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详细内容
'第一篇、“十佳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副本
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尽心尽责投身律师事业
无怨无悔奉献法律援助
——王宁刚十佳律师参评材料
王宁刚律师的先进事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拓宽视野强素质,不断推进事务所全体律师的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教育。王宁刚律师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活动要求,他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的同时,还坚持把形势政策、区情发展、民族政策解读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自身和其他同事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在事务所内部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在他的带领下,通过不断学习,事务所全体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执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科学管理促规范,使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王宁刚律师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身体力行。在他的要求下,事务所实行了“统一规范着装、统一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办案服务流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格式”的“四统一”规范服务模式,使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规范服务形象。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形成了工作环境和谐,同事间相互团结,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形成了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双促进、两不误”的良好氛围。
三、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了事务所“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工作中,王宁刚律师始终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他承办的所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不仅没有丝毫违纪问题,也没有一位当事人投诉,而且当事人都非常满意。自执业以来,王宁刚律师累计接待咨询万余人次,担任区内重要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维护经济利益数千万元。王宁刚律师在承办“宁夏某化学有限公司氯气泄露重大环境污染赔偿案”、“宁夏某商城集体租赁纠纷案”等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执业技巧,成功的化解了群体社会矛盾,使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并使双方的利益诉求得以平衡,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成为行业内的经典案例。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以诚信、尽责、高效的服务宗旨在律师行业内创造了“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四、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团队化服务。
王宁刚律师自执业伊始就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公益律师形象。执业以来已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数千次无偿法律咨询,办理三百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维护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承办的“刘某产品质量索赔案”、“禹某工伤索赔案”成为
我区法律援助的经典案例。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的现状,在王宁刚律师大力倡导下,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先后成立了“银川市兴庆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银川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专门为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12年3月,王宁刚律师又积极与自治区妇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系、协调,争取到了“中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行动”专项资金,为宁夏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拓展了新的资金渠道和机构支持。在王宁刚律师的领导下,两个法援工作站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为党和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从最初个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到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王宁刚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走向了机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带领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了法律援助的队伍中。
五、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出色完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类文件要求、各项工作安排,王宁刚律师在事务所内部指定事务所行政部专门负责各类文件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上级下发的文件和工作安排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10年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开展的“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深化法律服务促发展”活动中,王宁刚律师积极参与、认真贯彻落实。其本人还担任活动组委会联络组组员并大力动员本所律师参加该项活动,出色的完成了组委会交办的工作。
有思,所以明;必行,所以远。王宁刚律师在十余年的执业历程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在未来的征程中,他将继续身怀一颗公正无私的心;一种勇于奉献的精神;一份矢志不渝的热情;继续践行一名律师的誓言,戒骄戒躁、踏实前行。
2012年12月16日
第二篇、律师先进事迹材料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铁肩挑正义做法律卫士
