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优秀作文范文>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详细内容

'第一篇、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规定8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我院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和繁荣,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学院各系部、各部门、有关学会或学生社团等在学院范围内组织的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或论坛等,均适用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举行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其内容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举行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地位的;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观点错误的;

(三)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

(四)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危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

(五)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制的;

(六)宣扬凶杀、暴力、淫秽、邪教、愚昧迷信和伪科学,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思想导向错误的;

(七)传播流言、谣言,蛊惑人心,干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

(八)其他有政治错误或带有错误思想倾向的

第五条实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制度。各单位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都必须经本部门所属党组织同意,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六条各单位党组织在报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时,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主办单位要及时制止并消除影响。

第七条报告或讲座的组织者应在活动举办一周前向党委宣传部填报申请表。党委宣传部在接到申请三天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可视为同意。

第八条申请被批准后,组织者必须严格按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保证报告、研讨、讲座、论坛正常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报告、讲座、研讨、论坛的内容、时间、地点、听众范围和人数;若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者,则应提前向党委宣传部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报告或讲座进行以后,如果内容与其申请不相符合、违反本规定的,组织者须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责任,并责成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第十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举办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审批制度。对因不按程序申报、在讲座等活动中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要追究组织者和主办单位的责任,严肃处理。第十一条对经批准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院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院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活动申报表》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

活动申报表

第二篇、皖南医学院党政2016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皖南医学院党政2016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1-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2-

-3-

-4-

-5-

第三篇、(学习)文化养老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一)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引领“文化养老”。近年来,我市以加强老干部思想

政治工作为核心,按照“就近、就地、便利”原则,充分发挥全市656个离退休党支部的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每年设计好特色鲜明、生动活泼的“文化养老”主题,积极探索离退休干部党员喜闻乐见、务实管用的活动形式,组织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融入“文化养老”活动,注重渗透并融会贯通“文化养老”内涵,实现以文化育活动、以活动促党建、以党建提活力,重视发挥党支部的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以及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让老干部党员带头参与并亲身实践“文化养老”。如:2008年举办首届老年大学校园文化艺术节;2011年掀起建党九十周年庆祝高潮,举办了第二届老年大学校园文化艺术节,为党的九十华诞献上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大餐;以各党组织为单位开展了“与党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征文活动;2012年举办了喜迎党的十八大暨铜陵老年大学建校25周年文艺演出等等,这些活动都让离退休干部有了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舞台。

(二)以加强阵地建设推进“文化养老”。我市近年来不断加强老干部活动、教育阵地

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阵地的文化养老辐射功能。每年组织、参与各类活动比赛十几余场次,日均活动达400余人次。各社区都有老年人活动中心(室),实现活动共乐、比赛共联;市老年大学开设了书画技艺、电脑、舞踏等12个专业,43个班级,1300多名学员。2009年,我们在主城区阳光社区建立了一所老年大学分校,将老年教育延伸到社区,为老同志就近学习提供便利和条件。2010年,我们在新城区新建了一所万泰老干部活动室,以满足居住在周边的老干部活动需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将市老干部学习、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市政府总体规划,在市中心的黄金地段拿出土地5054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总投资达8000多万元,实行“交钥匙”工程。同时,充分依托各社区、乡镇活动中心(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学校等基层阵地,实现了老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图书阅览、电视教学等资源的有效整合,达到文化共享、共融、共建、共乐。

(三)以加强各类老年文化团体建设覆盖“文化养老”。“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

齐放春满园“。我市先后成立了各级各类涉老组织,组织相对紧密的,有市新四军研究会、市老年体协、市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市老干部书画协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等,吸引了全市千余名离退休干部参加,培养了一大批骨干成员。这些协会有章程、有班子、有经费,定期开展活动,注重活动内容上的相互融合,活动形式上的相互结合,为广大老同志搭建了表达愿望心情、展示精神风貌、释放潜力技能、体现社会价值的平台。如老年艺术团,致力于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地域文化、传统文化,创作出了一系列反映社情民意、老年人精神风貌的好节目,经常进农村、社区、敬老院等处慰问演出;组织相对松散的,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组建的麻将、围棋、门球等活动团体,探索“抓组织促普及、抓骨干促深入、抓活动促活跃、抓比赛促提高”的活动组织模式,做到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季季有安排;市老年大学成立了摄影创作兴趣小组及绘画创作兴趣小组;社区的各类老体协小组,如老年书法队、锣鼓队、秧歌队等文艺团体蓬勃发展,定期开展全市性的老年球类、拳操类、棋牌类、钓鱼等项目比赛。市委老干部局重视和完善各类老年文化团体建设,满足老同志服务社会及个体化、多层面的精神文化需求,鼓励离退休干部加入适合自己兴趣爱好、发挥特长的社团组织,鼓励吸收老年文艺骨干加入“文化养老”志愿者、教练员、辅导员队

伍,充分发挥老年人才优势,每年组织开展专门文体活动和相关技能知识学习、培训及比赛。

(四)以加强活动载体建设拓宽“文化养老”。铜陵市统筹组织、广泛开展科学文明、

健康向上、愉悦身心的文体娱乐活动,建立文化展示平台,拓宽“文化养老”的渠道与载体。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近年来积极开展以搭建党建文化、弘扬传统文化、培植学乐文化、传授健康文化、展示才艺文化、陶冶园艺文化相结合的“六大文化”体系建设,注重营造符合老同志特点的人文环境,注重文化建设的大众普及化,激发老同志对文化融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市老年大学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有序组织广场文艺演出、学员志愿者队伍参与的社会公益性活动以及重阳“国庆书画、摄影”、“经典歌曲大家唱”等活动为载体的校园文化平台;市委老干部局通过举办老干部文化艺术节、老干部文体赛事等系列活动,以及“唱、写、讲、展、赛、送、传”等不同文化元素板块的展览,展示全市离退休干部积极昂扬、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如2011年举办老年大学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围绕“九十华诞和谐乐章”主题,为老干部搭建了“文化养老”大舞台;主动开展“文化养老”研讨、交流、讲座、论坛等活动,加强与宣传、文化、民政等部门合作,培育一批“文化养老”活动特色项目和品牌。如“团结军鼓队”精心编排,参与各类广场文艺演出,增强老干部“文化养老”的情趣和积极性。

