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培养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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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建生 燕国瑞 左戌革 柳连中 鲍双振
【摘 要】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与普通高等教育有着明显的不同,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也应该结合自身特点进行探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培养的基本内容包括职业知识的专业化、职业素养的专业化和职业工作能力的专业化。【关键词】高职 辅导员 专业化 研究
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培养是一个较新的课题,理论界作了一定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部分院校在实践中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尤其是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颁布后,普通本科大学特别是部分全国重点本科大学,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培养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也取得了新的成果。但是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也应该结合自身特点进行探索,但是目前在此方面高职院校与本科普通高校相比还明显滞后。本文试图从高职院校特点出发,
通过对专业化培养问题的研究,为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思路。
一、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定位
在当前情况下,如何对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工作性质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是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本文从角色定位和职能定位两方面进行分析。
角色定位:从社会角色理论来看,高职院校辅导员应该是一种专门的职业。因为,第一,高职院校辅导员是高职院校教师。“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第二,辅导员是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者。“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第三,辅导员是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教学实习、实训课等素质教育的指导教师或辅助教师。
职能定位:角色定位决定职能定位,辅导员担任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的角色,从这种角度看,我认为辅导员的基本职能有四项:第一是教育职能。首先是理想信念教育。其次是职业技术理念教育。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技术(能)成就未来”的观念,练就扎实的职业技能;再次是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第二是管理职能。即行使学校赋予的对学生的行政事务管理权,处理学生各种日常事务,维护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第三是服务职能。代表学生利益,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包括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落实好国家、学校的各项贫困生资助政策,提供专业指导、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等;第四是研究职能。即辅导员结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开展就业指导和构建素质教育的理论体系。教育、管理、服务、研究四项职能紧紧贴合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共同明确了
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和建设方向。
二、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培养
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指的是作为一个专业的内在规范,是对这支队伍内在素质的规范性要求,是指辅导员应具备完成其工作职责所必需的知识、能力和经验。
经过一段时间系统的研究和分析,我认为,要成为合格的高职院校辅导员,应完成三个转变,一是加强辅导员上岗前的辅导员工作职责培训,完成由普通大学生或其他岗位人员向普通专职辅导员的转变;二是进行职业教育理念的培训,完成由普通专职辅导员向职业院校专职辅导员的转变。三是加强职业知识、职业素养、职业工作能力的培训和实训,实现职业院校专职辅导员向职业院校职业化、专家化辅导员的转变。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培养应该包括职业知识的专业化、职业素养的专业化、职业工作能力的专业化几个方面,大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进行培养:
1.职业知识的专业化
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要求辅导员要具有基本的专业理论素养,具体培养途径主要有开展专业教育和培训、制定专业标准、成立专业组织、确定专业资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明确专业研究方向等。
(1)开展专业教育和培训
把辅导员岗位建设成为“终身性”的专门职业岗位,前提是必须具备专门的职业知识,而专门的职业知识来自专业教育。从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可将辅导员的专业教育分为职前和职中教育。
职前教育:在高校设立辅导员专业。美国高校设有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其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也具有较高的专业地位和职业声望。我国高校目前尚未设立类似专业,为了促进辅导员职业岗位的专业化,建议以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为基础,融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学生社团管理、党团管理、学生社区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相关知识,开展本科层次或研究生层次的学生教育与管理专业的教育,并按照就业方向设立本科以上学生方向、高职学生方向、中职学生方向、中小学生方向等专业方向。有了相对独立和完善的专业学科支撑,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进修、职务职称等问题纳入规范渠道,就具有了良好的基础。
上岗前明确工作职责,为专业化发展奠定基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我认为辅导员工作职责可以细化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党团工作指导、素质拓展指导、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班级建设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等内容,按照职责确立辅导员专业发展方向,将会进一步促进其专业化建设。
职中教育:强化专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理念培训。从调查来看,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4年以下占80%,4-8年占13%,8年以上占1%;从年龄分布看, 25岁以下占1%,25-30岁的占70%,30岁以上占23%。高职院校大规模聘用辅导员为2002年以后,70%以上为工作时间5年以下的大学毕业生,专业背景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心理学、教育学和管理学等专业的辅导员只有17%,参加培训以研讨会为主,3次以下占43%。其它大多是经过短期的岗前培训即上岗。为了弥补现有在岗辅导员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不足,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技能,必须强化在岗期间的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专业培训应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其它交流为辅。
高职院校辅导员应特别重视职业教育理念的培训。高职教育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具有特殊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是“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因此,高职院校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必须把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穿始终,探索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教育和管理的方式,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总结研究。
(2)以建设“双师结构”的辅导员团队为平台,推进专业化建设
适应职业教育培养“双师素质”的教师和建设“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的要求,建设“双师素质”的辅导员和“双师结构”的辅导员团队。双师素质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学职称,又具备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行业技术职称”。辅导员具备实现“双师素质”的条件,第一,辅导员可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指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第二,辅导员可以通过参加培训或政府组织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获取专业辅导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对辅导员进行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在上述培训中可以把培训与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结合起来,如就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职业生涯规划师等。我认为,培养“双师素质”的辅导员进而建设“双师结构”的辅导员团队,是职业教育的需要,也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需要,更是高职院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