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变安全保卫制度
详细内容
一、 变电所为电业生产要地,闲人不得擅自入内;二、 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应持有单位介召信,并提前与局保卫科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参观学习;三、 参加基建维修及其它临时性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应凭单位介绍信经保卫科同意后,并与变电所负责人联系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后才允许工作。否则,发生问题由派员单位负责;四、 变电所内禁止会客、留宿及堆放他人物资;五、 所内电话系通讯调度专用,禁止外单位或私人借用;六、 变电所内的一切建筑设施、生产设备,禁止外人拍照、抄录或绘图等,如系工作需要应经局领导批准。七、 严禁翻越围墙,对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保卫人员或变电值班员有权扣留并查明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报局保卫科或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