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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


票据管理办法

1、电费会计从承德供电公司领取“统一电费发票”后,应及时入库登记(时间、发票份数、编号)。
2、电费会计发放“统一电费发票”时要有发放登记,登记内容要有发票份数、票据编码、时间、签名。
3、收费员领取发票后,要保存好。使完后的发票交电费会计,当面点清,并登记(收回时间、发票份数、编号、签名)。
4、营业厅专责从承德供电公司领取“增值发票”要进行入库登记(时间、发票份数、编号)。
5、营业厅专责将使用过“增值发票”一份交承德供电公司财务,一份保存好存根。
6、电费会计、收费员、营业厅专责必须保存好发票存根,谁丢失一张“统一发票”扣100元、增值发票一张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