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规章制度
详细内容
篇一:《医院医疗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
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门诊组长或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2)、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
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续协助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查房1次,常规安排在每周五上午。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次,常规安排在每周二或周四下午。
(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病人24h随时查房。
(5)、节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别在上午8:00和下午下班以前进行。
(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组长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2
次,分别在上午8:00和下午4:00。
三.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1.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历讨论,以最终确
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医务处),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
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
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全科交接班时,主管医师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小组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即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历上记载。
(4)、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四、术前讨论制度
(1)、每周五上午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由科主任直接领导,对下周拟进行的大、中型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2)、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进行,由各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主持。
(3)、术前讨论前填写“术前讨论单”,由术者签字。
(4)、术前讨论时,主管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
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历
中。
(8)、术前谈话应有术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
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1d由各病区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签字,送交手术室,统
一安排手术。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及病房组长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
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六、三查十对制度
三查: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七、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一律用蓝黑或黑色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内容要准确完整,文字简练,不
得随意涂改、删改、倒填、剪贴等。
(2)、病历书写医师签全名。
(3)、病历和病历首页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必须使用国际(1CD-10和ICD-9
—CM-3)标准或国内学术机构公布的命名填写,对无中文译名的公认的综合征,要写英文全名。
(4)、术后化疗的诊断,首页统一写XX术后状态。在首页翻页特殊治疗一栏处注明化疗内容。
(5)、病案中术前谈话签字、重要内容的谈话签字,以及出院诊断证明书签字,必须由本院
医师承担。
(6)、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重要的修改处一定要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7)、人院记录住院病历应在患者住院后24h内完成。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
本院指导医师应负责审查修改并签名。危重、急症患者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普通患者要求在8h内完成。
(8)、病程日志应详细记载患者全部诊治过程,危重或病情突然变化的病例应随时记录,病
情平稳72h后允许2~3d记录1次病程日志,慢性患者允许5d(含休息日)记录1次。
(9)、阶段小结:
①第1次阶段小结应在住院后4周末完成;
②以后每个月写1次阶段小结。
(10)、转科患者要求转出科室写“转科记录(转出记录)”,转入科室写“转入记录”,外院转
入本院的患者按新人院患者办理。主管医师换班时要写“交班记录”,接班医师写“接班记录”。
(11)、出院(包括转院)病历应于患者出院后48h内完成,在逐项认真填写病历首页后,主治
医师、科主任审查签名后方可归档。
(12)、死亡病历应于患者死亡后24h内完成,要求保管好所有资料,不得丢失。做好抢救记
录,死亡讨论记录和死亡记录。凡做尸解者,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资料,纳人死者病案。
(13)、每一项记录前必须有日期、时间。用北京标准时间24h方法、阿拉伯数字顺序书写表
示,如1989—12—19,9:20。
(14)、各种病历记录均应按卫生部及省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的《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
写。
八、医嘱制度
1.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上班后2h内开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业务查房前,经治医师应提前开出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字迹清楚,整理和转抄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书写“取消”宇样并签名。开临时医嘱应向护理人员交代清楚,医嘱按时执行。开写者和执行者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开写医嘱后应复查一遍,护理人员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对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护理人员应复诵一遍,并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事后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3.每班护理人员应认真查对上一班的医嘱,护士长每周总查对1次。整理医嘱、转抄医嘱后,必须经另一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4.手术后、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认真交班,并在护理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理人员一般不得给患者做对症处理。如遇抢救危急患者而医师不在,护理人员可针对病情给予必要的处理,做好记录,及时向医师报告。
九、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听班医师。
2.值班医师必须在上班前30min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做好床前交接,全面详细了解危重患者情况。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准备。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交接班薄。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人院患者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听班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若患者病情有变化时应立即诊查患者,如到其他科室会诊必须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患者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代清楚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十对”。
三查是: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是: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2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1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化验单与标本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申请单与标本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医院的规章制度}.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中医针灸科
L进行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五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L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门诊首诊负责制制度
1.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2.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3.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
4.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5.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办公室主任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患者。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6.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
篇二:《医院制度大全》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二、人事工作制度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安全防火制度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十、岗前教育制度十一、保密工作制度医疗系统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三、病历书写制度四、首诊负责制度
五、医嘱制度六、查房制度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八、会诊制度九、病例讨论制度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十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十二、查对制度十三、处方制度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十五、出、入院制度十六、转院、转科制度十七、业务学习制度十八、高压氧疗科工作制度十九、麻醉科工作制度二十、疫情报告制度二十一、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二十二、消毒隔离制度二十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二十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二十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二十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院内感染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医疗仪器管理规定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检验科工作制度放射科工作制度药剂科工作制度煎药室工作制度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手术制度手术前讨论制度