丹心守信仰促社会和谐
xxx律师现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xx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系xx律师协会副会长,本届xx市政协委员,xx县政协常委、法群委副主任,同时担任民革xx市委委员、xx县台联会会长、xx学院及xx学院客座教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xx市国土资源局特邀监察专员、xx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等社会职务。
政治坚定——为端正执业方向,践行神圣使命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三十年,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发展的三十年,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来保证正确的执业方向。”
这是xxx律师在全所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尽管他是民主党派人士,但其政治立场坚定,在律所管理建设以及自身执业活动中始终胸怀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xxx律师的带领下,律所一直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体律师思想统一,教育学习计划明确,专人
负责督促落实。每月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重点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各项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去年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和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中,xxx要求全体律师均须提交整改提高材料和学习心得。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着力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初步建立起学习型律所和学习型执业律师队伍。2009年5月,律所设立独立支部。为保证党支部成为律所的政治领导核心,实现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x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立党支部在律所中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明确在律所内实行“党管人事、党管宣传、党管教育”的三管原则,所内事务分工按上述原则执行,从而确保律所正确的政治方向。律所的这种制度设计,得到了省司法厅政治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xxx还在所财务上大力支持党建工作,帮助支部实现“三个一”设施达标,每年为党支部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活动经费。支部的党建工作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该党支部被省司法厅、省律协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分别被表彰为省级、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殚精竭虑——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公正
“律师虽无职无权,但我们手中有武器——法律,为社会、为人民、为民主法治,我们大有可为。”
xxx律师以实际行动兑现了他对于律师职业的承诺。从业以来,他始终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人的天职,追求公平正义,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担任过10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避免经济损失近10亿元。
xx经济开发区,系xx省首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排在全省今年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首。为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xxx律师以《xx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为调研课题,重点研究开发区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劳动用工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多次与相关单位座谈,多项调研子课题已完成拟呈报相关部门,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在xxx律师带领导下,律所公司清算事务部律师团队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平稳分流安置了1000多名下岗职工,解决困扰他们多年的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问题,使之生活得到保障,债权人和破产企业之间的矛盾得以有效化解,社会资源在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了社会稳定。2010年9月,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律所担任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由于公司系原
国有企业于1996年破产之后重组的民营企业,职工数量达600多人,且集中在县城。职工面临第二次破产,情感上无法接受,情绪波动较大,成为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xxx律师多次到现场召开会议做说服教育和相关解释工作,经过几十天的艰苦努力,基本平息了事态,没有出现上访情况,相关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刘xx,一个在广州做生意的新疆人(少数民族),2006年11月21日,是他毕生难忘的日子。原本绝望的“死囚”,就在这一天,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他无罪。他曾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五千余克,运输毒品海洛因三千余克,被检察院提起公诉。x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后,先后会见二十余次,向他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多次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并五次前往广州等地向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案件中的诸多疑点:指控被告人的证据只有同案被告人的供述,缺乏其他物证、书证,同案被告人的供述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等。在xxx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无罪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该案处理结果最终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一个“准司法解释”的出台(最高法院研究室曾对该案中的相关程序问题做过专门答复)。
诚信待人——为秉持法律信仰,恪守职业道德
