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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黄阳司镇石龙皂煤矿“3?30”瓦斯燃烧事故(一)

详细内容

一、事故概况

(一)企业名称:冷水滩区黄阳司镇石龙皂煤矿。
(二)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三)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3月30日4时50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石龙皂煤矿风井±0m水平暗斜井延伸掘进工作面。
(五)事故类别:瓦斯燃烧事故。
(六)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重伤2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49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石龙皂煤矿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黄阳司镇境内,有黄阳司至冷水滩公路从矿井旁通过,矿井距湘桂铁路黄阳司站15,距冷水滩城区40KM,交通便利。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永州市煤矿整顿关闭规划的复函》(湘政办函[2007]220号)文批准该矿为资源整合的技改扩能矿井,原长塘冲煤矿、胡古岭煤矿整合至该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矿井资源整合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已于2008年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矿井采矿许可证证号为4300000820480,有效期为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湘MK安许可证[2006]1901,有效期为2006年3月8日至2009年3月8日;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为204311031176,有效期为2005年12月2日至2009年12月3日;矿长资格证证号为湘煤培字第002202号;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为09043010001528;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000000052420。目前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失效。

(二)矿井基本情况

1.地质构造、煤层赋存
矿井内出露的地层为侏罗系下统下组,地层走向为S50°E,倾向为S40°W,地层倾角为30°-40°。矿井位于黄阳司矿区竹山园井田倒转向斜的正常翼,向斜轴面走向130°左右,轴面倾向SW,倾角60°以上。倒转向斜东翼为正常翼,地层倾角30°左右,西翼为倒转翼,地层倾角为60°-70°,少数直立。矿井内分布的断层有F4、F10、F20。

2.煤层顶底板条件
区内含煤2层,即21煤层和22煤层。21煤层为可采煤层,常有一层夹矸,煤层厚为0.45 m至1.78m,平均厚度0.91m,煤层倾角变化大。22煤层平均厚度0.55m,为局部可采。21煤层一般没有伪顶,直接顶多为致密坚硬、厚约1m的介壳灰岩。底板多为介壳灰岩或粉砂岩。

3.瓦斯、煤尘及自燃
根据湘煤行[2010]9号文《关于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石龙皂煤矿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7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25m3/min,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层有自燃倾向性,煤尘有爆炸危险性。

4.开拓部署情况
按照整合设计要求,矿井新掘主斜井,利用原长塘冲煤矿主井作副井,利用原石龙皂煤矿主井作风井。矿井目前在进行技改施工,主、风井尚未贯通。事故发生在风井(原石龙皂煤矿主井)井下。原石龙皂煤矿为斜井开拓,共分3个水平开采:+135m水平,+50m水平,±0m水平。现主要在±0m水平开拓暗斜井与主井贯通。事故班,风井井下安排了1个工作面作业,即±0m水平暗斜井延深掘进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