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欧洲的宪法选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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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历史上由单一民族或族群的武力统一模式实践证明是不符合潮流的,具有良好愿望的势力均衡政策也不可能带来欧洲的繁荣。欧洲人经过二战的洗礼,对历史的教训进行深刻而且务实的反思,响亮地提出“联合自强”的口号,并设计了经验主义的“路线图”。伴随着单一欧洲的不断深化,出现众多的条约文件,重复、①交叉、矛盾在所难免。随着欧盟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有的体制明显不适应新的形势,而同时欧洲认同感逐渐增强.所有这些因素都呼唤代表欧洲精神的宪法文本的出台.
关键词:欧洲统一模式 欧盟运行机制 欧洲认同 宪法选择
Abstract: Based on this mutual recognition, the European aording to empiricism method, first focuses to economical domain some one department carries on the cooperation, then gradually expands the cooperation the scope, until forms European munity, then transits again to the political domain cooperation. Along with the EU scope unceasing expansion, gradually produced formulates the EU constitution treaty demand. As the continuous expanding of EU , the original system obviously doesn’t math to the new situation , and the feeling of the EU approve gradually increasing . All these facts summon the appearance of constitution which represents the spirit of EU.
Key words:the pattern of Europe’s unifying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he EU Europe approve Constitutional choice
1985年,法国前财政部长雅克・德洛尔出任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在他的积极努力下,曾一度停滞不前的欧洲一体化重新起步。1986年,欧共体成员国签订了《单一欧洲文件》对《巴黎条约》和《罗马条约》进行了修改,强调“欧洲共同体及欧洲政治合作旨在促进欧洲团结的发展”,“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应有贡献”。《单一欧洲文件》明确提出了要在1992年12月31日前完成内部市场建设,最迟在1993年初正式建立统一大市场,实现商品、资本、服务、人员四大自由流通。《单一欧洲文件》承前启后,再次实现了一体化的飞跃。千年历史的回顾和渐现新情势的前瞻,都呼唤以宪法的形式确认、规制和指引欧洲的单一化。
一、历史上的欧洲统一模式
在欧洲历史上曾经出现古罗马共和国末期恺撒的独裁统治,屋大维建立元首制开创罗马帝国,罗马帝国分裂产生东西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在法兰克人的不断侵扰下灭亡,出现查理曼大帝建立的法兰克帝国,之后不久分裂,奥托大帝以德意志人的身份建立了神圣罗马帝国,最后被拿破仑率领的法国大军所灭,拿破仑帝国“其兴也勃也,其亡也忽也”,德意志在半个世纪后终于作为独立的政治实体出现在世界上发展速度很快,威廉二世改俾斯麦的“大陆政策”为“世界政策”,要争夺“阳光下的地盘”,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导致德意志帝国的灭亡,魏玛共和也是昙花一现,在希特勒的蛊惑之下,在争夺生存空间的号召下二十年之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又爆发了,结果是人所共知。这些事件和人物的共通点是谋求欧洲的统一,但是一个民族或族群的主导之下,而且是以武力为后盾,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行不通的。
另一种模式为保持欧洲的和平繁荣,实行势力均衡政策。英国经过“英法百年战争”(1337年-1453年),基本上放弃了在欧洲大陆争霸的企图,但同时认识到必须避免欧洲出现单极世界,英国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所以正是出于这个考虑,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中,英国参加反对法国的一方,之后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815年的维也纳体系要求恢复欧洲秩序到法国大革命之前的状况,同时明确提出势力均衡的国际关系概念;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凡尔赛和约”同样体现这一理念,正是在这一理念之下英国首相张伯伦提出绥靖政策;正是这一政策姑息养奸,希特勒不断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并几乎全部达到目的,羽翼日渐丰满,无疑这一政策鼓励希特勒,将二战的开始时间提前了。众所周知,势力均衡是相对的,而不均衡才是绝对的,所以势力均衡很容易被打破,被打破就意味着战争,所以势力均衡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是相反的。