“把法律当信仰,不要当成谋生的手段,把律师当事业,不要当做职业,把自己当律师,不要当成惟利是图的商人。”xxx律师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执业期间,他既办理过标的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办过很多别人看来不起眼的小案,但无论办什么案件,他一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收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十四年来,没有受到当事人的指责,收到的只有锦旗和赞誉。正如他所说的,“因为部分‘黑律师’、‘准律师’的介入,吞噬着中国律师的诉讼市场,现在许多站在法制前沿的中国律师职业尊严荡然无存。拯救律师的尊严,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便要从自身做起!”
2008年,xxx律师代理了一起发生在本市标的额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虽然相信他的能力和水平,但又极为担心自己没钱去找关系而打不赢官司,因为对方公司在全省均属有名的大企业。xxx律师耐心地、直率地进行安慰:律师不包揽胜诉,也不能搞贿请法官的“暗箱操作”。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收集证据和研究案情上,只要证据充分,不怕打不赢官司。经过他异常艰苦的努力,该案最终胜诉,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钻研——为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我们已身处一片红海,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寻找到更加广阔的蓝海。”xxx律师口中的“红海”指的是律师执业的常规领域,即诉讼业务,“蓝海”指的是尚未形成竞争态势的诸如公司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非诉讼业务。2005年,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刚担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其时,无论他本人还是全所在诉讼业务方面均处于鼎盛时期。现在回想起来,对于当时的西部律师来说,那是多么具有前瞻性的战略决策。
“言必行,行必果”。在随后一年时间里,律所经x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评定,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成为xx片区唯一能从事破产管理事务的律师事务所。时至今日,在xxx的领导下,律所先后办理了(或正在办理)xx市纸袋厂、xx建材股份有限公司、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破产管理工作。去年,他还从所内选派了12名律师前往xx政法大学参加为期三年的证券法务知识培训,鼓励律师考取证券从业资格,向着非诉讼业务的另一重要领域进军。近期又组织了几名律师前往政法学院培训知识产权业务。
近年来,xxx自身也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先后参加了律所和xx政法大学联办的公司清算重组业务和证券从业资格专业培训、在xx学院党派干部培训班学习、去xx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任职资格、在国家司法行政学院参加高级律师培训等培训教育。为加强与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xxx牵头组建了xx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并聘请了一批专家教授为研究员,同时也促进了所内律师办案质量的提高。
真情回报——为推动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我在农村基层工作过五年,知道基层群众的疾苦,了解弱势群体的无助,我没想过要做一个伟大的人,就只是想尽我所能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具体困难。”
xxx律师在自身执业生涯中获得成功的同时,时刻不忘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十四年来,他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余件,指派所内律师办理500余件。每遇捐助活动,他都慷慨解囊,积极捐款、捐物。
近年来,律所坚持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义务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xxx带领律师到xxx中心校,向优秀教师和学生赠送爱心奖学金八千元,向学校赠送《普法宣传手册》二千册。同时与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进一步帮助学校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2010年,又先后与xx社区居委会和xx社区居委会签订结对法律服务协议书,指派律师担任该两社区的法律顾问,引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调处基层矛盾,有效化解纠纷。2011年,律所成立结对工作组大力服务农村,尤其是国家大型水利工程xx水电站库区,与库区内三个移民迁建村签订了义务法律顾问合同,为村两委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为村两委及困难群众、贫困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等。本年度,已向该三个村的部分困难村民和学生捐赠了价值一万余元的生产资料和学习用品。2011年,xxx律师向贫困地区xx村捐资20万元,并帮助该村落实其他项目资金修建了通往大山深处的公路,解决该村1000多村民交通问题的同时,又多方奔走帮助完成了该村小学校舍的建设问题。
参政议政——为服务地方发展,推进民主法治“政协委员是职务而非荣誉,切实履职,积极参政议政才能不负民众的重托。”
xxx律师还积极参加人大、政协、法院系统等单位组织的立法咨询、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其他社会活动。如,参加四川省高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罚执行工作的座谈会并发表意见,部分得到采纳。担任xx律师协会副会长及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期间,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建设,主要参与筹建xx律师网,多次组织承办律协的各类会议和活动。作为xx市政协委员,三次应邀在政协全会上作演讲,所做的《关于xx风貌综合整治的建议》等提案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并予以采纳。因其参政议政成效显著,多次受到党政机关的表彰奖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xxx律师的辛勤付出得到了回报。他所领导的xx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殊荣,成为全市律所的形象窗口。其个人多次获得“xx市优秀政协委员”、“xx市优秀律师”等殊荣,撰写的法学理论研究文章多次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曾获得“全国律师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四川省法、检、公、司理论研究”二等奖、xx市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三等奖等表彰奖励。
厚德载物抒写壮丽人生,锐意进取铸就辉煌事业。十四年的成绩仅仅是一个起点,一个迈向新的更高目标的起点,xxx律师正以他的实际行动,谱写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更为光辉的篇章!
