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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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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河北科技大学收费2015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电话:0311-81668306

学校概况

河北科技大学坐落在太行山东麓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1996年由河北轻化工学院、河北机电学院和河北省纺织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

学校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图书馆馆藏文献191万册,收订中外文科技期刊2843种,建有中国学术期刊、外文科技期刊等各种数据库,数字化信息资源总存储量达10T。《河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均为河北省优秀期刊,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R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扩展版)。学校现有教职工2446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329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687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474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共17813人,成人教育学生15177人。学校学科专业齐全,涉及工、理、文、经、管、法、医、教育、艺术等九大学科门类,基本覆盖了河北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设有18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其中30个为河北省名校热门专业,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等27个专业为本科一批招生专业;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

学校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和“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制造公共实验中心”,是科技部主持的“抗生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维生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盟员单位;建有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即: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河北省污染防治生物技术实验室、河北省药物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生产过程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现代集成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纺织服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化工制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生物科学与工程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化工制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生产过程自动化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机械电子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河北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河北省高校化工中试基地、全国CAD培训网络二级网点等机构和河北省工程图学会等十几个省级学会也设在我校。

学校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组织多学科联合攻关,逐步形成了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兼有基础研究的科研工作格局。近五年来,共承担国家“973”、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70多项和其他纵横向课题2000项,到校科研经费连年递增;获省部级奖励81项;取得鉴定成果513项;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成果266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名列省内高校前茅,是“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注重实践创新教育,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近五年来,学生科技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00余项,在全国“挑战杯”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多项活动和竞赛中获奖数量、层次均名列省属高校前茅,其中在2012年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中获得个人项目3金3银3铜,团体项目4金1银1铜的优异成绩。我校毕业生受到单位代码:10082邮政编码:050000地址: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联系人:李彦菊

用人单位的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10年位居省属高校前三名。

学校积极实施对外开放办学战略。先后与省内外29个地方政府签定了科技教育全面合作协议;与36家企业共建了产学研合作基地;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65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

目前,河北科技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在“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办学宗旨的引领下,大力弘扬“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兴业尽责,意气风发,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地方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考生须知

一、

二、

三、

四、河北科技大学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报名等,后果由本人承担)。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65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我校除MBA、MPA外各专业均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

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注意: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于专科毕业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另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请

咨询相关学院)。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

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之

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

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意: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

育考试院、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四个报考点中的任何一个进行报名。

五、录取后人事关系不能调到我校的考生(在职人员、国防生等),报名时“报考类别”一律选择“委

培”。

六、考生在报名时,填写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报考1305L1设计艺术学、135108艺术设计、085237工业设计工程、130400美术学、135107美术、135104电影专业的考生第四门专业课考试在我校进行,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陆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查询考试安排,其他三门课程考试地点见考点安排,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石家庄市的考点,由于裕华区考点离我校较近,建议优先选择裕华区考点。

八、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业本科跨专业报考限电类及数学、物理专业考生。

九、2015年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政策,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学费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学费7000元/年,工业设计工程(085237)为中韩联合培养专业,不再接收普通班,学费前两年25000元/年,第三年学费根据韩国汇率情况待定(2014级学生学费72000元,奖学金36000元),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35000元,公共管理(MPA)学费共计20000元。报考我校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四等,100%全覆盖(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除外)。并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

研究生学院主页:

河北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篇】河北科技大学收费河北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河北科技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逐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学制与修读年限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基本学制和弹性学制,具体修读年限为:

四年制本科生修读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4年。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及时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经审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河北科技大学收费

第四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某种疾病(例如传染性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先办理缴费手续后,凭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考勤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各种教学环节都实行考勤,无故不参加者以旷课论,并根据旷课时间多少,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辅导员签署意见,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超过一周,须经院长审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病假须持有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第八条学生的考勤情况由学生所在学院具体负责,对于达到学籍处理及处分条件的学生,要及时报教务处和学生处。

第四章转学与转专业

第九条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㈠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㈡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河北科技大学收费

㈢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㈣应予退学的;

㈤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十一条学生转学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转学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并附有该生姓名及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底册)复印件(须加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允许在本校转专业,具体规定按《河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三条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㈠因伤、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㈡根据考勤情况,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㈢因其他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因特殊原因可经学校批准续休,但修业时间和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最高修读年限。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休学,应当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因病休学的需附相关医疗单位证明,经校医院签署意见;其他应由家长签字同意)。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七条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㈠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㈡因病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医疗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㈢学校不对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及民事责任负责;

㈣休学学生不得中途申请复学。

第十八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㈠学生休学后办理手续应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完毕,过期不再办理。

㈡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应当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㈢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生复学,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学习;若该专业下一年级没有招生,则可由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批准,编入相近专业学习。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编入年级收费标准缴纳。

第二十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服兵役起至退役后一年的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

第六章学业考核河北科技大学收费

第二十一条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来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平均学分绩点(GPA)是学生已学过的各门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值(按学分加权)。即将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乘以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对应的课程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攻读的全部课程学分数的总和,即得出该生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成绩所对应的课程绩点如下表:

平均学分绩点(GPA)既是学校选拔优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授予学士学位、评定奖学金、判断能否提前攻读高年级课程以及申请自修课程等的依据,也是学生是否留降级的重要参考指标。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第二十二条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学生的学业状态,在每学年注册时将其编入相应年级进行学籍和学业管理。

一年级学生获得第一学年课程总学分(不含任选课程,下同)的60%后,升入二年级。

二年级学生在获得前两学年课程总学分的75%后,升入三年级。

三年级学生在获得前三学年课程总学分的85%后,升入四年级。

对达不到相应升级条件的学生做留级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每学期期末对学生的学业状况进行评估,学生有责任主动查询自己的学业状况。学籍处理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秋季)第二周进行。每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开学时,由学院对不能按期升入高一个年级学习的学生予以留级警示,对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1.8的学生予以无学位警示。

第二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㈠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最高修读年限且未达到结业条件者;

㈡休学期满,超过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㈢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再坚持学习者;

㈣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㈤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㈥自愿申请退学者;

按照本条规定对学生的处理,不按纪律处分对待。

第二十五条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㈠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对于学生本人拒绝签字的由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和主管学生的副书记现场证明签字并做出说明即视为送达,对于确实无法送达的在校园网上公告。学生对退学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㈡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学习一年及其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

㈢因受处分开除学籍的学生可以发给学习证明。

㈣退学学生符合结业条件的可以发给结业证书。

第七章选课、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二十六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攻读的课程(包括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分为必修课、学位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包含专业选修课和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必修课是本专业必须攻读的课程;学位课是学生取得学士学位所重点考核的课程;专业选修课属于专业教育模块,是拓展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课程,学生可在特定的专业课程群中任意选择;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哲学与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与体育类和自然科学类等课程。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行以学分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按要求选择课程并参加课程学习的全过程,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格或合格及以上即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各门课程相应的学分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第二十八条学校实行选课制。学生通过办理选课手续获得攻读课程的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㈠选课。学生应当在选课截止日期之前,通过学校的选课系统选择攻读的课程,逾期不予受理。未经选课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无效;㈡退课。学生可以在退课截止日期之前,通过学校的选课系统注销已选的课程,逾期不予受理。已注销的课程不载入学生成绩单。选课的具体要求见《河北科技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为均衡学业负荷,保证学习质量,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必修和学位课程不得高于35学分(含重修课程),并优先保证重修课程的修读。

第三十条学生每学期所学的必修课、学位课、选修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等),都必须按时参加考核,评定学习成绩。成绩及格者,取得规定学分。成绩及学分均记入学生成绩记载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一条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评定可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三十二条课程考试前学生必须取得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考核和补考,需重修:

㈠一学期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计划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㈡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者;

第三十三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旷考、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考试作弊者,并依据《河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参加每学期开学初的补考,每门课程只能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必须重修。军事训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必修的实践环节不设补考,必须重修。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不设补考,可以重修,也可改选其他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是否设置补考由开课学院确定。旷考课程和考试作弊的课程必须重修,不得参加补考。

第三十五条补考合格及以上者,其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其学分绩点时按85%计算。重修的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第八章免听、先修课程

第三十六条学生学有余力,可以修读上一年级的部分后续课程,但每学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每学年学籍处理时,达到相应年级的升级条件可以提前进入高一年级学习。

第三十七条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者,可以申请以自修方式修读部分课程;重修的课程上课时间有局部冲突时,可以申请部分免予跟班听课。

拟自修部分课程或部分免予跟班听课者,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免予跟班听课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

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实践课、军事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得申请以自修方式取得学分。留级学生当学年的重修课程不得申请免予跟班听课。

第三十八条学生可以根据《河北科技大学辅修专业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第十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九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最高修读年限内,学完或提前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河北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十条在最高修读年限内,所获总学分占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90%以上(含)且本人申请结业者,可做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者可在最高修读年限内参加结业重修,及格者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落款日期,按换发时间填写。超过最高修读年限的,不予换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所获总学分少于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90%或本人申请者,可延长学习时间。

延长学习时间于毕业学期第十二周前,由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批准,但不能超过最高修读年限。

第四十二条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河北省教育厅注册。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四十四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河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篇】河北科技大学收费河北科技大学经费使用方案表

河北科技大学重点学科

年度经费使用方案表

学科名称(代码):学科级别:□省级□校级所在学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制表

说明

一、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所在学院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每年由所在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重点学科经费计划,结合学科建设规划,按照《河北科技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填报本年度经费使用预算方案。

三、重点学科当年经费如有节余,可转下年使用;节余经费应一并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四、重点学科设备购置等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购买并报销。

五、本表文本一式3份,电子版一份。

一、经费使用预算表(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度划拨经费:万元,往年经费余额:万元

各方向使用经费比例说明:

附1.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附2.图书资料购置

购置图书资料册,价值万元

附3.学术交流

4.成果资助费

【第四篇】河北科技大学收费三本学校学费【第五篇】河北科技大学收费河北科技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大考生请注意: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勤思考研辅导老师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搜集整理2016考研的复习资料及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大家有关于考研的问题也可登录勤思考研官网咨询相关专业的老师!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单位代码:10082地址: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电话:0311-81668306邮政编码:050000联系人:李彦菊

