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华夏传统审美趣尚(一)
详细内容
【摘要】自然平淡作为华夏民族最为推崇的一种审美传统,生发于老庄之所谓宇宙的普遍法则,而渗透于文学创作、文艺理论及文学鉴赏的内里,成为文学艺术创作的自觉追求。就艺术效果而言,它体现为艺术家艺术功力的厚积薄发,将平淡与深邃、妙悟与锤炼熔于一炉,巧妙统一,从而成为华夏美学审美趣味的精髓所在。
【关键词】自然 华夏传统 审美趣味
在诸多审美趣味中,自然平淡大概是华夏民族普遍标举、最为推崇的一类。单从文学创作的角度看,那些“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名篇,那些“妙手偶得”的佳句,历来为人们玩味吟哦、津津乐道;而那些刻意雕镂、曲尽人工的华词丽藻,虽说并非没有流芳千古的上品,但在文学评论家和鉴赏者那里,抑多于扬、贬盛于褒却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赞赏真实与自然之美,鄙弃矫饰和虚伪,乃是华夏美学的一个优良传统。这种审美上的意趣,索本溯源,与老庄哲学追求“自然之道”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在道家老庄哲学那里,作为宇宙最后根源的“道”,其本质特征即是“自然”(无为),“自然”被视为宇宙的普遍规律,所以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推而广之,“自然”不仅是“道”的法则,更是整个宇宙的普遍规律,不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必须遵循“自然”这一普遍法则,人的性情表露也必须要遵循这一普遍法则。庄子云:“真者,精诚之至里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足见只有符合自然之道的真情至性,才能够感染人、打动人。文学作为诸多艺术形式之一,既然是表现社会人生,洞悉人的心灵世界的,当然就应该标举情性,表现自然。
老庄哲学的这种“自然”观,深刻地影响了中国艺术的发展,单从文学理论上就可以看出其前后相因的发展轨迹。梁代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篇中提出“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主张诗歌应该表现人的自然情性;唐朝司空图赞赏具有自然之美的诗句“如逢花开,如瞻岁新”;金代元好问认为“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情”; 清代王国维也断言“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文学理论上的倡导,引领着并促成了文学创作对自然意趣的审美追求。
从艺术创作上看,华夏美学提倡创作应该从自然真切的审美感受出发,反对“为赋新词强说愁”,反对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之作;追求那种自然天成、不假思索的审美风格,而鄙弃智心的安排、为文的法则。这实际上涉及到了艺术创作是依赖于形象直觉还是逻辑思维的问题。很明显,华夏美学在艺术创作上推崇的是不期而遇的艺术直觉,追求的是当下即得的美感经验,这与西方艺术创作推重逻辑思维、冷静观照的审美旨趣有着很大的不同。前者追求形象直觉,并以直觉为桥梁将自然景物与创作者的主观情思合而为一,即景、即意、即真,物中有我,我中有物,主体的人与客体的物之间有一种自然的亲和力。陶渊明东篱把菊,悠然见山,此时此地此境,一切均处于当下的此在状态之中,却构成了一幅绝佳的自然图画,与诗人此时此刻的心境相互映衬。这种自然冲淡、超然物外的“真意”是难以用言语来传达的,也无须用言语来传达。李白的《静夜思》没有深奥的典故,没有奇特新颖的想象,更没有华丽精工的辞藻,它只是用明白如话的语言,叙写眼前如霜月色及由此引发的思乡之情,它仿佛是脱口而出、浑然无迹,但却细致深曲,令人体味不尽,所以胡应麟在《诗薮》中赞之曰“无意于工而无不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