第三篇、律师先进事迹材料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铁肩挑正义做法律卫士
丹心守信仰促社会和谐
XXX律师现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XX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系XX律师协会副会长,本届XX市政协委员,XX县政协常委、法群委副主任,同时担任民革XX市委委员、XX县台联会会长、XX学院及XX学院客座教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XX市国土资源局特邀监察专员、XX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等社会职务。
政治坚定——为端正执业方向,践行神圣使命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三十年,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发展的三十年,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来保证正确的执业方向。”
这是XXX律师在全所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尽管他是民主党派人士,但其政治立场坚定,在律所管理建设以及自身执业活动中始终胸怀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XXX律师的带领下,律所一直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体律师思想统一,教育学习计划明确,专人
负责督促落实。每月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重点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各项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去年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和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中,XXX要求全体律师均须提交整改提高材料和学习心得。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着力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初步建立起学习型律所和学习型执业律师队伍。
2009年5月,律所设立独立支部。为保证党支部成为律所的政治领导核心,实现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X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立党支部在律所中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明确在律所内实行“党管人事、党管宣传、党管教育”的三管原则,所内事务分工按上述原则执行,从而确保律所正确的政治方向。律所的这种制度设计,得到了省司法厅政治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XXX还在所财务上大力支持党建工作,帮助支部实现“三个一”设施达标,每年为党支部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活动经费。支部的党建工作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该党支部被省司法厅、省律协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分别被表彰为省级、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殚精竭虑——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公正
“律师虽无职无权,但我们手中有武器——法律,为社
会、为人民、为民主法治,我们大有可为。”
XXX律师以实际行动兑现了他对于律师职业的承诺。从业以来,他始终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人的天职,追求公平正义,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担任过10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避免经济损失近10亿元。
XX经济开发区,系XX省首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排在全省今年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首。为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XXX律师以《XX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为调研课题,重点研究开发区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劳动用工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多次与相关单位座谈,多项调研子课题已完成拟呈报相关部门,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在XXX律师带领导下,律所公司清算事务部律师团队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平稳分流安置了1000多名下岗职工,解决困扰他们多年的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问题,使之生活得到保障,债权人和破产企业之间的矛盾得以有效化解,社会资源在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了社会稳定。2010年9月,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律所担任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由于公司系原国有企业于1996年破产之后重组的民营企业,职工数量达600多人,且集中在县城。职工面临第二次破产,情感上无法接受,情绪波动较大,成为当地社会稳
定的重大隐患。XXX律师多次到现场召开会议做说服教育和相关解释工作,经过几十天的艰苦努力,基本平息了事态,没有出现上访情况,相关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刘XX,一个在广州做生意的新疆人(少数民族),2006年11月21日,是他毕生难忘的日子。原本绝望的“死囚”,就在这一天,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他无罪。他曾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五千余克,运输毒品海洛因三千余克,被检察院提起公诉。X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后,先后会见二十余次,向他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多次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并五次前往广州等地向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案件中的诸多疑点:指控被告人的证据只有同案被告人的供述,缺乏其他物证、书证,同案被告人的供述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等。在XXX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无罪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该案处理结果最终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一个“准司法解释”的出台(最高法院研究室曾对该案中的相关程序问题做过专门答复)。
诚信待人——为秉持法律信仰,恪守职业道德
“把法律当信仰,不要当成谋生的手段,把律师当事业,不要当做职业,把自己当律师,不要当成惟利是图的商人。”XXX律师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执业期间,他既办理过标的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办过很多别人看来不起
眼的小案,但无论办什么案件,他一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收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十四年来,没有受到当事人的指责,收到的只有锦旗和赞誉。正如他所说的,“因为部分‘黑律师’、‘准律师’的介入,吞噬着中国律师的诉讼市场,现在许多站在法制前沿的中国律师职业尊严荡然无存。拯救律师的尊严,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便要从自身做起!”
