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二级批发商”倒台始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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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位于丰台区方庄路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里,号称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卖官受贿案在此开庭。
被告人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法庭上,身穿棕色夹克便装的马德还算镇静,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都供认不讳。法庭最终认定他在绥化市担任要职的6年多时间里,大搞权钱交易,卖官鬻爵,索贿受贿,涉案金额600多万元。而据此前的消息称,其受贿的总金额高达2385万元。
官场二级批发商
卖官鬻爵是一个历史名词,据史料记载,当时鬻爵的目的是救灾,国家卖一些爵位,换取一些粮食赈灾,与腐败无关。汉武帝时代,又出现了卖官,是因为国家与匈奴作战,国库开销大,光用爵位换取粮食的做法,已不能解决问题,于是便出卖官位,以增加收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至此,卖官鬻爵才合二为一。但此时,都是为了国家需要,也是由国家出面来卖。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卖官鬻爵才逐渐变了味,成为一些窃取公权的权臣们搜刮民脂民膏的手段。
1799年3月,清朝的大贪官和?也是在北京下狱。马德是前有古人,是否后也会有来者?
坊间普遍认为马德案还牵涉到了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等高官。但在马德的起诉书中,并没有提到韩桂芝、田凤山、王慎义等人的名字。只有受贿罪一条罪名,没有行贿罪的指控。从刑法理论看,应该是轻罪被重罪吸收了。我国刑法对受贿处罚较重,对行贿处罚相对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