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会计研究论文>提升海事会计信息质量的思考(一)

提升海事会计信息质量的思考(一)

详细内容

[摘要] 经济信息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工作秩序和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针对海事系统经济信息质量不高的现状,分析了其形成的原因,提出了提高海事经济信息质量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提升 海事会计信息质量 思考
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工作秩序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会计信息的真假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的健康与否。目前,我国70%-80%的经济信息是靠会计部门提供的,鉴此,本文笔者以会计信息为主体讲述经济信息。当前,一些部门的会计信息失真既令人发指,又发人深思,从美国的全球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的破产案例,到中国的郑百文、银广厦这些会计造假的典型案例,从“中农信”倒闭,“栋州有色”巨亏到中创集团、海南发展银行被接管,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无不反映会计信息的失真。会计信息诚信缺失问题,已引起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出资人和决策机构的极大关注。作为交通行业的海事系统,会计信息失真也不例外。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作为海事财务工作者,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现就提升海事会计信息质量,谈谈笔者的几点看法。
一、 提升海事会计信息质量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海事机构是各级政府设立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为水运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海事事业要可持续、快速发展,则必然要有较为充裕的海事经费作保障,同时更要有优质的海事会计信息作支持。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海事系统特别是内河地方海事系统的经费紧缺、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一直是困绕着海事事业发展的大问题;但在现有海事体制及其经费紧缺的前提下,如何通过提升海事会计信息质量,为海事机构、交通部门乃至政府决策构建一个能提供及时、全面、务实、科学的海事事业发展信息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一方面,使及时真实有效的经济信息得到了合理地利用,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另一方面,科学的决策又能通过这个平台,指导海事事业朝着可持续快速方向发展,可持续快速发展的海事事业通过海事经济工作者对海事经济信息的采集、整理、加工、分析、处理,又能形成新一轮的海事经济信息,如此步入良性循环。然而,当前海事经济信息的质量,已不适应海事事业发展的速度,成为我们海事人特别是海事经济工作者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如果海事经济信息特别是占主要成分的海事会计信息质量低、不完整、不真实、不及时,其后果不言而喻,微观上讲,不能正确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不利于单位准确有效的把握时机,扬长避短,挖掘潜力,可能导致微观决策失误。宏观上讲,它不仅违反了真实性原则,还助长浮夸之风,败坏社会风气,同时误导财经信息,使海事系统、交通行业、政府决策部门失去准确的依据和坚实的基础,造成宏观决策、调控失误,误导了对当前海事事业运行情况的分析和判断,可能掩盖了许多矛盾,增大了海事事业运行中的泡沫成分和不确定因素,模糊了海事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整个海事工作秩序,阻碍了海事事业可持续快速发展。因此,如何提升海事经济信息质量,无疑是海事事业工作永恒的课题。
二、 当前海事会计信息质量现状。
就目前海事系统经济信息质量来说,主体是较好的。以常德市地方海事系统为例,就会计信息而言,基本上是及时、真实、全面、准确的。纵向比较,在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全体财经工作者及基层单位的共同努力,财经信息质量在近几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结合我省海事系统的具体情况,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仍不够理想,普遍存在质量低,表现在:
(一)会计信息处理失真。
会计信息处理失真,是指各单位在对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财务处理时,不按规定执 行。
1、 会计原始资料失真。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不合格填制。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户,或者根本不设置账簿,在实际工作中采用以表代账的方法,不合法原始凭证大量存在,白条抵库,甚至为了私利,小集体利益利用假凭证损公肥私。
2、收入支出的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期间所发生的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及时记入当期收益或费用支出,出现了跨月跨季跨年度列收支的现象,甚至有的县市海事处将几个月的全部收入、支出积压到一起进行会计处理,造成会计信息不能准确及时反映单位经济活状况。
3、不按制度规定及时处理呆帐坏帐损失。将已确认坏帐的应收账款长期虚挂 ,不予转销,导致资产不实。
4、设立账外账。由于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有的基层海事处连必要的账目都没有,有的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失控,有的私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
5、改头换面,掩盖真实的经济业务。
(二)经济业务失真。
经济业务失真,是指领导对单位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和控制,会计人员言听计从,不拒绝,不反映,不抵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1、 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的现象比较突出。
2、 会计监督乏力,会计执法环境不良。有法不依,违法现象和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抵制,会计人员一旦抵制违法乱纪行为,往往会遭受到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受到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等方面的压力、阻力甚至打击报复。
三、海事经济信息质量不良的成因。
1、 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化,执法不严,有法不依。《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行为作了较为详细的规范,对违规行为作了相应的量化处罚的规定。但在以往较长的时间内,经济领域的法制是不够健全和不够完善的,同时交通行业、海事系统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由此造成了海事系统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对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够严谨;另外,在我国目前状况下,许多职能管理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因而海事经济信息失真现象比较普遍。
2、 会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根据调查资料,目前全省海事系统财会人员132人,尚有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31人,其比例为24%,无职称财会人员为54人,无职称人员的比例为41%,可见,全省海事系统财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一方面,部分基层海事处在职人员仅3人左右,而其机构职能较多,辖区往往是点多线长面广,3个人面临着担负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包括船舶安全检查、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及检查、查处及纠正船舶和船员的违章行为等)、船舶检验、规费征收、财务核算与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等职责,那么担负海事经济工作(会计、出纳)的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在客观上,难免受到了时间、精力的限制,另一方面,不够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甚至专业知识也达不到要求。她(他)们担负的工作太多,都要干,结果往往是都没有干好,很难符合工作标准和要求,有的甚至连基本要求也达不到。业务素质低,缺乏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或是不自觉地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政策;或是对海事经济业务不能够正常的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或是在会计处理过程中马马虎虎,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无论是业务素质还是职业道德都与会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3、 领导干预造成主观意识上的会计信息失真。部分单位领导出于对单位利益或自身利益的考虑,授意并指使会计人员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达到控制、占有或骗取国家资产的目的,出现贪污腐败、群体犯罪等行为,从而导致大量造假案件的发生。虽然会计对于做假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大多数假帐的主要责任并不在会计,而在于有权支配会计的人,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无论怎么说,会计是受命、受制并从属于单位领导的,领导要求怎么做,往住会计不敢不那样做。如果胆敢抗命,会计就只能下岗。纵然会计人员也可以以《会计法》为武器,在一段时间内使领导的违法指令受到抵制,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领导会长期容忍一个敢于和他作对的会计吗?
4、 对海事系统干部政绩的考核,常常以年度船舶港务费、船舶检验费(常称“两费”)的征缴额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并且下达了年度征费任务。这样的情况,往住导致基层海事机构的领导一味地追求以完成任务和多征费为目标,那么,基层海事机构工作人员在收费开票时,经常出现诸如虽然不是船港费、船检费的收入,也会“变脸”开票为船港费或船检费的现象。这么做的后果,“两费”征收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但海事机构收取的收入结构不真实,海事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这是 “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在海事机构中的表现。
5、 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部分海事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个别单位内控制度没有或极少,会计人员的配备,不但资格条件达不到要求,而且岗位分工不明确,甚至有的单位会计、出纳由1人担任,岗位制度弱化,重要经济业务的批准与报告制度得不到履行,随意改写会计记录,从而使内部失控。内部审计受到单位领导控制,很难发挥其监督作用。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能独立承担起“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责任。少数事务所受自身利益驱使,执业态度不端正,风险意识淡薄,审计过程中搞人情风,搞私人交易,走过场,甚至违反职业道德为客户作弊,出具假报告,为经济信息失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