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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大义乡鸿盛煤矿“7•6”顶板事故(一)

详细内容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单位:耒阳市大义乡鸿盛煤矿。

  2、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3、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7月6日1时30分。

  4、事故发生地点:-21m水平7煤北一采煤工作面。

  5、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41.88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鸿盛煤矿位于永耒矿区黄草坪戡探区北段,耒阳市大义乡红联村境内,距耒阳市约31km。鸿盛煤矿于2004年建井。2005年湖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核发湘煤发安整(2005)2号文《关于同意耒阳市41个煤矿恢复整改的处理意见》,鸿盛煤矿属于其中之一。2007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衡阳市煤矿整顿关闭规划的复函(湘政办[2007]240号),该矿为独立保留井,规划井型为6万吨。大义乡鸿盛煤矿矿井技术改造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已审查同意,处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煤矿现有主井、付井、风井已构成通风系统,尚未峻工验收。

  鸿盛煤矿为私营企业,主要投资人为蒋炳威,持有煤矿股份50%,贺淑清占煤矿股份30%,刘庆林占煤矿股份20%。

  矿井安全管理机构:矿长陈志斌(外出学习)负责全面工作,副矿长刘鹏负责生产工作(矿长在外学习时主持全面工作),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李六成负责煤矿安全与技术工作,安全员谢右华、周右斌、刘德斌、李检古负责当班井下安全工作。矿井分三班作业,每班配安全员1人。

  煤矿现有从业人员约120人,三班制作业,每班8小时。

  (二)矿井基本情况

  1、持证情况。

  煤矿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640801,有效期: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

  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

  矿长陈志斌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2、开采技术条件。

  1、矿井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及顶底板情况

  矿井位于永耒矿区黄草坪戡探区北段,矿井揭露地层由新到老仅为第四系(Q)和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21)。煤层为走向北西-南东,倾向北东,浅部地层倾角较陡,一般40°-60°, 深部逐渐变缓为20°-30°矿井范围内有一较大的断层,断层落差在120-330米之间。破坏了煤层沿走向和倾向的连续性。矿井内可采煤层为6、71、72煤层,煤层结构复杂,常有一层夹矸,煤层厚度变化大,属不稳到较稳定的可采煤层。6煤顶板以粉砂岩为主,偶见泥岩和泥质粉砂岩。底板一般为粉砂岩或细粒砂岩。71煤层顶板大多为粉砂岩,平均厚26米,底板为中粒-细粒砂岩。72煤层顶板大多为粉砂岩,平均厚11米,底板以粉砂岩为主。各煤层顶板较好管理。鸿盛煤矿在生产中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性及冲击地压

  根据衡阳煤炭工业局2002对本戡探区其他矿井井下检测瓦斯等级鉴定,瓦斯相对涌出量为4.33m3/t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4.47m3/t,确定本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煤层无自燃倾向性,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根据地质勘探资料,矿井属地温正常区,没有冲击地压现象。

  3、生产系统情况

  (1)矿井开拓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单钩串车提升,主井井口标高为+165.68m,落底标高-21.819m,井筒倾角 27°,付井井口标高为+186.49m,落底标高-10.441m,井筒倾角 27°,风井井口标高202.14m,落底标高-7.87m,井筒倾角25°。矿井开采划分三个水平:一水平为-21水平;二水平为-78m水平;三水平为-110m水平。

  鸿盛煤矿现开采煤层为6、71、72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