四十三、手术分级制度四十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四十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系统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二、护理人员会议制度三、分级护理制度四、病房管理制度五、探视陪伴制度
六、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七、护理查对制度八、交接班制度
九、事故、差错、缺点登记和报告制度十、护理文书管理制度十一、病案管理制度十二、治疗室工作制度十三、换药室工作制度十四、手术室工作制度
篇三:《二级医院规章制度汇编》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前言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必须建立和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为此,我们吸取社会医院的经验,结合高校特点和本院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给各科室,人手一册。要求广大医护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务必使每个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
规章制度的条款是协调和处理医疗及其它各项工作的依据。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工作中不得超越和违反。
这套规章制度,整理编写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难免涉及的范围和条款不全面。望各科室在执行中,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有利工作的态度,及时提出意见,由院委会及编
辑小组负责修订或增补,使之日臻完善。
1
目录
医院职业道德规范·································································1医务人员医德规范·································································2
一、岗位职责·········································································3
(一)医院职责范围······························································3
(二)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4
1.院长职责····································································4
2.业务副院长职责·························································5
3.行政副院长职责·························································5
4.门诊部主任职责·························································6
5.医疗科科长职责·························································6
6.护理部主任职责·························································7
7.预防保健科长职责·····················································8
8.药械科科长职责·························································9
9.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9
(三)各级各类医疗技术人员岗位职责·····························10临床医师岗位职责························································10
1.副主任医师职责·······················································10
2.主治医师职责···························································11
3.住院医师职责···························································11临床护理岗位职责························································13
1.主管护师职责···························································13
2.护师职责··································································13
3.急诊室观察室护士职责···········································14
4.注射室护士职责·······················································14
5.换药室护士职责·······················································15
6.病房护士职责···························································152
7.主班护士职责···························································16
8.治疗护士职责···························································16
9.临床护理护士职责···················································17
10.供应室护士职责·····················································17
11.手术室护士职责·····················································18医技、药、卫人员岗位职责·········································19
1.检验科医师职责·······················································19
2.放射科医师职责·······················································20
3.“B”超、心电图室医师职责·································20
4.药房工作人员职责···················································21
5.预防保健科医师职责···············································21
6.挂号、收费员职责···················································21
7.电脑操作人员职责···················································22
8.卫生员、清洁工职责···············································22
二、规章制度·······································································23
(一)行政管理制度····························································23
1.院委员会办公制度···················································23
2.请示报告制度···························································23
3.会议制度··································································24
4.考勤制度··································································24
5.聘用制度··································································25{医院的规章制度}.
6.奖惩制度··································································28
7.经费使用制度···························································29
8.休假制度··································································31
9.安全工作制度···························································32
10.清洁卫生工作制度·················································32
11.物资丢失、损坏赔偿的管理办法··························33
(二)医疗管理工作制度····················································34
1.门诊工作制度···························································34
2.肠道门诊工作制度···················································353
3.首诊负责制度···························································36
4.病历书写制度···························································37
5.医嘱制度··································································39
6.处方制度··································································40
7.查房制度··································································41
8.值班、交接班制度···················································41
9.会诊制度··································································42
10.病例讨论制度·························································43
11.查对制度································································44
12.转、出诊制度·························································45
13.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制度·········································46
14.检验科工作制度·····················································47
15.放射科工作制度·····················································48
16.口腔科工作制度·····················································48
17.理疗室工作制度·····················································49
18.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49
19.挂号室工作制度·····················································50
20.收费处工作制度·····················································50
21.病案管理工作制度·················································51
22.医疗登记统计工作制度·········································51
23.医疗事故预防及管理工作制度······························52
(三)护理工作制度····························································54
1.护理部工作制度·······················································54
2.治疗室工作制度·······················································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