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只有退保一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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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保险,中途后悔的人很多,他们往往会选择退保一途。至于因此带来的损失,就只能自己独吞。记者就此咨询了保险界有关人士,他们表示,其实买了保险中途后悔时的选择,并非只有退保这一华山一条路,投保人只要读懂并充分利用保险合同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可以有别的选择,还可以在退保时将损失降到最低。
据介绍,一般投保人后悔的方式有刚买就后悔、中途发现有更好的险种想更换、因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须退保、觉得不再需要买该种保险等几种情况。由于刚买的保险,在10天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全额退保,投保人不会有任何损失,这里就不再叙述。
见异思迁,变更险种损失小
在一家涉外旅游机构工作的梁小姐半年前参加某保险公司的产品推介会后,觉得该公司的分红型保险不错,就买了一份,最高保额是30万元,每年交7600多元。最近,梁小姐跟一个保险界的朋友聊起,才知道这种保险的投资收益不如银行理财产品,而保障额度又比不上纯保障的产品,并不适合须经常带队出国的自己。梁小姐想退保重新买一份非分红型的,可是一咨询,却被告知保单第一年退保要扣除绝大部分的保费,损失很大。梁小姐懊恼不已。
投保人在保单生效以后,发现有更好、更适合自己的险种,或者投保理念发生了变化,就很容易见异思迁,产生退保并更换险种的想法。这是一种典型的后悔现象。上文提到的梁小姐就是一例。
梁小姐退保之后再买新险种的办法并不理智。退掉原来的保单,保费的损失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退保和重买之间会出现保障真空期,万一遇上什么风险,就会得不偿失。其实,梁小姐大可不必为此烦恼,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险种。
在原有的保单上更改险种,这种更改不会改变保单原来的生效日,所以缴费期限也是有连续性的。不过,变更险种须向保险公司提交变更申请书,而且只能在保单周年日时才能变更。保险公司将会根据新旧险种的保障额度、年限等因素,在原有保费的基础上,算出新的年费额度。(目前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已推出这种变更险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