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
详细内容
'第一篇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
《垃圾处理费合同书》
垃圾处理费合同书
甲方:呼和浩特市坤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范围及事项
乙方负责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管辖范围内利丰汽车公园的垃圾处理。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施办法》内有关规定,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室内0.3元/平方米/月,室外0.1元/平方米/月。
三、协议期限
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清运费具体收费金额按入园企业实际平方米为准(附收费表)。
2.结算方式:每年月日,乙方出具呼和浩特市正规去税务发票或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账方式或付现金方式向乙方结算。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倒入制定的垃圾箱内,不得乱倒乱放。
2.甲方有权力监督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清理运输工作。
3.甲方应为乙方的清运工作给以相应的配合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
(二)乙方权利义务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清理运输,在情理运输过程中不得故意等拖延时间。
2.负责处理垃圾池清扫及清运。
3.在清运过程中,车辆内部的机械正常磨损、坏件等情况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票无法正常报销需要二次开票的,由甲方重新开具等额发票,发票税由甲方承担。
七、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
3.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申报告知书》
xxxx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大队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申报告知书
临xxx申告[2016]第15号: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依据《xxx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x政发〔2012〕15号)第三条规定“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xxx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x物价发〔2012〕2号)的规定,请你(单位)如实申报2016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申报内容:
1.人员:按实有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申报。
2.场所:设有分支机构(网点)或开放式服务场所(营业大厅)按面积申报。
3.车辆:按公务车辆数申报。
自接到本行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申报告知书起7日内,上报我单位。
联系电话:5521918
地址:xxx政府院内年月日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
送达回证
注:1.本人不在的,交其亲属或员工签收,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2.如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或签名时,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3.公告送达时,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4.执法文书送达后,此证存入本案卷宗。
第三篇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2017年中国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
▄前言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报告信息
•【出版日期】2016年7月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格】纸介版:7000元电子版:7200元•【文章来源】▄报告目录
第一章垃圾处理的概述
第一节、垃圾的相关概念
一、生活垃圾
二、工业垃圾
三、电子垃圾
四、建筑垃圾
五、医疗垃圾
第二节、垃圾分类概述
一、垃圾分类的介绍
二、垃圾分类的目的
三、垃圾分类的策略
第三节、固体垃圾处理简述
一、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
二、固体废物的处理原则
三、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
第二章国外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经验借鉴
第一节、美国纸介+电子:7500元
一、垃圾处理行业发展
二、垃圾处理管理措施
三、垃圾处理收费体系
四、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
第二节、日本
一、垃圾处理模式回顾
二、垃圾分类回收处理
三、海洋垃圾处理模式
四、行业发展经验借鉴
第三节、英国
一、促进垃圾分类政策
二、非法处理垃圾问题
三、力推餐厨垃圾处理
第四节、法国
一、垃圾处理发展历程
二、垃圾处理技术分析
三、加快塑料垃圾回收
四、包装垃圾回收处理费
第五节、德国
一、垃圾处理发展简述
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三、垃圾处理系统化发展
第六节、其他
一、瑞典
二、意大利
第三章2014-2016年中国垃圾处理行业分析
第一节、城市垃圾相关概述
一、城市垃圾的构成特性
二、城市垃圾的利用价值
三、城市垃圾的处理模式
四、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
第二节、中国垃圾处理行业发展概况
一、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意义
二、垃圾处理行业发展进程
三、进口垃圾处理市场规模
四、垃圾处理的三大原则
五、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第三节、垃圾处理减量化分析
一、减量化的相关概念
二、垃圾减量化的问题
三、垃圾减量化的对策
四、源头减量化的措施
第四节、垃圾处理无害化分析
一、垃圾处理无害化的概念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形势严峻
三、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思路
四、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议
第五节、垃圾处理资源化分析
第四篇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1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5日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3元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
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市政府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户每月3元。该《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体现的是“谁污染谁付费”和“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目的是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市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需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在征收机制方面,主要实行市、区两级政府负责制,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收费方法。其中,对使用煤气、天然气用户的居民及暂住人口,由征收管理部门委托新奥燃气集团代收代缴;非煤气、天然气居民户,由征收管理部门委托相关物业服务单位代收代缴。
对于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等:开设有银行账户的,征收管理部门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通过银行定期收缴;对无银行账户的,专业收费人员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直接收缴。
《办法》中明确收费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按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计收,计收标准1.5元/人·月,普通高校、中等专业技工学校按在籍学生人数计收,计收标准0.5元/人·月。
对于经营者,则根据医院、农贸市场、休闲娱乐场所、运输行业、商业零售企业、餐饮业等不同行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征收标准。对于单位自运到指定垃圾场的,按每吨50元计收。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按实际产生量计收,标准为:处理费5元/立方米,运输费15元-20元/立方米。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目前,收费单位执收时,必须使用市财政部门确定的专用票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办法》中指出,对拒不缴纳或弄虚作假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环境卫生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面开征后,除清扫费和特种垃圾及物价部门批准的经营性收费外,其它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相关的收费,一律停止征收。
《办法》中特别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户、持有特困证的特困户,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停产期间,学校在寒暑假期间,予以免征。该《办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8日
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和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3〕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等(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
市内五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条:市物价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资金和票据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具体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立主管部门、专业队伍、市场运作紧密结合的征收机制,实行市、区两级政府负责制,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收费方法。
(一)居民及暂住人口应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煤气、天然气用户的居民及暂住人口应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征收管理部门委托新奥燃气集团代收代缴;非煤气、天然气居民户应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征收管理部门委托相关物业服务单位代收代缴。
(二)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等应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开设有银行账户的,征收管理部门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通过银行定期收缴;对无银行账户的,专业收费人员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直接收缴。
第五条: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2017标准
(一)由个人交纳的: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
(二)由单位交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按以下第3项执行的单位),按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计收,计收标准1.5元/人·月,普通高校、中等专业技工学校按在籍学生人数计收,计收标准0.5元/人·月。
(三)由经营者交纳的:
1.医院(不含医疗垃圾)、旅店、多功能宾馆、酒店(客房部分)按床位计收,收费标准3元/床·月(不足5张床的按职工人数计收,计收标准1.5元/人·月)。
2.农贸、集贸市场按摊位计收,收费标准5元/摊·月。
3.桑拿、洗浴、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场所按经营面积计收,收费标准0.8元/平方米·月。
4.长、短途客运车辆(不含客运企业)按座位计收,收费标准0.5元/座·月。
5.商业零售企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实行累进计收,收费标准:
50平方米以下20元/户·月
50-100平方米0.6元/平方米·月
100-500平方米0.5元/平方米·月
500-1000平方米0.4元/平方米·月
1000-5000平方米0.3元/平方米·月
5000平方米以上0.2元/平方米·月
6.餐饮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实行累进计价(含餐厨垃圾),收费标准:
50平方米以下30元/户·月
50-100平方米1.0元/平方米·月
100-500平方米0.9元/平方米·月
500-1000平方米0.8元/平方米·月
1000-5000平方米0.7元/平方米·月
5000平方米以上0.5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