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战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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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技术创新是一个国家或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愈来愈密切,使得技术创新的发展速度和影响力得以空前的发展。未来世界经济的竞争说到底就是科技的竞争,谁科技能力强,谁就能占领21世纪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因此,长期以来跨国公司一直将技术创新放在首要位置。本文主要从技术创新策略、R&D战略联盟、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强对R&D投入;加强R&D人力资源的配置与使用、R&D的国际化趋势等方面来分析探讨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战略,从而使人们对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战略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近几十年来,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全球经济中最有份量的角色之一,除自身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精湛的工艺设备和本国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等有形资产外,更主要的就是跨国公司拥有技术创新的能力,以及商标、专利技术、组织管理和营销技能等各种无形资产。正是凭借着对以上两种资产所有权的垄断优势,跨国公司才得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其中技术创新能力对于跨国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则是至关重要的。
一、技术创新策略
众所周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跨国公司一般都是靠自己独特的产品和先进的技术来建立市场竞争优势的,从而使产品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因此,为了保持各种优势,跨国公司都把技术创新放在首位,并通过不断增加对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等方式,获取新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一)实行R&D战略联盟
战后,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取得长足的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跨国公司在新技术的研制和新产品的开发上具有绝对的优势。但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及市场竞争的加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费用、难度和风险也相应增加;而另一方面,产品标准化趋势不断加强,新产品的生命周期缩短,即使实力雄厚、规模庞大的跨国公司也难以单独承担技术创新所需要的巨额资金,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巨大风险。因此,从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为了保持和扩大生存与发展空间,纷纷组建不同形式的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尤其是在新技术新产品研究与开发方面的R&D战略联盟。所谓R&D战略联盟主要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金或技术力量相当的跨国公司,基于共同研究和开发高新技术的目的而组成的一个互补型战略联盟。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最大的150跨国公司中,已有90%的公司与其他厂商结成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而这些战略联盟所涉及的领域,大多是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如微电子、新材料、汽车制造、通讯、航空和机器人等高新技术部门。从而使跨国公司R&D战略联盟成为技术创新的来源地之一。如新一代的微型芯片多是由IBM和西门子、西门子与菲利浦、摩托罗拉与东芝公司、日立公司和德州仪器等的R&D战略联盟研制出来的。在生物技术方面,大部分新技术也是由跨国公司之间联合开发出来的。又如,美国波音公司与日本三菱重工结成联盟,共同开发波音767宽体民用喷气客机;摩托罗拉与东芝达成协议利用双方的专有技术制造微处理器,等等。据有关资料显示,1980-1994年期间,美、欧、日在信息技术产业的联盟高达2800多家,生物工程领域的技术联盟近1300家,新材料领域的技术联盟占560多家,新材料、生物工程、特别是信息技术领域美日欧企业的联盟较为突出。由于实行联盟的跨国公司一般都是在全球性行业竞争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国际垄断寡头,因此通过这种强强联合不仅可以相互交换彼此拥有的专利技术等优势要素,充分吸收和利用当今世界各国的先进科技成果,提高创新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加大其他相关企业的技术模仿成本和难度,延长创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以稳获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而且能够在分担新产品的开发成本和风险以及共同进入市场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协议,提高技术创新的成功率,确保创新产品的市场销售份额,使结盟双方最终能获得1+1>2的投资效应。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跨国公司的实力首先在于其拥有先进的技术,如何利用R&D战略联盟研究并拥有新技术,对于跨国公司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通过企业购并获得高新技术