不管是武力统一还是势力均衡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不稳定的缺少预见性的“人治”色彩,这一点和近代以来形成的法治理念是相背的。正是在这样的历史经验之下,欧洲人经过认真反思,作出了和平与理性的选择,要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实现欧洲的“联合自强”。
二、二战之后的世界格局促使欧洲联合自强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欧洲是何等的辉煌,文明播之四海,技术传遍五洲,坚船利炮所向披靡,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几乎是一片废墟,人口锐减,工业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宪政秩序更是体无完肤。整个欧洲陷入空前的迷茫之中。然而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美国一跃成为世界首富,世界黄金总量的四分之三都落入美国囊中,通过“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②和“马歇尔计划”③,美国主导了欧洲,重大经济和政治政策都是源于大西洋彼岸,然后飘扬过海才来到欧洲的,世界的中心无疑转到美国。
所以二战之后,欧洲感到很失落,如果想重整雄风的话,必须避免过去的教训,单一的国家是无法和美国抗衡的,必须确立新的经济和法律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因而二战之后的欧洲政治家们设计了一条务实的“路线图”,从经济的某一领域发端,然后扩展到经济的所有领域,从经济联合走向政治联合,可以看出是一种经验主义的发展思路,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人口数量、领土面积、国民生产总值、国际影响力等各方面都得到大幅度的提高④。
进入新世纪新千年后,欧洲的政治家们感到经验已经足够,时机已经成熟,可以通过理性的方式为欧盟的运作设计一套完整的权威的体制了,统领整个欧洲法律体系,这样规范之间的矛盾冲突会及时被发现,法律的空白漏洞会更快得到弥补,使单一欧洲的法律体系走向“形神一体”的和谐新境界。换言之,通过制定一部宪法,半个多世纪以来积累的经验以权威的形式确认下来,进而为欧盟的未来良性运作奠定基础。
三、欧洲一体化过程中的众多条约需要简化
欧盟发展的历史就是各种共同体不断涌现的历史⑤,如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防务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联盟等,所有的共同体都是基于一定的条约建立。此外还有,诸如欧洲货币体系条约、单一欧洲文件、阿姆斯特丹条约和申根协议等,正在等待批准生效的欧盟宪法条约也是其中之一。这些众多的条约加上成员国国内法共同构成了欧盟运行的庞杂法律规范体系。由于这些条约签订的时间不同、解决的问题不同、运行的模式不同、指导思想也有变化,所以规范之间就可能出现重复、交叉、矛盾,也会有空白。
法律体系不统一,必然导致活跃在欧洲大市场的公司企业感到无所适从,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力,进而影响市场经济的整体发展;法律规范的庞杂,会给专司审判的各级各类法院带来无尽的困难,尤其是在承认判例法的欧洲,一次错误的适用法律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是无法计算的。另外成员国政府有可能片面利用有用的规范,增加成员国之间的不信任和不和谐。所有这些都最终会影响欧盟“联合自强”目标的早日实现。所以正如“摸着石头过河”的经验主义做法当然有利于欧洲一体化初期的实践一样,在单一欧洲已经较为成熟的时候,制定一部效力更高、权威更高的宪章才是符合时宜的,对正在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该改的改,该删的删,该补的补。同时突出欧盟宪法所代表的欧洲精神。也就是说,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入,要求联合自强的思路由经验主义⑥转向理性主义⑦。
四、欧盟历史上最大一次扩张促使对现行的运行机制作出调整
目前欧盟成员已实现五次扩大,1951年成立煤钢联营组织的创始国为六个分别是: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该六个创始国继续深化合作,于1957年签订《罗马条约》,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同时成立。1973年第一次扩大,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加入;1981年希腊成为第十个成员国;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1995年奥地利、芬兰和瑞典加入,成员达到十五个;2004年5月1日欧盟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扩大,共有十个新成员,分别是马耳他、塞浦路斯、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另外,在2005年4月25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在卢森堡签署了两国加入欧盟的条约,它们将在2007年1月1日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2005年10月3日欧盟与土耳其的入盟谈判已经扫除了最后一道障碍,土耳其很有可能在近期成为欧盟的第二十八个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