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记家族公司的“无形领导”(一)
详细内容
李锦记致力于创建所谓的“无形领导”,《道德经》的管理精髓也因此被逐渐地渗透到该公司的雇佣文化之中。
“许多家族公司关注公司要延续,我们关注怎么让家族得以延续?”李惠森说,李是广东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我待在办公室的时间,每个月平均只有1-2天,这归功于‘无形领导’的原则。”李说他在1997年无意接触到《道德经》以后,就试图创建“无形领导”模式,如今他为之命名为“自动波”,并且将这种领导思想渗入到李锦记公司。
家族“宪法”
记者:117年历史中,李家一直保持100%控股。作为第四代继承人,你如何看待家族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
李惠森:在我看来,家族公司有四个角色:家族成员、股东、董事和管理层,许多家族公司最大的问题是:家族成员没有正确区分这四个角色。家族成员每天都在饭桌上召开家族公司董事会,因为他们既是股东,又是公司董事,甚至包揽管理者的角色。我们的家族在努力区分这四个角色。在我们看来,公司只是家族的一部分,我们关注家族怎么延续。我们目前有一个家族委员会,它领导李锦记集团、家族办公室和家族基金,委员会的核心成员有七人:我的父母以及我们五个兄弟姐妹,家族委员会每三个月开一次会,每次会议持续四天。在家族委员会上,我们不谈经营,主要讨论家族“宪法”、家族价值观,以及第三、第四代甚至是第五代的培训。
记者:你所谓的“家族宪法”是什么概念?
李惠森:这是家族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借用“宪法”这个概念做比喻。比如,我们提出一条“宪法”是:第五代家族成员要先在家族外的公司工作3-5年,才能进入家族公司;应聘的程序和入职后的考核必须和非家族成员相同。如果一个家族公司的第五代成员从国外留学回来,就立刻擢升为家族公司的总经理,那么影响就很坏。每次确定新的准则后,第四代家族成员都要在该规定上签名,我们还要将这些信息传达给第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