单位所在地B本人居住地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

16.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A)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篇四:《普法计划11)》

田家庄乡

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2016年是“七五”普法启动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开局第一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维护田家庄乡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辛集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2016年“七五”普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田家庄乡社会稳定、长治久安为着眼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田家庄社会稳定、和谐这个大局,为建设平安田家庄,发展田家庄,和谐田家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组织领导

组成以乡党委副书记贾继超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完善普法讲师团队伍。制定明细普法工作任务,乡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1

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由乡司法所牵头组织、其他部门配合,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的时机,在全乡30个村和三个工业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工作,切实做到部署、措施、监督、总结“四落实”,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方式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落实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工作责任。

各村要利用已经建好的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园地、画廊及法治文化景观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在全乡30个村计各民营企业的全覆盖。让群众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提升自身法治意识。

加大法治文化进基层工作力度。乡普法办针对不同节气,具体部署,利用农闲时节进行知识竞赛、专题演讲、讲座、图片板报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活动。鼓励、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化作品。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强化媒体与群众互动和解答群众法律诉求的功能,使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现实、符合实际、更好地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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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为建设“平安田家庄,和谐田家庄”,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坚持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维护国家安全、反对民族分裂、去宗教极端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让各族群众知道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学习宣传与促进田家庄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今年重大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5、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坚持向全乡群众宣传“七五”普法规划,让群众了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内容,增强工作的实效3

性。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宣传形式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做到全体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6、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为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作为今年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在全社会普遍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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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庄乡2016年普法计划安排时间

一、2016年2月16日,在三楼组织全乡30村正职,开展新的一年法律知识以会代训大会,安排全年普法工作。

二、2016年3月26日,组织派出所、安监站、电管所到田家庄一中开展“法律春风进校园”讲座。

三、2016年4月25日,聘请张局长对全乡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

三、2016年5月27日,田家庄大集,进行集市普法,主要发放麦收期间防火,灭火、保险知识宣传材料。

五、2016年7月15日,对全乡150名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主要有安监站负责讲解和发放资料。

六、2016年9月18日,组织普法讲师团到木邱中心开展“法律春风进校园”活动。

七、2016年10月22日,组织安监站、土地所到倾井村集市普法,主要讲解银粉生产安全和土地法以及违反占地的处罚,并发放宣传资料。

八、2016年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在全乡召开全乡行政干部和事业干部学习宪法,并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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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劳动法普法宣传材料》

劳动法普法宣传材料

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法律素质

----目录-----

.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2

.关于公资--4

.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7

.劳动合同的解除--7

.关于公伤--8

.其他热点问题--11

(一)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

1、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是不是一定要订立劳动合同呢?

答:一般情况下,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对于非全日制的用工即“小时工”则有特殊规定(详见“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是对你的劳动权益的保障,所以一定要订立合同,而且合同还必须约定好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工时和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保等事项。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用工了,但仍未与你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答:劳动合同共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单位与你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你知道“试用期”最新规定期限吗?

答:用人单位和你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互相了解,会约定一个考察期的,但是这个考察期不能超多6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4)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多少?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招人的时候只和你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随时辞退你?

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有限制的。除下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如果用人单位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怎么办?

答: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个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他们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而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法普法计划}.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