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工区严重违章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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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工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界定一、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说明]下列情况执行本条规定1、现场作业没有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规定使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2、现场作业前没有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3、二次系统上工作,未按《安规》要求填写二次安全措施票。二、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说明]按照《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必须事先完成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技术措施和《安规》在其它章节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下几种情况执行本条规定:1、工作票上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补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满足《安规》的要求。如漏拉、合断路器;漏拉、合隔离刀闸;没有按规定挂接地线;2、未按《安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员擅自工作;4、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进行工作;5、挂接地线前没有验电;6、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悬挂警示牌。三、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说明]按照变电《安规》2.3.7条规定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除外,其它操作均必须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无票或监护人不持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属于违反本条规定。四、无人监护进行倒闸操作或在高压设备上工作[说明]倒闸操作或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无人监护行为1、监护人本人擅自脱离监护工作岗位致使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失去监护,属监护人违章;2、监护人未到监护现场前,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擅自进行操作或工作,属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违章。五、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说明]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必须系好安全带(绳);站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专人扶持梯子,并将安全带(绳)挂在高于工作地点的可靠位置;任何人在进入除办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后的继电保护室)、通信机房、值班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鄂带。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六、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作业(操作)[说明]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发生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程以及厂家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未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均属严重违章。七、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变更安全措施或擅自增加工作人员未补办工作人员变动手续(属工作负责人违章)[说明]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下列情况属违反本条规定:1、在工作票上没有注明的地点进行作业(二次系统放电缆等工作地点应尽量写全,如果确实难以在工作票上全部填写,不作为严重违章界定);2、在现场工作的作业人员没有写入工作票。八、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说明]按照变电站《安规》3.4.3 规定: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下列情况不界定为违章:1、继电保护人员在继电保护室工作时,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监护人参加工作;2、一次设备检修,只有一个工作地点,如果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可靠,没有高空作业的危险,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监护人协助工作;3、在现场操作时,被操作的刀闸比较重,在操作人员体力弱、力气小确实拉不开的情况下,监护人经再次检查确认正确无误后,帮忙操作。九、工作前没有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或班组成员不清楚工作中的危险点与预控措施,或在工作票工作人员确认栏代签名(属工作负责人违章)[说明]“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制度中所明确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属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违章。本条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工作前对所有工作班成员列队进行“三交”。工作前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必须有书面依据。工作班成员必须清楚作业的危险点,并亲自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十、违反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说明]防误装置解除不符合运行工区防误装置管理规定的,均视为擅自解锁。十一、未经“三核对”就盲目操作或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操作[说明]“三核对”是指核对设备名称、核对设备编号、核对设备位置;操作中必须高声唱票和复诵。违反本条规定属操作监护人和操作人员共同违章。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双人双机”进行遥控操作[说明]遥控操作应使用双人双机监护操作。对于暂不具备双人双机监护操作的,应按规定执行单机监护操作。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十三、违反调度纪律或值班纪律[说明]不按规定执行调度命令或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均视为违反调度纪律。各类运行(含监控)值班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都视为违反本条规定。十四、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操作)[说明]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安排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没有执行岗位任职条件的,如安排实习人员进行单独巡视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相关作业证进行作业等均视为违反本规定。十五、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作业指挥者没有履行指挥职责[说明]现场作业未按要求完成安全措施或不具备作业条件就指挥作业或明知有危险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就指挥作业、指挥者擅离职守或不按批准的作业程序指挥作业均视为违反本规定。十六、检修、更新改造的设备投运前,作业负责人没有向运行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变动情况[说明]本条“设备变动情况”是指设备型号参数、试验报告及可否投运的结论意见、操作注意事项及运行要求。竣工时上述资料不全,运行人员可以拒绝投运设备,定为工作负责人违章;如果运行人员擅自投运定为运行人员违章;如果是上级领导要求投运定为上级领导违章。十七、不按照规定动火作业十八、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将车交无证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出车等行为之一。二九、梯子登高没有专人扶守二十、现场临时聘请的技工或农民工没有正确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属工作负责人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