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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运行操作站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


变电运行操作站管理制度
电生(2001)0036号 --------------------------------------------------------------------------------

1.总则:
1.1 为确保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经济运行,实现操作站的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1.2 制订本规范的依据:
(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部分)。
(2)国调中心关于变电所无人值班的有关文件。
(3)省局《规范变电站无人值班工作的若干意见》。
(4)省局《关于农电35kV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若干意见》。
(5)省局《变电所运行管理规范》。
(6)省局《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7)各级调度规程。
(8)《杭州市电力局无人值班变电所操作站管理规范》。
(9)《杭州市电力局无人值班变电所操作站(监控操作站)记录簿册规范》。
(10)**市供电局相关文件。
1.3 本规范选用于全所各无人值班变电所操作站的运行、操作、检修和事故处理。
1.4规范与上级有关规程、制度不符时,应按上级规程、制度执行;
1.5本规程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时,由变电运行管理所负责解释。 2.操作站的成立:
2.1变电所的无人值班或按无人值班方式运行的少人值守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行。
2.2变电所实行无人值班或少人值守后,其日常运行工作须有相应的操作站负责管理。
2.3操作站所管辖的变电所数量、地点须经变电运行管理所批准认可,以便于统一规划、管理。
2.4操作站的行政管理属变电运行管理所。
2.5操作站在对各变电所进行操作及事故处理时,应服从各级相应调度的管理。 3.操作站的基本任务:
3.1负责所属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3.2负责所属变电所的正常巡视、夜间巡视和特殊巡视。
3.3负责所属变电所有关设备的定期维护、切换试验工作。
3.4参加所属新建变电所、新增设备、扩建、改建设备的验收投运工作。
3.5掌握所属变电所现场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责所属变电所设备缺陷的核实、分类、定性及上报工作。
3.6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所属变电所的消缺工作。
3.7负责所属变电所的设备评级工作。
3.8负责所属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的编订、完善工作。
3.9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运行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3.10负责从运行管理角度,制订并完成所属变电所的年度“两措”工作。
3.11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对所属变电所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
3.12负责结合所属变电所的实际,定期进行技术培训、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工作。
3.13负责履行工作票手续,完成所属变电所的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布置、工作许可、终结和验收工作。
3.14负责操作站及所属各变电所内的有关图板、资料、记录的建立、更新、完善工作。
3.15负责本操作站内有关器材、备品备件的领取、配置保管工作,以及车辆的保养工作。
3.16在自动化系统出现障碍情况下,完成所属相关变电所的现场主变调压、电容器投切、有关断路器、主变中性点闸刀等的操作;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负责所属相关变电所的现场监视工作。
3.17负责所属少人值守变电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3.1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变电所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3.19负责所属变电所的文明生产工作。 4.操作站的人员配置及值班方式:
4.1 操作站的人员力量依据所辖变电所的规模确定。
4.2 “操作站”应按值班排班表分组轮流值班,每组设正值、付值各一人,每天由当班正值带队(包括备班)进行交接班。
4.3 各操作站正常情况下,应配备两组操作人员(第一备班,第二备班)同时在不同的变电所进行操作。
4.4操作站正常情况下,应设当班负责人一名,并且每天24小时至少应有一人在操作站值班,当班值班人员21:00至次日7:00可在操作站休息室休息。
4.5操作站正班(当班负责人)负责操作站的日常工作及操作站所在变电所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4.6备班(分第一备班,第二备班)人员,应服从班长或当班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负责操作站外出的相关工作任务,并对其工作负责,外出后应回操作站将工作票、巡视卡等工作资料归档记录完毕。备班上班时间与运管所上班时间相同。
4.7操作站当班负责人在遇到操作、事故等情况时,应负责召集其他操作人员,被召集人员收到召集信息(传呼机信号)后,应在15分钟内赶回操作站待命。正班及备班人员均为被召集人员,其间不得离开本镇范围,如需外出,应经操作站站长批准。 5.人员的职责:
5.1操作站站长职责:
5.1.1站长必须具备正值资格。
