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平版装潢印刷品(一)
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平版装潢印刷品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胶印工艺生产的纸质装潢印刷品)
1 、产品分类
印刷产品分为精细产品和一般产品两类,精细产品指采用高质量印刷材料和精制版工艺生产的质量符合精细产品各项指标的高档印刷品。除精细产品以外的其他装潢印刷品则为一般印刷品。
2、 技术要求
外观要求:成品整洁,无明显的脏污、残缺;文字印刷清晰完整,小于5号字不误字意;不允许出现明显的条杠;网纹清晰均匀,无明显的变形和残缺。
成品规格误差要求:
套印误差要求:
注:无光泽度要求的产品可取消墨层光泽度指标
网纹印刷要求:
正常小网点百分率不小于550试样预处理,按前面的条件,在无紫外线照射环境中放置不少8h;光源,色温为5500~6500K的D65标准光源,光源与试样台台面相距800mm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