2008年,XXX律师代理了一起发生在本市标的额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虽然相信他的能力和水平,但又极为担心自己没钱去找关系而打不赢官司,因为对方公司在全省均属有名的大企业。XXX律师耐心地、直率地进行安慰:律师不包揽胜诉,也不能搞贿请法官的“暗箱操作”。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收集证据和研究案情上,只要证据充分,不怕打不赢官司。经过他异常艰苦的努力,该案最终胜诉,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钻研——为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我们已身处一片红海,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寻找到更加广阔的蓝海。”
XXX律师口中的“红海”指的是律师执业的常规领域,即诉讼业务,“蓝海”指的是尚未形成竞争态势的诸如公司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非诉讼业务。2005年,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刚担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其时,无论他本人还是全所在诉讼业务方面均处于鼎盛时期。现在回想起来,对于
第四篇、“十佳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王宁刚律师的先进事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拓宽视野强素质,不断推进事务所全体律师的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教育。
王宁刚律师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活动要求,他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的同时,还坚持把形势政策、区情发展、民族政策解读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自身和其他同事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在事务所内部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在他的带领下,通过不断学习,事务所全体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执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科学管理促规范,使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王宁刚律师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身体力行。在他的要求下,事务所实行了“统一规范着装、统一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办案服务流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格式”的“四统一”规范服务模式,使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规范服务形象。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形成了工作环境和谐,同事间相互团结,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形成了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双促进、两不误”的良好氛围。
三、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了事务所“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工作中,王宁刚律师始终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他承办的所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不仅没有丝毫违纪问题,也没有一位当事人投诉,而且当事人都非常满意。自执业以来,王宁刚律师累计接待咨询万余人次,担任区内重要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维护经济利益数千万元。王宁刚律师在承办“宁夏某化学有限公司氯气泄露重大环境污染赔偿案”、“宁夏某商城集体租赁纠纷案”等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执业技巧,成功的化解了群体社会矛盾,使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并使双方的利益诉求得以平衡,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成为行业内的经典案例。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以诚信、尽责、高效的服务宗旨在律师行业内创造了“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四、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团队化服务。
王宁刚律师自执业伊始就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公益律师形象。执业以来已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数千次无偿法律咨询,办理三百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维护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承办的“刘某产品质量索赔案”、“禹某工伤索赔案”成为我区法律援助的经典案例。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的现状,在王宁刚律师大力倡导下,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先后成立了“银川市兴庆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银川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专门为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12年3月,王宁刚律师又积极与自治区妇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系、协调,争取到了“中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行动”专项资金,为宁夏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拓展了新的资金渠道和机构支持。在王宁刚律师的领导下,两个法援工作站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为党和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从最初个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到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王宁刚开展的法律援助
