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大成桥联合煤矿“6•3”顶板事故(一)
详细内容
一、概述
1、企业名称:宁乡县大成桥联合煤矿。
2、企业性质:集体企业。
3、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6月3日13时30分。
4、事故发生地点:-165m水平东大巷一石门一队回风巷(中引巷与下引巷之间)。
5、事故类别:顶板。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39.2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矿井基本情况
1.大成桥联合煤矿属宁乡县乡镇煤矿,1987年5月8日开始建井,1990年8月8日投产,设计能力3万吨/年,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矿井“五证一照”齐全,其中采矿许可证号: 4300000820068;煤炭生产许可证号:204310240083,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08]0400Y1号,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0日;矿长资格证书号:湘煤-0500212;矿长安全资格证书号:08143010003778。
2.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采用1.6m矿用绞车提升,风井采用1.6m矿用绞车提升人车。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安装2台37KW轴流式主要通风机。矿井安装1台500KVA、1台315KVA的变压器。矿井主要生产水平分别在-155m水平、-165m水平和-175m水平。矿井采用巷道式采煤,手工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含煤二层,主要可采煤层为一层即2#煤。煤层为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结构简单,较稳定,矿井主要开采残煤资源,煤厚4.6m左右,倾角10O~85O,平均28O,容重1.4t/m3。
3.矿长贺光耀,负责全面工作;安全副矿长许德明,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生产副矿长彭云,负责生产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陈云龙,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矿聘请19名安全检查员兼瓦斯检查员(事故地点当班安全员欧桂桃),负责安全检查和瓦斯检测工作。 下设中队和承包队,每个队设1名队长和2名副队长,每班必须有队长跟班,承包队以复采为主,按每吨煤58元计算工资(包括劳动工资和坑木材料等材料款项)。
(二)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在-165m水平东大巷一石门刘正和承包队(1队)老回风巷。该工作面为2009年3月布置的采区,已经回采了3个月,该回风巷是2009年5月份投入使用的,且因这个工作面布置了上、中、下3条引巷,于是就把老回风巷分成2段,中引巷与下引巷之间回风巷长度为16米,事故当班放顶上部6米,事故地点就在从上往下的第7米处。6月初其回风方向左边已回采完毕,仅留有2米的煤柱了,该处靠近采空区,顶板压力大,导致巷道变形严重,断梁折柱多,但由于这一回风巷即将废弃,没有再进行维修;同时在距此回风巷8米处已经新掘了一条回风巷,且当时已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