5.1.2站长是本操作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站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5.1.3领导全站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全站开展各项运行管理工作。
5.1.4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操作站实际,及时制订本站年度、月度和周运行工作计划及上阶段的工作总结上报所办。
5.1.5对于新、改、扩建设备的设运,大型的停、复役操作,重大的事故处理,大型检修工作的许可、验收等,应亲自组织、指挥、参与,以确保安全运行。
5.1.6对于本站管辖范围内的新建变电所投产工程,应组织落实投运准备工作。
5.1.7组织本站人员制订并完善本站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每月一次定期进行考核。
5.1.8负责从本站运行管理角度制订本站的年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5.1.9组织至少每月一次的全站人员会议,内容为运行分析、安全活动、本月经济责任考核、技术培训以及工作布置等。
5.1.10对于本站范围内的变电所,每所每月至少全面巡视检查一次。
5.1.11负责检查本站的交接班情况,每天查阅本站值班日志,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5.1.12做好缺陷管理工作,对上报缺陷的准确性全面负责。负责做好缺陷的审核、等级定性,必要时应赴现场进行核实,并有责任督促缺陷的处理。
5.1.13负责本站每月一次的工作票、操作票考核。
5.1.14负责本站车辆、通讯工具、办公家具、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的管理工作。
5.1.15组织本站人员做好所属各变电所的文明生产、防小动物、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工作。 5.2操作站技术员职责:
5.2.1技术员必须具备正值资格。
5.2.2技术员是本站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本站的设备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协助站长开展本站的其他运行管理工作。
5.2.3负责编订并及时修改完善本站所属各变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
5.2.4负责管理本站所属各变电所的图纸、设备台帐、有关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保证其完整性和正确性。
5.2.5负责本站电压合格率报表、电能平衡报表、设备定级报表以及其他上级部门提出的专业技术报表的填写、分析及上报工作。
5.2.6负责制订本站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2.7组织本站人员,每年一次业务技术考试,每季一次反事故演习,每月一次事故预想、一组技术问答。
5.2.8协助站长做好本站工作票、操作票审核、考核工作。
5.2.9协助站长搞好缺陷管理工作,做好月度缺陷的审核、等级定性、统计上报工作,必要时应赴现场进行核实,并有责任督促缺陷的处理。
5.2.10查阅每天本站的运行日志、缺陷记录、检修记录,及时发现、分析、处理问题。
5.2.11对于新、改、扩建设备的投运,大型的停、复役操作,重大事故处理,大型检修工作的许可、验收等,应协助站长组织、参与,对该类工作的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以确保安全运行。
5.2.12对于本站管辖范围内的新建变电所投产工程,应协助站长组织、参与投运准备工作,对该类工作的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
5.2.13对于本站范围内的变电所,每所每月至少到现场全面巡视检查一次。
5.2.14负责每季一次检查本站各变电所的防误装置、所用电系统、直流充电装置及蓄电池、消防设备、主变室、开关室的通风装置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上报。 5.3操作站安全员职责:
5.3.1在操作站站长及上级安全员领导下,组织参与并搞好班组安全工作。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3.2协助操作站站长搞好安全教育,协助操作站站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文件规定,组织和参加本单位进行的安全活动。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和学习,并做好记录。了解班组成员安全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操作站站长和本单位领导反映。
5.3.3督促班组人员认真参加安全活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向站长提出考核意见。
5.3.4对于新、改、扩建设备的投运,大型的停、复役操作,重大事故处理,大型检修工作的许可、验收等,应协助站长组织、参与,对该类工作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以确保安全运行。
5.3.5认真组织本站“二措”计划的讨论和制订,并督促“二措”计划的如期实施。
5.3.6配合操作站站长认真进行班组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及安全用具的认真执行和正确使用,督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规,对各类违反规章制度和习惯性违章现象有权批评制止,对可能造成事故的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工作并通知其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5.3.7对本班组所辖变电所、设备及人员发生事故或障碍等不安全情况,应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及时分析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执行。配合站长及时迅速组织事故抢修,并督促事故抢修时安全措施的落实。