工作走向了机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带领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了法律援助的队伍中。
五、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出色完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类文件要求、各项工作安排,王宁刚律师在事务所内部指定事务所行政部专门负责各类文件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上级下发的文件和工作安排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10年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开展的“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深化法律服务促发展”活动中,王宁刚律师积极参与、认真贯彻落实。其本人还担任活动组委会联络组组员并大力动员本所律师参加该项活动,出色的完成了组委会交办的工作。
第五篇、优秀律师潘洪全先进事迹介绍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励精图治守护公正
——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洪全律师先进事迹介绍
潘洪全律师,男,42岁,大学本科文化,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并曾在萍乡钢铁厂法律顾问处、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10年10月独自创办萍乡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他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以及其他省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一、热心公益事业,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谁能战胜自身的弱点,谁才能成为强者。他,一名年轻的司法工作者,新一代律师的佼佼者,用不寻常的成长经历验证了这句古语。
潘洪全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加。能够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他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问题上,比如他在办理于萍乡市三亚小产权房屋群体纠纷和案件时,感觉到此类案件民怨大,社会影响面广,曾经群体性上访上告,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潘律师都能以其政治敏感性,及时进行劝说疏导工作,近日,某煤矿发生工亡事件,家属本要抬尸上访,经潘律师做工作,选择理智的法律途径!潘律师并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潘律师还为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协调多年老上访户周某一案,努力开展劝说疏导工作,平息信访事件,化解各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二、热情服务,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成绩显著。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潘洪全律师从业16年来共计担任过几十家公司、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潘洪全律师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受顾问单位的称赞。有16年的从业经历和对律师业务的潜心研究,潘洪全律师凭着在房地产、投资收购及其他商事、民事等方面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办理了大量民事、行政、经济和刑事案件,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在律师工作中,潘洪全律师一贯规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无违法违纪,原萍乡市王朝大酒店工亡职工李某家属一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诉讼,二审诉讼,执行等程序,历经六、七年终于为死者家属讨回公道,获得补偿。当类似这样的成功案件为他带来广泛赞誉的时候,潘律师常常只用一句话:我只是做了律师应该做的——忠于事实和法律”做了回应。潘律师的谦逊在本地政法系统和当事人中传为佳话。
潘律师积极参与引导群众依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热情服务群众,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免费法律咨询,潘律师还参与了多项社会公益活动:今年,潘洪全律师又免费代理了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受伤的执法英雄付道斌民事索赔案,为我们萍乡市检察系统的执法英雄争取了最大限度的民事权益,受到了萍乡市检察系统广大干警的好评。积极参加了司法局和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萍乡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参加了萍乡市“法企联姻论坛”大会,提交了相关论文。
潘洪全律师从业16年多来,在法律服务行业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其获得的具体荣誉称号如下:潘洪全律师曾于2006年8月在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初赛江西赛区获“最佳辩手奖”。2008年10月30日在江西省第二届诉辩大赛中获全省“优秀辩护人”称号;2008年12月获江西省司法厅颁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称号。2008年潘洪全律师获选萍乡市司法局“2008年司法行政最有影响十大人物事件”。2009年6月23日被萍乡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萍乡市司法局聘请为“萍乡市信访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2010年4月21日被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为“信访协理员”;2012年2月,潘洪全律师被当选江西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专业委员。2013年,潘洪全律师当选为萍乡市委十佳优秀律师。
