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博《孔子诗论》简的编连(一)
详细内容
<>内容摘要:上博《诗论》简出版已一年有余,但简文的编连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本文试图从思想入手,结合形制、语言等特点,对《诗论》简进行编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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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孔子诗论》(以下简称《诗论》)简属于先秦佚籍,又加之出土的时、地及出土时的叠压、堆放情况不明,且破损严重,所以给整理编连带来了巨大的困难。马承源先生在整理时拿出十几种方案,可见其预留的空间也是很大的。自《诗论》出版以来,学者们又提出了几种新的思路。但时至今日,仍未形成一致的意见。而简序的编连关系重大,如果说文字的释读是第一要素,则简序编连就是第二位的。故本人不揣简陋,试就这一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粗浅看法。不当之处,敬请专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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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了便于说明,兹将简文依照马承源先生的排序,抄写如下。文字释读综合各家之说,为求行文简便,不再一一注明,大体不出刘信芳先生的《孔子诗论述学》[1]。如为个人浅见,则注明。
<>一、行此者,其有不王乎??孔子曰:诗亡隐志,乐亡隐情,言亡隐文[2]。
<>二、诗也,文王受命矣!?颂,旁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迟,其歌绅而荡,┛其思深而远,至矣。┛大雅,盛德也。多言
<>三、也。多言难而怨怼者也,衰矣,少矣。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欲焉。大敛材,其言文,其声善。孔子曰:唯能夫
<>四、曰:诗其犹旁门[3]。?与贱民而豫之,其用心也将何如?曰:邦风是也。?民有疲倦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将何如?
<>五、是也。?有成功者何如?曰:颂是也。?《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业。?“肃媵
<>六、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烈文》曰:“乍兢唯人”,“丕显唯德”,“于乎,前王不忘!”吾悦之;“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贵且显矣。颂
<>七、怀尔明德”。曷?诚谓之也。“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诚命之也。?信矣!┛孔子曰:此命也夫?┛文王虽欲也,得夫?此命也!
<>八、《十月》善拯言;?《雨无正》、?《节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小?》多疑心,言不中志也;《小宛》其言不恶,小有怨焉;?《小弁》、《巧言》则言流人之害也;?《伐木》
<>九、实咎于其也;?《天保》其得禄蔑疆矣,巽寡、德古也;┛《祈父》之责,亦有以也;┛《黄鸟》则困天,欲反其古也,多耻者其病之乎?《菁菁者莪》则以人益也;《裳裳者华》则
<>十、《关雎》之?;┛《?木》之时;┛《汉广》之智;┛《鹊巢》之归;┛《甘棠》之褒;┛《绿衣》之思;《燕燕》之情。┛盖曰动而偕贤于其初者。┛《关雎》以色喻于礼,
<>十一、 情爱也。?《关雎》之?,则其思益也;┛《?木》之时,则以其禄也;?《汉广》之智,则知不可得也;《鹊巢》之归,则离者
<>十二、 好,反纳于礼,不亦能?乎??《?木》福斯在君子,不
<>十三、 可得,不攻不可能,不亦知恒乎??《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离乎?┛《甘
<>十四、 两矣,?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
<>十五、 及其人,敬爱其树,其褒厚矣!┛《甘棠》之爱,以召公
<>十六、 召公也;?《绿衣》之忧,思古人也;?《燕燕》之情,以其独也。┛孔子曰:吾以《葛覃》得敬初之诗,民性固然。?见其美,必欲反其本。夫《葛》之见歌也,则
<>十七、 《东方未明》有利词,?《将中》之言不可不畏也,?《扬之水》其爱妇?,?《采葛》之爱妇,
<>十八、 因木瓜之报,以愉其怨者也。《?杜》则情?其至也。?
