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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铎山镇金胜煤矿“1.8”顶板事故(一)

详细内容

一、事故概况

⒈企业名称:冷水江市铎山镇金胜煤矿。

⒉企业性质: 股份制企业。

⒊事故时间:2008年1月8日10时30分。

⒋事故地点:二水平西平巷三石门3煤上山。

⒌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49.6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煤矿概况

金胜煤矿位于冷水江市铎山镇青龙村境内,距冷水江市城区16km。

原金胜煤矿由刘国华开办,于2000年建井,2005年投产。2007年10月原金胜煤矿和青龙煤矿进行资源和资产整合,由刘伍清等人为首买断,整合后命名为金胜煤矿,整合后的金胜煤矿共有股本金3198万元。

煤矿由刘伍清担任法人代表、矿长(尚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负责煤矿的全盘工作;程志华担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开拓布置工作;刘早华担任安全副矿长,负责生产安全工作;刘焕君担任技术负责人(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负责技术测量工作;下设值班长3人,带班长3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瓦斯检查;由值班长兼任瓦斯检查员。

二矿井基本情况

金胜煤矿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4300000630957),有效期至2009年12月;煤炭生产许可证(X181002174Y1G1),有效期至2007年12月2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05〕0136号),有效期至2008年4月19日;工商营业执照(4300001100669),矿长资格证(刘焕君,湘煤-0501874);矿长安全资格证(刘焕君,第06043010001318号),有效期至2009年10月23日。整合后的金胜煤矿尚没有依法变更相关证照,原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

矿井属金竹山矿区铎山井田,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下统测水组下段,含煤7层。井田内3、5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2煤层为次要可采煤层,3下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其余煤层不可采。

3煤层:厚度1.20~4.50m,平均3.20m,厚度变化相对稳定,属结构较复杂的较稳定型煤层。Ⅲ煤层的伪顶不发育;直接顶为细砂岩,层理及节理均较发育,厚度0.10m,随开采冒落;老顶为石英砂岩,岩石坚硬。

5煤层:厚0.70~4.74m,平均2.16m,煤层结构简单,属较稳定煤层。5煤层无伪顶及直接顶,老顶为石英砂岩,不易垮塌,属Ⅱ级顶板;底板为砂质泥岩,有遇水底臌现象。

根据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18队提供的资源储量报告,该井属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1.42 m 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有自燃倾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