三、文明规范执业、塑造诚信形象。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使潘洪全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潘律师认识到,仅有较深的法学素养和熟练的执业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作为一名年轻的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他坚信先做人,后做事。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比如原萍乡市江发集团留守处江某贪贿案一审判刑十年,二审被判轻刑,委托人开始不理解到后来佩服潘律师的执业技能和勤勉敬业的精神。
由于某些地区的律师不按照执业规范来要求自己,在办案中不从案件实质上来调查研究,而是机关算尽,惟利是图,严重影响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使很多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公正公平性产生了信任危机,潘律师对此深恶痛绝。潘律师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律师的执业环境确实不尽如人意,但是,如果大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都去拉关系搞司法腐败,长此以往,司法公正将荡然无存,律师将会失去执业的“诚信”根基,其贻害无穷。因此,同司法腐败作斗争,应当首先从自我做起。在办案中,潘律师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规范,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年轻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总之,在近十六年的律师生涯中,潘洪全律师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潘洪全律师的座右铭。潘洪全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2013.8.22
第六篇、一名律师先进事迹材料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这是一个好人对另一位好人长达14年的关爱。
14年来,一个在浙江省杭州,一个在河南省平顶山;一个是知名律师,一个是全国劳模,两人通过邮局那张薄薄的汇款单结下厚厚的“情缘”。
2012年2月1日,是全国劳模刘嘉的百岁生日。活了100年,这是刘嘉老人首次摆寿宴。而最让这位平顶山老人高兴的,莫过于圆了一个埋在心里14年的愿望:寿宴上,他终于见到了14年未曾谋面的资助人——杭州律师戴和平。
这天,从千里之外赶来的戴和平一踏进老人的茅庵,两人就抛开身边的陪同,快走几步,紧紧拥抱在一起。松开手,再相互看一看,笑着,眼里泛着泪花,又抱在一起。这个拥抱,用刘嘉老人自己的话说,等了足足14年。
14年来,对老人来说,“律师戴和平”只存在于那张薄薄的汇款单上。
汇往平顶山的“压岁钱”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1月16日,离百岁寿辰还有半个月,刘嘉老人再次收到戴和平寄来的3000元汇款单,附言栏内依旧写着“新春快乐健康长寿”8个字。
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每年春节前,刘嘉老人都能收到这份“压岁钱”。这段平顶山和杭州之间的两地情,缘于14年前的一则报道。
时光倒流到14年前,戴和平还是个带着点书生气的青年律师,就职于杭州某律师事务所。1998年4月9日晚上,戴和平像往常一样,忙完工作躺在床上翻看报纸,一则《全国劳模刘嘉窘况受关注》的消息引起了他的注意:全国劳模刘嘉小儿子早年去世,大儿子又突然身患肝癌,使得这位曾经捐出百万家产老人晚年生活陷入困境。
读完老人的事迹,戴和平流下了眼泪。他当即决定,一定要向这位陌生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让他的晚年生活能够过得快乐。
几经辗转,戴和平找到老人的详细通信地址。1998年4月14日,他给刘嘉汇去了第一笔钱,数额为1000元,并在汇款单附言栏里写了一句热情洋溢的话:“全国劳模事迹可敬,社会不会忘记好人,献上一份律师的敬意。”
刘嘉收到这笔汇款后非常惊讶,因为他在杭州没有亲戚朋友。为了向这位素不相识的律师表示感谢,他让家人通过互联网,查到了戴和平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两人在电话中取得了联系。
1999年初,戴和平又给刘嘉汇去1000元钱。此后,每年春节前给老人汇“压岁钱”,成了戴和平的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
14年来,戴和平给老人汇了15笔钱,总额达到了2.9万元。
“人家根本就不认识咱,汇款一次两次就算了,这么多年来从没间断,真让我们一家感动!”刘嘉的孙女刘延丽说。
正是这些汇款,在刘嘉老人的大儿子不幸去世后,帮助刘延丽顺利地念完了大学。寿宴上,刘嘉老人与戴和平相拥后,老人赶紧招呼孙女、孙女婿:“来,给恩人鞠个躬。”裸捐的“茅庵富翁”
在平顶山市,刘嘉老人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79岁入党,83岁成为全国年龄最大的劳模。他传奇的事迹在于:70岁开始创业,致富百万后,他竟将资产全部无偿捐献给社会。在百岁生日前,刘嘉老人曾有感而发,赋诗一首:“创业有积累,没留钱分文。全部献集体,育幼且扶贫。忘吾行仁道,全心为人民。乐栖小茅庵,笑度冬与春。慎独我言行,善终我之身。”
这是老人一生的写照。
上世纪80年代,谁也没有想到,已经70岁的刘嘉决定创业。
这个想法源于1982年1月的一个夜晚,刘嘉偶然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一则消息:四川一农民承包一家集体企业扭亏为盈。
躺在床上的刘嘉睡不着了:别人能干,咱为啥不能?村里的一个造纸厂已经停产3个多月了,不仅不能给村里创造财富,还成了一个包袱。
第二天一大早,70岁的刘嘉跑到村里、乡里找干部,用借来的2000元加上老伴儿卖鸡蛋攒的200元钱承包了已经倒闭的村办造纸厂,并承诺每年向村里交5000元。
随后,刘嘉央亲戚托朋友,又贷了款,添加了设备,购买了原料,很快重新启动了纸厂的生产。仅仅7个月后,造纸厂就扭亏为盈。
工厂盈利后,他先后投资3万多元,为村小学购买了桌椅、教具和鼓号等;还购买了小型拖拉机、打麦机、双铧犁、收割机等农机具,义务为村民服务;他还拿出几千元钱,帮助军烈属、困难户„„
由于刘嘉经营有方,造纸厂年产值由原来的2.7万元迅速增长到150万元。
就在企业发展兴盛时,刘嘉又一次做出让人吃惊的举动:把自己新建的固定资产20万元、年产值100多万元的两个造纸车间,一个献给村集体,一个献给本村小学,不给自己和家人留一点财产。
一时间他的行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995年,时年83岁的刘嘉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在平顶山,刘嘉老人所住的茅庵算得上是当地的独特一景:低矮简陋、面积不足10平方米。茅庵里,四壁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写满了诗句。
事实上,无论是创业后的百万富翁,还是裸捐后的清贫生活,刘嘉老人一直栖身在这间建造于1966年的茅庵,在这间屋子里,他为集体看庄稼、上粪肥、管理食堂。
上世纪90年代,刘嘉的两个儿子先后不幸去世。为照顾老人生活,他已出嫁的孙女刘延丽搬了回来,和他一起生活。考虑到老人住的条件差,上级组织和村里多次提出帮他建房,都被他婉言谢绝。
河南劳模和浙江律师心意相通
2012年2月1日一早,在距离平顶山市区10多公里的五虎刘村,刘嘉老人的小茅庵院里院外都贴上了崭新的对联,10多个乡亲忙碌着,为寿宴做着准备。
除了耳朵有点背,现在,刘嘉老人身体基本没有毛病。起床、吃饭、散步、睡觉、看报、写诗,每天生活非常规律。虽然身居茅庵,但心态平和知足。
临近中午,前来祝寿的人们络绎不绝,屋内屋外欢声笑语。百岁老寿星刘嘉老人换上崭新的红色唐装,面对亲朋好友的祝福,笑容山花般灿烂。
