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诚信承诺体制
详细内容
公司安全诚信承诺体制(一)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2015年度)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郑重承诺:
一、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职业病案例。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其他领导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企业内部必须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改善安全工作条件,提高安管人员待遇。
三、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四、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五、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六、深化“诚信承诺”、“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管理无缺陷”和班组安全建设等活动,积极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
七、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回头看”工作,抓好“对标运行、依规操作、持续改进、巩固提高”,依规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八、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场所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职业危害检测。
九、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完成企业清单编制报备。事故隐患治理率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十、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高危行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真实、及时公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和行政处罚信息,建立档案。
承诺单位(盖章):企业负责人签字:
二○一五年三月日
公司安全诚信承诺体制(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本企业保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努力塑造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
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上级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七、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八、尊重、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九、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4年4月20日
公司安全诚信承诺体制(三)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本企业保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努力塑造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上级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七、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八、尊重、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九、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单位(盖章):连云港恒顺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条件,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6.加大企业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严防企业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发生企业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人:连云港恒顺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员工安全承诺书
本班作为连云港恒顺化工有限公司班,为保障本班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班组成员一致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责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自愿接受公司、班组等各级安全(学习)培训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及不被别人伤害)。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守公司关于本岗位(或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法》、《工艺规程》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4、持证上岗(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保持工作现场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5、本班成员经培训后,能正确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装置,以及本人的劳动防护用品。
6、本班成员经培训后,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
公司安全诚信承诺体制(四)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通知
为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促进华润煤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加强华润煤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其根本目的就是促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就企业层面而言,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现,主要表现在是否自觉守法,是否履职践诺,是否落实制度,是否规范安全行为等方面。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第75条,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评定评估、分级管理、公开、公示、通报、监督、奖励、惩戒等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最终是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长效机制。因此各单位必须利用各种形式,认真组织贯彻《指导意见》,领会安全生产诚
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并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一)、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各区域公司负责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重点承诺内容: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督促本单位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二)、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消除“黑名单”。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1、是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
2、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3、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
4、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
5、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期限内未完成治理整改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
7、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
8、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1、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10人(含)以上的;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指令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5、无证、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开采、超载超限超时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的;
6、经监管执法部门认定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国家实行分级管理,分别纳入省、市、县级管理。
(三)、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信息管理制度。
各单位在自2015年8月起,每月5日前煤业安全监察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煤业汇总各单位的不良记录或“黑名单”予以通报和公示。
三、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诚信等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是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授信主体,各单位必须强化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与申报,要加强质量标准化和诚信等级的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重点是巩固一级、促进二级、激励三级。
四、整合信息平台,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
依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ERP),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征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建设,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安全生产行为。
五、加强自检和监督。
各单位要要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身建设活动,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对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予以保护。
各单位、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履职尽责、抓预防重治本、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组织力量,保障经费,狠抓落实。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
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崇尚践行安全生产诚信的社会风尚。
公司安全诚信承诺体制(五)东西湖区建筑(开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人及企业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项目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工亡事故的发生,力争不发生重伤及以下工伤事故。
三、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了解生产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生产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并严格落实执行。
五、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六、确保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和其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且要保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要有责任、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七、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存储风险抵押金和缴纳工伤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