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2016
详细内容
篇一:《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为整顿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委《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强化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各县区所有户外广告,重点是:商业区、主干道、车辆、公交站台、过街栏杆、车站、高速沿线等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
四、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未经工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及广告中其他虚假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发动。
1、召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做好辖区违法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
3、制定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4、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完善发布手续。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2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户外广告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主要措施:
1、查处不具备广告经营发布资格的广告经营主体。
2、查处未经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3、查处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4、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追根溯源,对违法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三者要一查到底。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30日)。自查、互查,召开会议,汇报整治工作,总结经验做法,评比表彰先进先进典型,探索标本兼治的广告监管新路子,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统一指挥和协调,探讨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具体对策。
(三)明确分工,加强合作。
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宣传、文广新和电信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广告审查把关。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杜绝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等行为。
(五)加强指导沟通和信息交流。
加强对整治行动法规政策、执法办案、日常监管等各方面的指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需有关部门配合的,要及时沟通协调。
篇二:《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
鄂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鄂州市公安局鄂州市监察局
鄂州市纠风办鄂州市卫生局鄂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鄂州市新闻出版局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鄂州工商„2011‟29号{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2016}.
关于印发《鄂州市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公{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2016}.
安局监察局,纠风办,通信管理局,卫生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服务鄂州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大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市场经营行为,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湖北省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工商商广„2011‟100号)的要求,特制定《鄂州市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2016}.
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商虚假广告整治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省
监察厅,省纠风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广播
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4月15日印发
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打击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
一、整治重点
(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二)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
(三)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
(四)违法、违规电视购物广告,各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变相发布广告。
二、责任分工及要求
(一)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媒体广告内容导向管理,大力支持和积极会同广告监管机关、监察机关和纠风办、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关于落实国家有关广告法规,严禁媒体刊播虚假违法低俗广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2016}.
宣文[2006]174号),对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在广告发布活动中加强自律,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媒体公信力。对新闻媒体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致使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违法率居高不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推动广告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广告日常监管,加强媒体广告发布审查的行政指导,指导媒体单位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等管理制度,把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职责落实到位。加强广告监测,完善监测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查办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监测发现、群众举报的违法广告案件。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并建议、提请有关部门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新闻办要发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的总协调作用,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和关闭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以及非法网站。
(四)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的犯罪行为,依法
篇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今年,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云南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现将1-10月我省如下:一、积极行动,推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我省在过去两年开展“诚信广告”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初,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xx]第215号)精神,及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1月26日召开云南省“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号召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坚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这一阶段的具体做法有:(一)建立联合行动制度。各地工商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分地州还把商广、公平交易、法制、市场、经检、消保等处(科)室作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工商系统内部其他处(科)室联合行动、统一部署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二)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重点整治、重点规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州、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三种商品或服务、以及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规范。(三)建立案件随查随报制度。要求凡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以及群众投诉案件,都要及时上报,随查随报。案件办结后必须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上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四)联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局联合当地药监、卫生部门在一季度开展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部门统一协调、密切联合、形成合力,对药品、医疗服务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五)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根据日常监测和检查的情况,对辖区内广告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界定距离、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效能”的原则,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曲靖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在曲靖市广告行业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市场退出机制量化考核的通知》,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并实行百分制考核。(七)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加强自律。积极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配合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全体会员遵守承诺,开展自检、自查、自行整改,并提交自检自查报告,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广告市场。二、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六月份,在已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我省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重点整治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积极行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
[20xx]2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一个部、办、署、局《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xx]5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及时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
[20xx]59号),及时联系省级十个部、办、厅、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和《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和整治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齐抓共管。1、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对策,有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六月二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十个部、办、厅、局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等十个部门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
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落实、信息沟通、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综合治理。
篇四:《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
党中央为了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职能,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拟在8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四点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一个月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规范各类广告经营主体(特别是重点媒体单位)的广告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广告监管制度,促进广告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优化全市经济环境。二、整治重点(一)两种商品:药品、保健食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利用社会公众人物、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药品广告不明显标注通用名称的行为。(二)两类服务: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电视购物服务。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三)八种形式的虚假违法广告。1、虚假价格宣传。以“门店装修”、“厂价直销”、“清仓处理”、“换季(转行、转产)亏本处理”、“降价”、“打(公$文/有>约)折”、“优惠”、“大甩卖”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价格便宜。2、虚假承诺宣传。以有奖、馈赠、让利、包退包换等形式向消费者做出一定的承诺,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而广告的内容与相关的附加条件、实际兑现的奖品、赠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不一致,或者根本不兑现承诺。3、虚假信誉宣传。一是利用人们认牌购物的心理,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以外,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二是违背客观事实,在广告中对外谎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商品”、“知名品牌”、“通过质量认证”、“无公害产品”、“免检产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获xx奖”等。4、虚假性能、功能宣传。一是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对某种产品(服务)的相关特征进行描述,使人产生误解;二是直接或间接地夸大宣传产品(服务)的成份、质量、性能、用途、功效等。5、虚假数据宣传。广告主凭空捏造产品销量、成分含量、市场调查结果以及涉及性能、功能方面的数据或者使用模糊的、含混不清的数据概念来误导公众。6、在房地产广告中进行违法的承诺宣传。含有升值、投资回报、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7、未依法经过审查或登记擅自发布的广告。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发布户外广告,未依法经过有关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种子、兽药、烟草等广告。8、利用新闻报道或专版、专刊、专题节目等形式变相地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