“七十九岁成党员全国劳模八十三,幸福来自共产党大恩必报日月长。”刘嘉老人将自己写的百岁寿诞对联贴在大门上。参加寿宴的村民看到这对联都说:刘老谦虚了。
多年前,老人刘嘉拿出全国劳模的3000元奖金和省劳模的1000元奖金,在村里设立了教育基金,每年教师节为村里小学生发放文具用品。2009年,他又用积攒多年的3万元钱,设立了“五虎刘村敬老基金”,每年拿钱慰问村里的老人,表彰孝子孝媳。
百岁寿宴当天,老人共收到村民的礼金10050元。老人说:“今天所有的礼金和礼品我全部捐出,用到村里老人们养老、小孩们学习上。”
这一场景,让专程赶来祝寿的戴和平感动不已。他说,“老人就是一块珍藏的历史化石,靠近他,能从他身上获取人生启迪。”
谈起为何要资助刘嘉,戴和平说,刘嘉老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深深感染了自己:“老人捐献出上百万家产,让人钦佩;而晚年丧子、生活陷入困境又让人同情。我尽我所能资助他,只是想表达一下对老劳模的敬意,我们这个的社会不能忘了好人。
第七篇、优秀律师个人参评事迹材料2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优秀律师个人参评事迹材料2
一、杨梅律师基本情况
杨梅,女,1971年4月生,中共党员,1992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现正在职读吉林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1994年5月进入德赛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助理、专职律师,2003年开始任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连续多年办理各类案件数量名列事务所前茅。曾兼任珠海第三届律师协会理事,现兼任第四届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会员会委员,珠海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团律师。
二、杨梅律师符合珠海市优秀律师评选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
制度,严格遵循律师执业规范。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除了完成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外,她还参加有关社会举办的专业培训,先后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反倾销法、独立董事等培训。2006年度,专门参加了新公司法的学习培训。她还认真研究律师所的管理工作,为事务所加强和改善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她参与撰写的《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发表在《中国律师》上,受到同行的借鉴和有关方面的好评。她还认真指导青年律师和助理的工作,培养他们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
杨律师能正确处理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同行的关系。在办案中,把精力用在法律关系的疏理和证据的收集等案件本身,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无贬低、诋毁、损害同行威信和声誉的行为,遵守行业竞争规范,没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司法界和律师同行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杨律师规范执业,收费合理,每个案件都有工作记录并案有关要求及时归档,档案齐全。多年来(包括2006年度),没有发生当事人投诉的情况。
(三)杨律师工作勤奋敬业,具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通过10多年努力,已经成长为一名敬业爱岗的专业律师,她的勤奋、敬业和专业是为事务所和珠海律师同行所周知的。2006年度,杨律师共担任10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共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50多件,连续多年办案数名列事务所前茅,而且有很好的案件质量保证。
杨律一名女律师,工作任务之繁重、压力之大,大家可想而知。杨律师是东方资产公司珠海地区不良资产清收、裕华聚酯公司债务重组等项目律师组负责人,她带领团队,发挥在公司法领域专业优势,以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好评。她还参与了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公司高栏二期集装箱码头工程的招标法律服务项目、珠海机场债务重组关联法律事务,在为珠海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作出了贡献。
第八篇、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全国优秀律师事迹
吴益民,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杨浦区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吴益民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益民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方法,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措施。吴益民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20xx年4月至10月,吴益民被抽调到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益民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益民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益民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益民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益民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益民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
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益民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20xx年底,吴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益民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但吴益民又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建议动迁公司在坚持依法动迁的前提下适当友情操作。听证会后,他的建议得到了被拆迁人、动迁公司双方认可,八户人家最终未走强迁之路,确保了中环线顺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