5.3.8负责做好操作站安全台帐的健全完善和记录工作,以及班组安监MIS记录的维护工作。
5.3.9负责组织对各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工器具检查、防小动物检查、消防设施检查等)。
5.3.10负责操作站所辖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督促检查无人值班变电所门卫、值守人员做好其本职工作。
5.3.11协助站长做好本站工作票、操作票审核、考核工作。
5.3.12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安全生产其它工作任务。 5.4操作站当班负责人职责:
5.4.1是本站当值时间内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的负责人。负责根据有关规程制度组织本值人员完成当值期间的各项工作。
5.4.2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
5.4.3必须掌握本站各变电所设备的运行状况、当值期间的运行方式。
5.4.4组织本值人员做好有关记录。
5.4.5负责接受调度对操作站所发布的操作予令、受到工作票。并按调度予令填写操作票、工作票。
5.4.6负责操作站所在变电所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工作等。
5.4.7负责对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消防、防盗及图象监控装置运行情况每小时进行一次巡查。
5.4.8负责当值期间,根据变电所工作需要进行操作站车辆的调度。并签发《**市供电局机动车日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
负责带领本值人员完成培训计划。
5.4.9组织本值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5.5操作站正值职责:
5.5.1正值在值班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工作。随车正值同时也是出车期间变电所现场工作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5.5.2审核倒闸操作票,担任倒闸操作时的监护工作。
5.5.3负责做好工作票的审核以及许可、验收、终结工作。
5.5.4负责做好设备巡视、定期切换试验、维护测试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情况和异常运行情况。
5.5.5负责随车记录以及其他专业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
5.5.6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留守人员完成有关工作。
5.5.7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5.6操作站付值职责:
5.6.1在正值领导下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工作。
5.6.2根据调度命令填写倒闸操作票,在倒闸操作中担任操作人。
5.6.3协助正值办理工作许可、验收、终结工作。
5.6.4做好设备巡视、定期切换试验、维护测试工作。
5.6.5做好各专业记录,按时抄录有关数据。
5.6.6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5.7操作站驾驶员职责:
5.7.1在操作站站长领导下工作。是每次出车用车过程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
5.7.2自觉参加车辆小组及本单位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条例和有关法规。并每月一次参加操作站安全活动。
5.7.3切实执行《**市供电局机动车日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凭该“执行卡”出车,做到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返回单位的检查。
5.7.4作为出车在用车过程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驾驶员有权拒绝用车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超载,有权制止车内其他人员的危及安全行车的言行。
5.7.5掌握所驾车辆的性能和安全状况,及时提出和处理车辆各类故障,不开带病车。
5.7.6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学会使用车用消防器材,并每6个月检查一次。
5.7.7操作站车辆是确保无人值班变电所安全运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的重要交通工具。驾驶员应确保操作站的用车要求,按排班表上班,不准私自出车。 5.8无人值班变电所留守人员(门卫)职责:
5.8.1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及草坪绿化的管理工作。
5.8.2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操作站的工作指导。接受操作站、所、局有关部门的安全和工作考核。
5.8.3关心变电所安全。负责对进出变电所人员的审核和登记。严格执行变电所出入管理制度。非本局人员进入变电所应得到操作站、所及局有关科室的同意。
5.8.4严禁在变电所进行违法活动,防止变电所设备、财物遭他人破外或失窃。
5.8.5在操作站人员的指导下,做好防小动物相关工作,定期更换鼠药、诱饵,放置捕鼠工具。生活食品用储物罐(桶)加盖(罩)定置存放,保持变电所场地环境整洁,不留食物残渣、碎屑。严禁在变电站内喂养家禽、家畜、种植粮食植物。
5.8.6除高压设备室不得进入外,负责搞好其余场所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5.8.7如遇起火、偷盗、雷击损坏设备、厂房漏水等突发情况应立即报告运行操作站、调度当班者及局安监科。
5.8.8在操作站人员指导下,对控制室、远动室、开关室的空调、除湿器的适时开启关闭。
