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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三甲乡长江煤矿“10?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

详细内容

2006 年 10月14日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三甲乡长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91万元。

一、事故概况

⒈事故单位:涟源市三甲乡长江煤矿。

⒉事故时间:2006年10月14日15时45分。

⒊事故地点:-32煤门掘进工作面。

⒋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⒌事故伤亡情况:死亡3人。

⒍直接经济损失:91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长江煤矿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三甲乡长江村境内,距涟源市5Km。现有职工120人。

长江煤矿于1998年建井,设计生产能力3万t/a,实际生产能力3万t/a左右。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440457)、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181003187)、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06〕1821号)、矿长资格证(证号:湘煤-0500865)和安全资格证(证号:湘煤安字第050967号)。工商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之中。

该矿属村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几经承包经营,2005年12月,肖红华等6人承包经营,承包期7年,一次性向长江村缴纳1508万元。几易矿长,2006年9月,拟任肖建国为矿长,并于10月份在长沙参加矿长培训班,已取得资格证,但未到位上任。肖红华任董事长,全面负责。肖祥康任生产矿长,全面负责井下安全生产。黄建书任安全矿长。

二开采情况

长江煤矿位于金竹山矿区土朱井田与托山井田交界处青龙坳地段。矿井开采八十亭逆断层和F2逆断层间煤层,断裂构造发育。该矿石炭系测水组含煤7层,由上而下为l、2、3、4、5、6、7煤层。1、2、4、6、7煤层不可采,仅具层位;3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5煤层局部可采。所开采的3煤层顶底板均为砂质泥岩、粉砂岩,煤层中含炭质泥岩夹矸多层,单层厚度较大,具有良好的瓦斯封闭性能。发生事故的区域(二水平二石门)为一特厚煤包,煤厚至少在18m以上,倾角60°,瓦斯富集,存在较强的构造应力和瓦斯压力,且松软易垮落。

长江煤矿法定开采深度由400m至51m标高,共有13个拐点圈定。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200.6m,坡度260,落底标高+39.5m,已超深开采;暗斜井上车场标高+39.7m,坡度260,落底标高-38m,均布置在石磴子灰岩中。暗斜井落底后布置井底车场和运输石门,沿煤层底板布置两翼底板运输巷,掘石门见煤后,沿煤层布置回采巷道。暗副井已掘进140m,还差30m与二水平贯通,事故前二水平尚未形成完整的负压通风系统。采用巷道高落式进行回采。

矿井主要巷道为裸体巷道,岩石破碎地段及煤巷采用梯形木支架支护,煤巷掘进采用手镐落煤。

该矿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风井安装有主要通风机两台,一台YBF-№9.0型轴流式风机作为工作风机,电机功率15kw;一台YBF-№9.0YBF-№7.1型轴流式风机作为备用风机,电机功率5.5kw。矿井总进风量409m3/min,总回风量433m3/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