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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设施和生产标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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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和生产标志的管理 变电站生产标志应满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其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设备标志满足以下要求 变电站所有设备均应配置固定的设备调度名称或设备名称。变电站二次设备如保护压板、切换开关、保险、空气开关、继电器等二次设备应有符合实际的设备标签。 户外设备调度名称采用双重编号,原则上调度名称在上(前),调度编号在下(后)。 户内设备调度名称原则上采用双重编号,当设备尺寸无法实施双重编号时,可只采用调度编号(如部分10kV刀闸),但在其附近(本间隔内)必须有醒目的调度名称。 户内开关柜前后、穿墙导管户内、外侧应配置设备标志。 变压器、互感器、开关、设备间隔遮拦、间隔门等,均应设置双重编号的设备标志。 二次屏前、后屏眉,应设置调度双重编号和设备名称。 接地刀闸的调度名称和调度编号颜色应为黑色,其余设备为红色。 采用遥视系统的变电站,设备的调度双重编号位置应考虑遥视观测需要。 变电站其他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 变电站交通标志符合交通法规和公司有关要求。 变电站设备标志应在设备投入前设置,并根据设备的变化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