5.8.9原变电运行留任留守人员还应担任非电气类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并执行局或所(运行操作站)临时委托的其他任务,
5.8.10每天进行三次巡查,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操作站汇报。
5.8.11遇有特殊情况外出应向操作站当班负责人、站长请假,并得到准许。
5.8.12及时完成操作站交予的指令性工作。
5.8.13年度予试、大修等计划工作应主动到场配合。 6.操作站日常运行工作规范:
6.1交接班:
6.1.1交班值与接班值的责任界线以值班日志上接班值值班负责人的签名为准。
6.1.2如遇到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及异常情况,由交班值负责处理,接班值配合。
6.1.3在事故处理、倒闸操作、工作的许可、验收、终结过程中,不进行交接班。
6.1.4交接班时,交班值与接班值的人员必须到齐,交接班过程应站队进行。
6.1.5交班前,交班负责人必须检查本值的各项运行工作均已告一段落,各种簿册均已记录齐全正确,钥匙、工器具、图纸资料均齐全到位。
6.1.6交接班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交班值必须交清接班值上次下班后至本次接班期间,本站系统中发生的倒闸操作情况、工作票的许可执行情况、继电保护定值变动情况、系统事故及异常情况、设备缺陷的发现及处理情况。
(2)当前时刻本站系统的运行方式。特别应交清当前本站系统中的接地线、接地闸刀的装合情况。
(3)正在执行中的工作票情况。
(4)当前未完成的操作任务及调度予令情况。
(5)各项定期切换、维护测试工作的完成情况。
(6)各种簿册的记录情况。
(7)各种图纸、资料、钥匙、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车辆、通讯工具的使用完好情况。
(8)上级命令、指示、通知情况。 6.2.设备巡回检查:
6.2.1巡视周期:
(1)正常日间巡视,站内每变电所每周至少一次;正常夜间(熄
灯)巡视,每变电所每月至少一次。
(2)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特殊巡视:
* 恶劣天气下,如大风、雷雨、大雪、潮湿天气、高温等。
* 设备过负荷运行时。
* 设备带重大缺陷或异常运行时。
* 设备新安装投运或大型检修工作结束后。
(3)除上述以外,平时在变电所执行倒闸操作或进行工作许可、
验收等,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对现场设备进行巡视。
(4)因操作站所在变电所均为重要变电所,故对操作站所在变电所每日交接班时应进行一次巡视。
6.2.2在巡视时,应按要求填好“巡视检查卡”。
6.2.3巡视中发现设备缺陷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在随车运行记录簿上做好记录,回操作站后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填写好缺陷报告单、缺陷记录簿,并及时上报运行主管部门。
6.2.4在巡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规”的规定。
6.2.5变电所巡视卡必须在操作站内存档,保存期为一年。 6.3定期切换试验:
6.3.1每月一次进行定期切换试验。
6.3.2对于调度管辖设备的切换试验,事先必须经过调度同意。
6.3.3每月必须进行定期切换试验的装置、设备、回路如下:
(1)重合闸装置。
(2)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
(3)小电流接地信号装置。
(4)主变冷却器备用电源切换回路,备用冷却器自投回路。
(5)事故照明系统。
(6)备用所用变自投切换回路。
(7)蓄电池组测量(包括免维护电池)。
(8)蓄电池级备用充电装置。
(9)触电保安器。
(10)电磁锁。
6.3.4试验时发现的问题,应在随车记录上做好记录,回操作站后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填写好缺陷单及缺陷簿,并及时上报运行主管部门。
6.3.5蓄电池组的测量应另行记入“蓄电池测量记录簿”。 6.4缺陷管理:
6.4.1操作站应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有责任督促处理。
6.4.2设备缺陷以缺陷报告单形式采用MIS方式,由发现现场正值填写,由操作站站长负责核实。操作站站长应对所报缺陷的准确性负责。
6.4.3缺陷报告单的填写应准确说明缺陷设备、缺陷部位、缺陷现象及缺陷性质。
6.4.4对于紧急缺陷,运行人员应就地立即向相应调度及运行主管部门汇报,并严密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由值班负责人即可填报缺陷单。
6.4.5对于重要缺陷,24小时内,由发现人值在交班前填报缺陷单。
6.4.6对于一般缺陷,由发现人值在交班前填报缺陷单。
6.4.7操作站技术员每月应将全部设备缺陷整理一次,将设备现存缺陷汇总和本月消缺情况汇总,上报变电运行管理所。
6.4.8操作站应设立缺陷记录簿册,由缺陷发现人及时填写缺陷内容,由消缺现场当值人员及时填写消缺情况。
6.4.9当调度所监控人员初步判断“四遥”与变电所现场不相符后,若确定故障原因不在主站,操作站人员在接到当值调度通知后,到变电所进行现场核对,若确定缺陷在变电所现场,则按缺陷管理制度上报、处理,并完成缺陷单填报工作。 6.5工作票的执行:
6.5.1第一种工作票原则上应由签发单位提前一天送达操作站,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办到,则应至少提前一天将工作内容电话通知操作站。操作站当值负责人在接到第二天的操作予令后,应检查MIS是否有其相关工作票。
6.5.2当班负责人在收到工作票后,应负责对工作票的内容进行审核,无误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名,并填写工作票有关内容。按值移交给下一值。工作当日由正值携工作票赴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6.5.3如有特殊情况工作票无法提前送到,可由正值在现场代行负责人职责进行审核,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6.5.4第二种工作票,应于前一天电话通知操作站,工作当日由操作站人员直接赴现场办理许可手续。
