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标委会关于国家标准委组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通报(上)(一)
详细内容
2008年1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在京召开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工作会议,就前一阶段筹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标委会)情况进行了介绍,安排部署了今年的筹建工作计划,并针对标委会组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为加速我国印刷行业标准化进程,使印刷行业的各个领域不失时机地在今年内组建不同领域的分技术委员会,形成多头并举的印刷标准化工作格局, 推动我国印刷标准化事业前行,实现跨越式发展,现特将有关情况及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0)的计划安排向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会员、基地企业和全行业进行通报。
一、国家标准委关于组建标委会的规划
国家标准委在《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08年,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数量由目前的近700个增加到2000个;到2010年,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数量力争达到2600个。
二、目前筹建标委会的情况
1、目前我国有标委会668个,其中技术委员会279个,分技术委员会385个,标准化工作组4个。
2、国家标准委于2006年12月批准筹建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35个标委会
3、国家标准委于2007年12月批准筹建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68个标委会
据此,以上合计1271个,与《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2000个相比,尚缺700余个,即还有700个机会可争取。
三、国家标准委关于今年组建标委会工作的安排
1、国家标准委计划分两批批复筹建新的标委会:计划于2月底前公示第一批拟筹建标委会的相关信息,并在公开征集意见和筛选后,于4月中旬针对批准筹建的标委会下发文件;计划于6月底前公示第二批拟筹建标委会的相关信息,并在公开征集意见和筛选后,于9月底前针对批准筹建的标委会下发文件。为此,要求拟申报筹建新标委会的机构务于2月中旬及6月中旬前,抓紧完成材料上报的流程性工作。
2、已批准筹建标委会工作的时间表:国家标准委要求各有关单位,特别是牵头筹建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要抓紧启动组建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逾期没有报送成立方案且无正当理由的,国家标准委将调整筹建单位或秘书处承担单位直至撤销相关标委会筹建。
3、按照国家标准委综合[2007]104号文件要求,筹建单位应于6个月内完成标委会筹建工作并向国家标准委报送标委会成立方案。鉴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量大,任务紧迫,国家标准委决定加快标委会组建步伐,即对已批准筹建的标委会缩短筹备工作时间,由6个月缩减为3个月,并要求在国家标准委批复成立后,标委会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召开成立大会,并启动标委会工作。
四、国家标准委对标委会组建工作的原则要求
1、组建原则:应遵循市场需要、任务明确、结构合理、保证质量、国际接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我国现有的技术委员会,有国际对口的,原则上应按照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细分,设置相应的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涉及产品或与市场结合紧密的技术委员会,原则上应由国内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承担秘书处。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而这并不意味着标委会或是标准的制修订将由一个企业搞垄断。
2、组建工作要求规范:各筹建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标委会组建工作,保证组建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国家标准委将开通标委会组建工作网上意见箱,接收社会各界对标委会组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接收在标委会组建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国家标准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要维护标委会组建工作的严肃性。标委会的批复筹建经历了方案征集、筛选、公示、意见协调处理等许多环节,每个环节都做了大量协调工作,方方面面都参与了这项工作,因此,希望各有关方面要尊重和维护这一结果,未经国家标准委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国标委计划[2006]95号及国标委综合[2007]104号文件中明确的标委会筹建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领域、对口国际组织等相关内容;备注栏中说明可调整相关内容的标委会,如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调整,须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后才能调整。
4、要求报送材料完整,手续齐全。
五、国家标准委对标委会组成单位(人员)的要求
1、标委会组成应有广泛代表性。原则上应以企业为主体,由来自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和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消费者代表、认证机构等相关方的代表组成。标委会组成还应考虑不同地域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