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黄丰桥镇牛形煤矿“3.1”顶板事故(一)
详细内容
一、事故概况
1、企业名称:攸县黄丰桥镇牛形煤矿。
2、企业性质:集体企业。
3、事故时间:2009年3月1日13时10分。
4、事故地点:+110m水平18煤运巷。
5、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概况
牛形煤矿位于攸县黄丰桥镇南溟桥村境内,于1976年建井,1978年投产,设计生产能力为1万t/a,实际产量达设计能力。煤矿为集体企业,取得了相关证照。采矿许可证号:4300000531191;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180202076Y1;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MK安许证字[2005]1029;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1100172(1-1),法人代表、矿长丁雪雄,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编号:湘煤0500854;矿长安全资格证:湘煤安字第08143010001220号,其中采矿、生产许可证于2008年10月到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08年11月到期。
该矿由丁雪雄任矿长,阳移定任总经理,未设安全副矿长,贺又希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管理,曹胜利负责技术工作,谭运华任采区长,刘建湘、谭昌建为安检员。矿井二班作业,由矿管理人员、采区长、安全员现场跟班。
㈡ 矿井开采情况
1、矿井开采地质情况:
矿井开采黄南矿区黄丰桥井田煤炭资源,含煤地层为二迭纪龙潭组煤系。共含煤36层,其中17、18煤层为可采煤层,19、21煤层局部可采,其它煤均不可采。
18煤层厚0.3-1.2m,地质构造复杂,煤层厚度变化大,地层倾角60-80度。
18煤层直接顶板为砂质泥岩,老顶为细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和中细粒砂岩。
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1m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主要充水因素为老窿水,其次为大气降水和断层裂隙水,矿井正常涌水量为35m3/h,最大涌水量为120m3/h。
2、矿井开采布置情况
牛形煤矿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主井口标高+210m,暗斜井落底标高+63m。共2个水平,一水平标高为+110m,二水平标高为+63m。采用短壁式和巷道式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因矿井原设计能力1万吨不符目前国家对煤矿产能政策的要求,拟改扩生产能力为6万吨,其设计和安全专篇已报批。事故时矿井在组织改扩施工和风巷维修。事故发生在+110m水平18煤运输巷扩修处。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风井安装22 KW轴流式风机,互为备用。
矿井采用一级排水,装备3台55KW水泵排水。
矿井安装有安全监控系统。
㈢事故地点概况
+110m水平18煤运输巷是原已掘进的巷道,巷道总长46米,采用木材支护,平均高1.6米,宽1.6米,因矿压使部分巷道断面不足,影响矿车通行,故春节后矿方安排工人在此拓宽、维修巷道,至事故时已修40米,尚余6米未修复。该地段煤厚0.3米,煤层倾角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