<>十九、 溺志,既曰天也,犹有怨言。?《木瓜》有藏愿而未得达也。?交
<>二十、 币帛之不可去也。?民性固然,其有隐志必有以抒也。?其言有所载而后纳,或前之而后交,人不可触也。吾以《?杜》得雀
<>二十一、 贵也;《藏大车》之嚣也,则以为不可如何?《湛露》之益也,其犹车它与?┛孔子曰:《宛丘》吾善之,?《猗嗟》吾?之,?《??肺嵝胖???段耐酢肺崦乐??肚迕怼芳O:P>
<>二十二、 之;《宛丘》曰:“洵有情,而亡望。”吾善之;《猗嗟》曰:“四矢反,以御乱。”吾?之;?《??吩唬骸捌湟且毁猓?娜缃嵋病!蔽嵝胖?弧拔耐踉谏希?谡延谔臁!蔽崦乐?患O:P>
<>二十三、 《鹿鸣》以乐始,而会以道;交见善而效,终乎不厌人。?《兔聊》其用人,则吾取
<>二十四、 以荏(?)菽(?)之古也。?后稷之见贵也,┛则以文武之德也。┛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悦其人,必好其所为。恶其人者亦然。
<>二十五、 《肠肠》小人,┛《有兔》不逢时,┛《大田》之卒章知言而有礼,┛《小明》不
<>二十六、 忠,?《邶・柏舟》闷,?《谷风》倍,?《蓼莪》有孝志,?《隰有苌楚》得而悔之也,?
<>二十七、 如此,《可斯》雀之矣。?离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是也[4]。?孔子曰:《蟋蟀》知难,?《中氏》君子,?《北风》不绝人之怨,《子立》
<>二十八、 恶而不闵,《墙有茨》慎密不知言,?《青蝇》知
<>二十九、 《卷耳》不知人,?《涉溱》其绝,《戚苡》士,?《角幡》妇,?《河水》智,
<>自上博《诗论》简公布以后,专家对马承源的编连提出异议,并给出了各自的编连,主要有李学勤先生《〈诗论〉简的编联与复原》(《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2期),李零先生的《上博楚简校读记(之一)》(《中华文史论丛》第68辑。),廖名春先生《上博〈诗论〉的形制与编连》(《孔子研究》2002年第2期),姜广辉先生的《古〈诗序〉的复原方案》(《中国哲学》第24辑),濮茅左先生的《〈孔子诗论〉简序解析》、范毓周先生的《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的释文、简序与分章》、李锐先生的《〈孔子诗论〉简序调整刍议》、曹峰先生的《对〈孔子诗论〉第八简以后简序的再调整》。(以上四文均见于《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5],依次为页9-50、页173-186、页192-198、页199-209)黄人二先生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6月)认为马承源的编连基本可行,不必另作编排。此外胡平生先生的《做好〈诗论〉的编联与考释》(《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周凤五先生的《论上博〈孔子诗论〉竹简的留白问题》(《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页187-198)也就竹简的编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未作具体的编联。
<>我们将诸位先生的编连分列于下,以资比较。有三点需要说明,即:以数字代替相应顺序的简文;不涉及具体分章,特殊处理另予注明;括号内的数字系补出的内容。
<>李学勤:
<>10-14-12-13-15-11-16-24-20-27-19-18-8-9-17-25-26-23-28-29-21-22-6-7-2-3-4-5-1
<>李零:其认为第14、15简应该合并。
<>1-19-20-18-11-16-10-12-13-14+15-24-27-29-28-25-26-17-8-9-23-21-22-6-4-5-7-2-3
<>廖名春:其分为上下两篇。
<> 篇甲
<>1-8-9-10-14-12-13-15-11-16-24-20-19-18-27-29-26-28-17-25-23-21-22-(6)
<>篇乙
<>4-5-(21-22)-6-7-2-3
<>姜广辉:
<>4-5-1-10-14-12-13-15-11-16-24-20-27-23-19-18-17-25-26-28-29-8-9-21-22-6-7-2-3
<>濮茅左:
<>1-2-3-4-5-6-7-8-9-10-14-15-11-12-13-16-20-24-19-17-18-21-22-23-25-26-27-28-29
<>范毓周:
<>4-5-6-1-10-11-19-15-16-12-14-13-24-20-18-27-29-28-26-17-25-23-9-8-21-22-7-2-3
<>李锐:
<>10-14-12-13-15-11-16-24-20-19-18-9-21-22-23-27-25-8-28-29-26-17-4-5-6─7-2-3-1
<>曹峰:其讨论仅限于第8简以后。
<>10-14-12-13-15-11-16-24-20-19-18-8-9-21-22-23-27-26-25-28-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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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从以上所列的各家编连可以看出,诸家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先秦《诗》本,《风》、《雅》、《颂》的顺序;留白简的认定;通说《诗》旨与分篇讨论诗旨的简序安排。
<>关于先秦《诗》本的类序。马承源认为是依照《讼》、《大夏》、《少夏》、《邦风》为序,濮茅左、黄人二、廖名春等同之。李学勤则认为先秦《诗》本类序的编排与今本《诗经》同,用李氏自己的话说:“如果以上四组编排可以接受的话,《诗论》全篇始于论国风,其次风与小雅,继之以大雅与讼,以通说《诗》旨终结,确是有比较严密组织的著作”。姜广辉、范毓周诸人同之。
<>对先秦《诗》本类序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第8、9两简与以第10简为首的一组讨论《风》诗的简之间的顺序安排。由此又间接影响到第21简的处理,并进一步影响到第22、23简的安排。
<>留白简的认定。《诗论》的第2简至第7简上下两端留白。根据相对完整的第2简及下端完整的第6简推断,竹简上端留白8.7厘米,下端留白8厘米。马承源在整理时也认为这部分简制特殊,应放在一起,和其他简区别开。廖名春坚持认为留白与满写反映了简制的差异,表明第2简至第7简另有来源,二者自然应该分开,并单列一组。曹峰、李锐与之同。但对第1简如何处理,在承认留白简的学者之间有分歧。第1简长22厘米,上下两端俱残,是属于留白简还是属于满写简?马承源虽然认为这种留白十分特别,和满写简应该分开,但在实际的编排中他将有可能属于满写简的第1简排在第2至第7简前面,从而可能造成事实上的混同。廖名春认为第1简满写简,应上接《子羔》篇。曹峰则持阙疑的态度,而未予编连。
<>李学勤、周凤五、姜广辉等人则不同意有所谓的“满写简”与“留白简”之别。但对于竹简的留白,诸家又各有不同的解释。李学勤认为所谓的留白是因为“文字灭脱,以致简面皱缩,且延伸程度不一”。周凤五认为“所谓的留白可能是先写后削,是削除文字所造成的,不是这批竹简的原貌,更非先秦楚国简牍形制的常态”。姜广辉则说:“留白简的真正意含,并不是所谓的‘诗序’,而是意味:‘此类是残简!’就是说,竹书抄写者所用的底本已经有残简,他大概知道竹简残缺的大致字数,因而在抄写时预留了一定的空白。一是向读者提醒,这部分是残简;二是希望有朝一日找到完本,将缺字补齐。如果这一分析不误,那么,这篇简文在当时已经是珍本,抄写者与简文作者之间已经有了一定的历史间隔”。
<>竹简的留白部分曾经削制,但削制之前是否写字,各家亦有分歧。周凤五认为留白可能是先写后削,如将削去的字补出,可与第8简以后的简文协调起来,也就是说,他认为所谓的“留白简”与“满写简”原属一篇。彭浩则认为:“竹简上下两端的留白部分是经过人工修削后产生的,因而比有字部分要薄许多”。他推测:“《诗论》原是分三栏书写的,后因某种缘故将上下两栏刮去,只留存中栏。其阅读次序是上栏-中栏-下栏,各栏均由左向右。这种抄写方式不同于《诗论》的满写简,应是另一篇章,不应归入《诗论》之中”。[6]而马承源、濮茅左、廖名春等否认留白部分曾经写过字。
<>通说《诗》旨与分篇讨论《诗》旨的简序安排。马承源、濮茅左把通说部分放在前面,李学勤、李零、廖名春等则将其放在后面。而姜广辉、范毓周则将所谓的“通说《诗》旨”部分分开,分置首尾,以形成所谓的“总-分-总”的逻辑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