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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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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10篇世界名著读后感》

1.《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

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以下是一篇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这是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因为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是在读高三的时候,当时正面临着考学的压力,是它给我带来了动力,并让我对文学有了另一种释意-----朴实无华便是真,善,美。多年过去,再次拿起这本厚厚的书,再次让我闻到了那黄土高坡的气息。“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

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3.《基度山伯爵》读后感

古往今来,世界上的通俗小说不计其数,但是优秀的作品寥寥无几,其中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佳作。他拥有的读者数量之多,也是证明了他的价值,毋庸质疑,《基度山伯爵》就是通俗小说的典范之一。

大仲马小说多达百部,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以主人公的奇遇为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处处出人意外,堪称历史惊险小说。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话等构成了大仲马小说的特色。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无辜的人遭人蓄意陷害,被错误地关押,但他以精心策划的计谋对那些曾出卖过他的人进行了报复。

生性活跃的青年水手埃德蒙-丹特斯,是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但他平静的生活以及迎娶美丽的默塞德斯结婚计划被突然地打破了。因为他最要好的朋友—费尔南德也想娶默塞德斯为妻,并一直欺骗着丹特斯。

这位“好朋友”,为了陷害丹特斯,就和与丹特斯有仇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陷阱,污蔑其与拿破伦有联系,使丹特斯在婚宴上被警察带走,并遭受到了法官维勒福的非法审判,于是将他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福岛伊福城堡监狱里。

埃德蒙-丹特斯在那里渡过了十三年恶梦般的生活。但是期间,他结识了一样被诬陷的老神甫法里亚,他从神甫那学到了很多知识,并推出了自己的仇人。在法里亚的帮助之下,丹特斯策划并成功地逃离了这个监狱。他找到了法里亚留给他的宝藏,化名成为了一个神秘而富有的“基督山伯爵”。以他的机智和冷酷,巧妙地挤进了法国的上流社会,他报答了恩人,也一步步地让那些曾操纵、奴役过他的人们付出了巨大代价,当复仇完后,他扬起了远帆,永远的离开了法国!

要是说起这部作品的特点,我认为有最重要的4个。

第一个是情节曲折,安排合理。

一般来说,成功的小说导师情节曲折,波澜起伏的,基度山恩仇记再这点上堪称典范,小说一开卷就吸引了读者的目光。爱德蒙刚刚归回来,年轻有为,准备结婚,还做了代理船长,前程似锦。而是他的敌人唐各拉尔因为嫉妒他,所以和他的情敌连手倒了一出戏,使爱德蒙惨遭横祸,而检查官维勒福却因为保护父亲而让其无辜入狱,这一富于戏剧性的开场,正式为下文做好了铺垫。后来爱德蒙在黑牢中的描写更是有声有色,是全书最精彩的地方之一,再后来,他居然与死人偷梁换柱,这样逃出了黑牢。这时,读者都是屏住呼吸,为作者的奇妙构思拍案叫绝。然而着也只是个序幕而已。后来他得到宝藏,成了亿万富翁,该名为基度山伯爵。之后,就是他的复仇了。小说主要写的就是复仇部分,大仲马匠心独运之处在于3次复仇写的互不相同,各具其趣,但又与3个仇人的职业和罪恶性质互有关联。而复仇的不同结果又使情节不至于呆板,让人感觉富有变化,读者也料想不到这样的结局。读完之后,掩卷再思,的确也没有更好的结局了,因此不能不赞叹作者的巧于安排。

大仲马并不满足于基本的情节离奇曲折,因为篇幅较长,只有这样的单纯情节仍会显得单调,于是他在其中穿插了不少惊险的场面,比如在罗马附近出没的绿林好汉,利用狂欢节进行绑架活动;维勒福夫人为了财产投毒害人,卡得鲁思夜入伯爵家偷盗„险象还生,具有奇峰突起,迂回曲折,大起大落的艺术效果,但是又不游离于主题之外,影响中心。这种大故事套小故事的手法用的也恰倒好处,每一个小插曲都写的很精彩紧凑,而且都是为了主题服务,例如中间写的在岛上的探险好似与主题无关,但是却引出了仇敌的孩子阿尔贝„„就是有了这些小故事才使情节复杂但不散漫,读起来只觉得精彩,而不觉得了无生趣。基度山恩仇记的第二个艺术特点是,光怪陆离,熔于一炉。

小说触及的社会面极广,上至路易十八的宫廷,上流社会的灯红酒绿,下至监狱的阴森可怕和犯人的阴暗心理,绿林强盗的仗义疏财,也有市民的清贫生活,这些全得到了精细的

篇二:《名著读书心得2000字》

名著读书心得2000字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世界文坛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当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就被叙述开始时那一行迷人的句子吸引住了:“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那个遥远的下午到许多年之后的今天,这是一个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时间与空间。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一下子造成了艺术上的悬念,令人无法释卷。以这样的开始进行叙述,成为世界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相比之下,马尔克斯的另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始就显得平淡了,没有巨大的吸引力。

《百年孤独》让我一直保持着阅读的兴奋。在整部小说中,马尔克斯的叙述出神入化,使我深深着迷。如小说的第七章,在写到霍塞·阿卡迪奥自杀后,他对那股鲜血的流向作了全过程的拟人化追踪叙述,写了近两百字。读来真是独具趣味、令人耳目一新。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俏姑娘雷梅苔丝白日升天、阿玛兰塔与死神交谈等等情节,光怪陆离的传说成为一种现实的映照。

现实与幻想、传说与神话、直描与隐喻„„马尔克斯以极其新颖而独到的叙述艺术,不可思议地创造了一个“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神话世界,使我们不仅看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与社会现实,更看到了一个小说大师无限广阔的心灵世界。

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

“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

雨已经把丛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

来。”第一次读《伊豆的舞女》时,我就感到了川端康成文字的力量,他几乎不由分说地带着我穿过山道和雨水,来到了那个舞女的面前。“那舞女看上去大约十七岁。她头上盘着大得出奇的旧式发髻„„,这使她严肃的鹅蛋脸显得非常小,可是又美又调和”。这是一个美丽的舞女,令川端康成眷恋不已。在追随着舞女旅行于伊豆山水间的日子里,我像川端康成一样变得忧伤而又多情。然而,相聚是缘,离别总是难免的。“我的头脑变成一弘清水,嘀嘀嗒嗒的流出来,以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与舞女分别后、躺在船上的川端康成的泪水让我同样无以自制,那一瞬间,如烟往事中飘逝而去的友情或者爱情纷至沓来。《伊豆的舞女》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不是最著名的。他是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小说代表作获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是,这篇我最早读到的川端康成的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影像,不能忘怀。由此我感到,阅读的第一感觉总是犹如初恋一般固执而难忘的。而事实上,从《伊豆的舞女》开始,川端康成形成了他的写作风格。那种感伤、精致、淡雅而又优美的艺术特色同样是这三部小说的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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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

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