6.5.5对于连续停电的检修工作,每日收工及次日复工,由工作负责人电话告知操作站当班负责人,并经当班负责人许可同意,由当班负责人记入运行日志。
6.5.6遇到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票延期,检修单位应持工作票到操作站,根据“安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由当班负责人汇报调度。
6.5.7检修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应提前通知操作站,由当班负责人安排本值人员赴现场验收、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6.5.8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本次工作情况记入检修工作记录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可以投运的结论以及对运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等,然后交由运行人员验收。
6.5.9检修设备的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试、校验设备,应按部局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进行。
6.5.10对于重要设备的检修工作、大范围的停电检修工作以及新变电所、新设备的投产验收,应由运行主管部门、操作站安排好足够的人员力量。
6.5.11工作许可人在现场,应将许可情况、验收情况、工作终结情况及时电话汇报操作站当班负责人,以便于当班负责人掌握情况,并由其做好值班记录。
6.5.12如验收中发现有部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而系统确需投运,则应获得局主任工程师批准,并由当班负责人在值班日志上作好记录。
6.5.13工作票结束后,应带回操作站统一存档。 6.6倒闸操作:应按局“倒闸操作十二步骤执行规范”要求执行。 6.7运行分析:
6.7.1操作站每月应进行一次运行分析,由站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
6.7.2运行分析的主要内容为:
* 系统运行方式。
* 设备的事故、异常及缺陷状况。
*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情况。
* 电压合格率、电能平衡情况。
* 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中尚存在的问题。
* 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 系统中发生的人员责任事故、障碍情况等等。
6.7.3必要时,运行分析应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6.7.4必要时,应将分析结论、有关要求及建议书面向运行主管部门汇报。
6.7.5运行分析应记入“运行分析簿”。
6.7.6运行主管部门每月应对操作站的运行分析进行评价,对其要求、建议作出明确的答复。 6.8现场培训:
6.8.1现场培训形式包括技术讲课、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现场考问、技术比武以及各种运行业务考试。
6.8.2每月应集中培训、学习一次,全体人员参加。
6.8.3每季应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
6.8.4事故预想每月一题。
6.8.5技术问答每人每月一题。
6.8.6现场运行规程、安规考试每年至少一次。
6.8.7操作票开票训练每人每月一次。
6.8.8操作站和岗级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岗级的现场培训和考试(包括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6.8.9变电所门卫人员须经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6.8.10培训工作情况应由技术员负责记入班组综合活动记录簿。 6.9消防保卫工作:
6.9.1应认真执行部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及我局的有关消防工作的规程制度及文件要求。
6.9.2变电所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按规定配置、存放,并设置标签,注明本次检查日期、检查人和下次检查日期,以实现动态管理。
6.9.3变电所内部、外部的主要通道、所内各建筑物内均不得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
6.9.4蓄电池室内严禁烟火。在变电所现场如需动火工作,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9.5操作站由站长负责,每半年一次检查所属各变电所的有关电缆沟、电缆层、端子箱、机构箱的防火封堵完好情况。
6.9.6操作站应将消防工作列入春季、冬季安全大检查的内容。
6.9.7非本操作站人员进入变电所,均须经过当班负责人同意,并在变电所门卫处理出入手续。 6.10防小动物工作:
6.10.1变电所户外场地应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清除杂草、垃圾。
6.10.2所有进入户内(控制室、电缆层、开关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等)的孔洞,门窗,应封闭严密。
(1)开关室、所有变室等门窗关闭严密。无缝隙、百叶窗、通风孔等必须在外面设护网。
(2)因工作需要临时需开的孔洞,值班员应督促工作人员,在当天及时封堵。
(3)户内、户外的电缆盖板应完好,无缺损。
(4)每季不少于一次检查电缆孔洞的封堵情况。
6.10.3捕鼠工具应使用得当,鼠药、诱饵要定期更换,电猫及电网应经常检查、维护,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6.10.4凡在室内发现小动物,应组织力量对进出孔洞详细检查,及时采取措施。
6.10.5严禁门卫人员在变电站内喂养家禽、家畜、种植粮食植物。
6.10.6控制室、开关室内不得存放食品。
6.10.7运行人员正常巡视中,应包括防小动物设施的巡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