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重用与软件专利保护的法律思考(一)
详细内容
[摘要]软件的发展与软件危机的凸现暴露了软件版权保护的重大不足。本文通过软件危机的解决方法及软件重用的深入分析,指出我国应当适应国际潮流,加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
??[关键词]软件危机软件重用专利保护
??Theponderingofsoftware-reusingandpatent-protectionofsoftware
??
??[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softwareandemergenceof“thecrisisofsoftware”,thedisadvantageofcopyright-protectlegalsystemaordingtosoftwareappeared.Thearticlepointoutourstateshouldadapttheinternationalcurrentandstrengthenthepatent-protectionofthesoftwarebydeeplyanalysesthesoftware-reusingandthewaytoresolvethecrisisofsoftware.
??[Keyword]thecrisisofsoftware,software-reusing,patent-protection
??一、软件的发展与软件危机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社会对软件的需求量日益增大,而软件的开发完全依赖于人工,致使软件开发成本费不断上涨,在美国软件成本约占计算机系统总成本的90%,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1]而且,客观上,工业、商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等部门需要的软件功能很强、很复杂,往往有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行代码(见下表)
??几个比较流行的软件系统规模、工作量和成本
??产品??????代码行?工作量(人年)??成本(百万美元)
Lotus1-2-3Version3.0????400k???263????????22
SpaceShuttle???????25.6M????????????1200
1989LincolnContinental???83.5M???35????????1.8
CityBankTellerMachine???780k????150???????13.2
IBMCheckoutScanner????90k????58?????????3
??完成这样一个系统,在一定的时间内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智力和体力是承受不了的。由于软件是逻辑、智力产品,盲目增加软件开发人员并不能成比例地提高软件开发能力。相反,随着人员数量的增加,人员的组织、协调、通信、培训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将更为严重。人们在大型软件项目开发面前显得力不从心,以至于20世纪60年代末至20世纪70年代初,“软件危机”一词在计算机界广为流传。[2]许多重要的大型软件开发项目,如IBMOS/360和世界范围的军事命令和控制系统(WWMS),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之后,由于离预定目标相差甚远不得不宣布失败。软件危机达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
??二、软件重用
??“软件危机”的解决方法有两种:一是软件工程,一是软件重用。本文主要阐述软件重用及相关法律问题,对于软件工程则不再予以涉及。
??软件重用是指在两次或多次不同的软件开发过程中重复使用相同或相似软件元素的过程。[2]软件元素包括程序代码、测试用例、设计文档、设计过程、需求分析文档甚至领域知识。对于新的软件开发项目而言,它们或者是构成整个目标软件系统的部件,或者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发挥某种作用。通常将这些软件元素称为软部件。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尽可能重用已有的软件元素(包括源程序模块,设计文档,需求文档,测试方案与用例等),这样可以减少软件开发活动中大量的重复性工作,能够提高软件生产率,降低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软件重用”解决“软件危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此。同时,由于软部件大都经过严格的质量认证,并在实际运行环境中得到检验,因此,重用软部件有助于改善软件质量。此外,大量使用软部件,软件的灵活性和标准化程度也可望得到提高。可以预言,软件重用必将成为软件开发人员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之一。
??但是,为了实现软件重用的基本目标,软件开发人员必须在软件开发之前不断地进行软部件的积累,并将它们组织成软部件库。软件开发人员一旦根据域分析确认了软部件的重要价值,即可进行软部件的开发,并对具有重要价值的软部件进行一般化,以便它们能够适应新的类似的应用领域。然后,软部件及其文档即可进入软部件库,成为可供后续开发项目使用的可重用资源。显然,软部件库的建立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完善的过程。它不仅需要软件开发人员对软部件进行必要的修剪、科学的选取及软部件库的科学组织等,更为关键的是要有大量的软件素材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