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3日16时50分,在上海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5号锅炉风道内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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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5号锅炉烟风道项目的修改施工由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公司发包,承担施工的是江苏省江都市安全工程有限公司。9月3日上午,江都工程公司现场项目部安排焊工陈某某到5号锅炉39米炉后右侧进行风道外部动火施焊,并安排辅助工赵文兵(男,38岁,江苏响水人)进行监护,在办理了动火工作票后开始施工。焊接前,赵文兵在施焊点下方铺设三防油布(防火星溅落)后就在一旁的平台上进行动火监护,陈某某则进行焊接作业。于16时50分,赵文兵在没有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监护位置,从监护点上方的39.6米风道人孔门中爬入水平风道内,并走向风道里侧的垂直风道处,不慎从39米高处坠落至22.5米,之后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详细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上电一公司于事故发生的当日晚上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善后处理小组、现场检查整改小组。9月4日上午,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并组成了事故调查组。
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①江都工程公司辅助工赵文兵在监护的过程中擅自离开监护岗位爬入烟风道内部,导致事故发生;②江都工程公司对自身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现场设备情况的交底、培训,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实际工作经验缺乏,以及对监护人的选用、培训不到位;③上电一公司对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和现场设备知识培训、安全措施不到位。
在短短的两周内,上海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5号锅炉工地相继发生“8.22”和“9.3”两起人身死亡事故,应引起有关单位的警醒,认真反思。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外包工的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严格考核外包施工企业在现场的安全管理业绩,特别是外包企业的用工状况,确保外包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符合电力建设工程现场施工要求,加大对外包人员的现场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监督力度;
加强职工(尤其外包工)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充分保证职工的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做好现场安全教育和设备情况的交底、培训工作;
完善现场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警示措施。如需进入烟风道、金属容器等设备内部临时作业,要纳入危险作业施工范围进行管理,实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否则,应对烟风道、金属容器等设备的观测孔、人孔门等处悬挂禁入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