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泮头乡团结煤矿“6•25”顶板事故(一)
详细内容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单位:嘉禾县泮头乡团结煤矿
2.企业性质:合伙企业
3.事故时间:2010年6月25日3点30分
4.事故地点:技改主井井筒掘进工作面
5.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43.7万元
二、矿井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团结煤矿位于嘉禾县泮头乡境内,距嘉禾县城15km。2008年10月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发放采矿许可证,矿界调整后矿井面积0.2867km2,准采标高+280~-150m,由9个拐点圈定。团结煤矿技术改造的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分别于2008年8月和11月批复。
团结煤矿为合伙企业,主要股东有李柏先、雷土石、黄柏兴等三人,股金各320万元。
煤矿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2200227)、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820517,有效期至2014年10月)、安全生产许可证(湘MK安许证字[2005]1221号,已过期)、煤炭生产许可证(X181107034Y1,已过期),矿长雷土石经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董事长李柏先,负责煤矿外部事务管理;矿长雷土石,负责煤矿全面工作;安全副矿长曾军生,负责安全工作;生产副矿长王德仁,负责生产工作;技术负责人黄日生,负责技术工作;设有值班长(兼安全员、瓦检员)9人,事故当班值班长李海清。
煤矿作业方式为“三•八”制,早班0点~8点,中班8点~16点,晚班16点~24点。
(二)矿井基本情况
1、矿井开采条件
该矿井位于袁家矿区草塘井田南部,总体为单斜构造,走向近南北,倾向西,浅层倾角20~300,深部倾角40~600,矿井范围内构造属简单类型。矿井内主采6煤,煤厚为0~25.48m,平均厚度为0.98m,顶板为砂质泥岩,底板为泥岩、砂质泥岩。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34.2,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属自燃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2、矿井生产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现正处于技改施工阶段,有三个井筒即技改主井、主井、风井,现利用主井和风井进行技改工程,技改完成后利用技改主井作主井,原主井作风井,原风井作专用回风井,开采+150m~±0m水平的煤层。矿井通风采用中央并列式、抽出式通风,风井配备YBK56-4-№12型轴流式主扇两台。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矿井安装KJ-90型安全监控系统。
3、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
事故地点为技改主井井筒掘进工作面,该井筒是2008年6月开始施工,设计掘进工程量为580m,至事故发生已完成540m。事故工作面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规定不得空顶作业。工作面顶板为砂岩,事故地点岩性变化,变成了页岩,岩层变薄,易分层脱落,需要打砌支护。事故地点迎头7m未进行支护。该工作面断面为半圆拱形,巷道净高为2.6m,净宽为2.4m,腰高为1.4m。
(三)煤矿监管情况
泮头乡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文兵分管乡安全生产工作,乡安监站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安监站站长何晓锋。乡安监站对辖区内煤矿实行联矿制度,何晓锋负责联系团结煤矿工作。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嘉禾县煤炭局聘用安监员驻矿,团结煤矿驻矿安监员为李佳义。
2010年6月23日,嘉禾县田心乡田心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嘉禾县政府对团结煤矿下达了停产整顿的指令。驻矿安监员李佳义未发现煤矿6月25日下井作业。乡安监站站长何晓锋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煤矿作业人员在停产整顿期间下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