9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发达国家逐步放宽对企业购并的管制,跨国公司的购并狂潮日趋激烈,而且呈现出明显的特征:即跨国公司的购并不再以简单扩大生产规模、简单地占有市场为目的,而是以增加企业科技开发能力,增加科研人才、资金、技术的高度综合性进而加强企业发展潜力与后劲,迅速开拓和占领新市场为目的。通过购并东道国的现有企业,跨国公司实际上就控制和掌握了该企业原有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研人才设施和商品销售渠道,这不仅使跨国公司可以直接获取它国相关产业的关键技术、科研成果和现存的生产能力以及稳定可靠的销售网络,从而推动了跨国公司技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的不断提高,而且也为其提供了重新组织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有利条件。如美国IBM为了实现由计算机供应商向国际计算机和远程通讯公司的转变,获取向全球大公司、小公司提供在公司局域网内传递和处理声音、数据和图像的技术,先后联盟和购并了许多“小巨人”,如出巨资收购罗姆公司——世界专用交换机的主要制造商之一;出资35亿美元收购莲花公司——有卓越创新纪录。因为1—2~3试算表而成为世界最大的软件公司之一,其试算表被认为是最普遍的个人电脑应用软件,其群组软件的研究开发也很有成就。1998年,美国在线公司收购了网景公司——被公认为在因特网浏览器方面唯一能与微软公司一决高下的公司,其战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同样,美国波音公司以133亿美元兼并麦道公司,看重的不只是其世界军用飞机市场5%的份额,还有其雄厚的技术力量。1999年,全球企业购并数量更创历史最高记录。从1999年1月1日到1999年12月21日,宣布收购和合并的交易额达到33100亿美元,这一数字大大超过了1998年的26000亿美元,逼近1990-1995年6年的总和。在兼并的行业中,被兼并的都是在产品、工艺专利与技术储备上有优势的大企业,可见兼并的技术获取动机非常明显。所有这些都表明,企业兼并与收购已成为跨国公司直接获得关键技术、现实生产能力及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与竞争能力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三)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
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利用东道国的人才、技术、设施、教育、研究等各种资源,研究开发适合东道国经济发展以及相关贸易发展需要的新技术,也是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实施技术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美国是外国跨国公司在其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最多的国家之一。由于美国在诸多科技领域都居世界领先地位,为了接近美国的高新技术,分享研究与开发成果,外国跨国公司都将美国作为其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主要选择地。从1987-1995年,外国跨国公司对美国研究开发投资的存量以年均12.5%的速度增长;而同期美国公司在国内的研究开发投资年增幅仅为3%。截至1992年底,美国已拥有250多家外资独立研究开发机构,分别来自日本、德国、韩国、英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100多家跨国公司;其中62家日本跨国公司在美国设立了150多个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42家欧洲的跨国公司设立了95个独立研究开发机构,9家韩国跨国公司设立了15个独立研究开发机构,很多日本公司,如索尼、富士等,在美国没有8家以上的研究开发机构,而欧洲公司只有西门子一家在较多地点设立了15个研究开发机构。所谓独立研究开发机构,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独立研究开发机构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开发,而且不属于外国跨国公司在美国的生产或销售性分支机构的附属机构,以基础研究或跟踪东道国高技术发展方向为主要目标;二是外国母公司拥有50%以上的绝对控制权,这种形式的研究与开发最能反映出投资者接近或学习乃至超越美国先进技术的动机。也正因为此,这类研究机构在选址上往往有意靠近东道国著名的大学,尤其是工科大学以及某些高科技研究院、所,或直接建立在国外的高科技工业园区内。在美国外国研究开发机构最集中的地区是加州的圭谷,那里聚集中了众多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半导体和家用电子行业的外国研究开发机构,而洛杉矶则集中了大量汽车设计等方面的外国研究开发机构。另外还有两个外国研究开发机构集中的地区是新泽西州和北卡罗莱那州的科学园区;其他一些地区则集中了一些特定领域的外国研究开发机构,如波士顿地区的电子、新材料技术、底特律的汽车技术和德克萨斯州查森的通讯技术等。鉴于高技术产业和高科技研究具有积聚效应,所以外国跨国公司选择在美国的圭谷等科学园区内设立研究开发机构,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把握当今高科技发展动向,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科研开发方向,而且可以与不同国家的科研人员进行多种多样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相关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跨国公司从事高技术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东道国中一些大学、科研院所对外开放的科研设施也为跨国公司的研究开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科研环境。加之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和便利的交通、金融服务系统不但有利于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而且保证了最终科研成果能够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加快高科技产业化的步伐,从而形成了一种有利于企业科研开发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