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调整收费制度的公示通知
详细内容
根据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和劳动保障法的正式实施,结合当前社会的物价水平,我们决定对收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项目的标准如下:
一、日托生
一餐两点标准:*元/月(其中学费*元/月);
二、接送费:*元/月;
三、生活费等部分按照原来的标准不变。
四、新的收费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执行。
具体项目及其标准详见各班级门口或者接待室里公布的收费制度。在新的收费制度执行执行之前,办理入园缴费手续的学生仍然执行原来的收费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通知。
**幼儿园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