第四篇、关于加强对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关于加强对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

党宣办字﹝2008﹞3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54号)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各单位组织“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以下简称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的正确政治导向,确保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发展。

二、各单位邀请校外人员担任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的报告人,必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举行。其中,学生工作系统举行的报告会经学工部审批,学生社团等举行的报告会经团委审批,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三、邀请境外人员担任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的报告人,主办单位必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6〕10号)和中宣部、教育部、省委宣传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单位党组织在报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时,必须先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并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主办单位要及时制止并消除影响。同时,向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如实反映,由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的管理,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不得给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改革开放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传播

渠道。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要追究主办单位的责任。

六、主办单位要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见附件,可从校园网上下载),按规定程序报批。举办跨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应提前二周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举办全国性或全省性大型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须经校党委同意后,提前一个月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在举办活动前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七、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的宣传报道及其管理。主办单位应在广告栏内张贴海报进行宣传,同时在校广播台、校园网上进行预告,使师生员工广泛知晓。如需进行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必须按学校对外宣传有关规定办理。

八、要做好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资料收集和总结整理工作。主办单位应对报告会内容进行记录,条件许可的要记录全文或进行录音、录像。会后应及时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送党委宣传部备份。

九、国内外专家到校举行报告会时,请校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举办单位做好接待和会前准备工作,为专家到校举办学术活动提供方便。

十、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事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08年5月8日

第五篇、上海外国语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申报表.doc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上海外国语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申报表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举办单位保存,一份审批部门备案(本表可复印)。

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宣传部制

第六篇、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元石镇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

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镇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切实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元石镇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清理规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2011年迄今为止,我镇未举办清理和规范范围内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目前也没有举办清理和规范范围内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的计划。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镇今后将继续加强对镇所属部门、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实施,做到依据明确、规范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

四、我镇将进一步规范全镇会议管理审批工作,完善事前报告审批、事后备案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出席活动申请报告制度,

严格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七篇、外国语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外国语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充分发挥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在师生员工政治生活、学习工作中作用,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根据•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内师委发„2009‟16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理办法。

一、组织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要按程序申报,经学院第一责任人审查同意,填写审批表,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对因不按程序申报在活动中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要追究主办单位的责任,严肃处理。

三、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实行分类审批:

(一)思想政治、形势政策、德育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由党委宣传部审批;

(二)教学、科研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由科技处审批;

(三)邀请境外人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或担任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由党委宣传部和外事办审批;

(四)在敏感时期举办的或涉及敏感话题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在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同时,需向党委宣传部报批。

四、对各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实行分级管理:

(一)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政治责任人和第一管理责任人;

(二)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须经党总支书记审查同意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三)邀请境外人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或担任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须经院长审查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和外事办审批;

(四)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须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查同意后,报校团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五、举办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学术会议,或邀请境外人员担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6‟10号)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外际„2006‟105号)规定执行,报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六、在报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时,必须详细了解拟邀请报告人的情况,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把关,并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举办一周前将活动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报告人的情况书面报送相关审批部门。

七、校内人员被邀请担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的,必须经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意。

八、要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的组织管理,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绝不能给错误思潮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对那些在报告、讲座中,有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主办单位要及时制止,努力消除影响,同时要向审批部门和党委宣传部报告情况。

九、不能把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作为创收的手段,收取听课费、会议费、赞助费。

十、做好报告人的接待,维持好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的秩序,做好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

十一、对于经过审批允许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如需邀请校外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必须征得党委宣传部的同意,并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

十二、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本意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确保我院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工作健康发展。

外国语学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第八篇、燕山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燕山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08】10号)精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讲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党【2009】2号)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高校瘀斑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党【2009】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各单位(包括学生团体)在校内外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外单位租用本校场所组织这类活动,以及有关宣传和媒体采访等。

第三条学校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充分发挥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引领道德风尚、弘扬社会正气中的作用,以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术交流,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第四条高等学校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凡我校各单位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严格加强老同志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各单位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必须经过审批。凡面向全校举办,均需报请党委宣传部审批;各单位自行组织的,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研究生会组织举办的,由研究生院审批;校学生联合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举办的,由校团委审批。后三种情况,均需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实行一会一报制。主办单位要如实填写《燕山大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申请表》,报请党委宣传部审批。学术讲座原则上应提前3天、大型报告会等提前1周申请。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第七条邀请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人,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外际【2006】105号)的规定,经国际合作处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并由国际合作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第八条我校师生应邀到校外担任报告人,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批准呢。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获批的报告人要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凡未经学校批准,我校师生在校外作此类报告、讲座等,其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九条主办单位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如有必要,要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如发现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必须要求报告人对内容作出修改,如报告人不愿修改,不得邀请;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主办单位要及时制止,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要向党委宣传部及报告人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管理,对未经批准而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一经查实,要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新闻单位在作宣传报道时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党组织和党委宣传部同意,并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

第十二条主办单位负责做好报告人的接待和报告会等的安全工作,规模较大的,可以请保卫处协助做好安全保障。

第十三条对在校园网上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主办单位要会同网络中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审批。形势报告会等结束后,主办单位和审批单位要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本办法于2009年5月1日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