学校概况

河北科技大学坐落在太行山东麓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1996年由河北轻化工学院、河北机电学院和河北省纺织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2013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签订协议,我校被列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亿元,图书馆馆藏文献192万册,收订中外文科技期刊2843种,建有中国学术期刊、外文科技期刊等各种数据库,数字化信息资源总存储量达39T。《河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均为河北省优秀期刊,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R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扩展版)。学校现有教职工2356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324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720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506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0541人,成人教育学生15875人。

学校学科专业齐全,涉及工、理、文、经、管、法、医、教育、艺术等九大学科门类,基本覆盖了河北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设有18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其中30个为河北省名校热门专业,理工、文史类专业全部在本科一批招生;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

学校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和"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制造公共实验中心",是科技部主持的"抗生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维生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盟员单位;建有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即: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河北省污染防治生物技术实验室、河北省药物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生产过程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现代集成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纺织服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材料近净成形技术重点

实验室;建有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有化工制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生物科学与工程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化工制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生产过程自动化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机械电子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河北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河北省高校化工中试基地、全国CAD培训网络二级网点等机构和河北省工程图学会等十几个省级学会也设在我校。

学校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组织多学科联合攻关,逐步形成了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兼有基础研究的科研工作格局。近五年来,共承担国家"973"、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70多项和其他纵横向课题2000项,到校科研经费连年递增;获省部级奖励81项;取得鉴定成果513项;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成果266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名列省内高校前茅,是"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切实推进个性化教育改革,注重实践创新教育,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近五年来,学生在全国"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科研类)、德国"红点设计大奖"等多项活动和竞赛中,共获国家级奖励240余项、省级奖励290余项,获奖数量、层次均名列省属高校前茅,其中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科研类)上,我校连续多年稳居奖牌榜首位。在中航工业杯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中获创意类一等奖。我校代表国家参加英国国际大学生飞行器设计大赛,荣获电动组项目冠军,并获该赛事唯一一项最佳设计奖。我校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10年位居省属高校前三名。

学校积极实施对外开放办学战略。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3个国家的102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目前我校获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西兰怀卡托大学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澳大利亚联邦大学环境科学专业三个本科层次教育项目,以及与韩国祥明大学合作举办的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数量和层次上,都位居河北省前列。

目前,河北科技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在"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办学宗旨的引领下,大力弘扬"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兴业尽责,意气风发,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全国知名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考生须知

一、河北科技大学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报名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700余人,招生目录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

三、我校除MBA、MPA外各专业均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于专科毕业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另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请咨询相关学院)。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报考我校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不进行加试。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五、除MBA、MPA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后人事关系不能调到我校的考生(在职人员、国防生等),报名时"报考类别"一律选择"定向"。河北科技大学收费

六、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报考1305L1设计艺术学、135108艺术设计、085237工业设计工程、130400美术学、135107美术、135104电影专业的考生第四门专业课考试在我校进行,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下午14:00至17:00,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陆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查询第四门考试安排,其他三门课程考试地点见考点安排,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石家庄市的考点,由于裕华区考点离我校较近,建议优先选择裕华区考点。

八、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业本科跨专业报考限电类及数学、物理专业考生。

九、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家规定,2016年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政策,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学费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学费7000元/年,工业设计工程(085237)为中韩联合培养专业,不再接收普通班,学费前

两年23000元/年,第三年学费根据韩国汇率情况待定(2014级学生学费72000元,奖学金36000元),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35000元,公共管理(MPA)学费共计24500元。报考我校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比例20%)、6000元(比例30%)、4000元(比例30%)、2000元(比例20%)四等,100%全覆盖(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除外)。并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

研究生学院主页:

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篇】河北科技大学收费河北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简章

幂学专硕石家庄杨帅军

学校概况河北科技大学坐落在太行山东麓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1996年由河北轻化工学院、河北机电学院和河北省纺织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2013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签订协议,我校被列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省属重点高校。

学校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亿元,图书馆馆藏文献192万册,收订中外文科技期刊2843种,建有中国学术期刊、外文科技期刊等各种数据库,数字化信息资源总存储量达39T。《河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均为河北省优秀期刊,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R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扩展版)。学校现有教职工2356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324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720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506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0541人,成人教育学生15875人。

学校学科专业齐全,涉及工、理、文、经、管、法、医、教育、艺术等九大学科门类,基本覆盖了河北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设有18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其中30个为河北省名校热门专业,理工、文史类专业全部在本科一批招生;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

学校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和“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制造公共实验中心”,是科技部主持的“抗生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维生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盟员单位;建有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即: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河北省污染防治生物技术实验室、河北省药物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生产过程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现代集成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纺织服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材料近净成形技术重点实验室;建有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有化工制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生物科学与工程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化工制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生产过程自动化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机械电子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河北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河北省高校化工中试基地、全国CAD培训网络二级网点等机构和河北省工程图学会等十几个省级学会也设在我校。

学校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组织多学科联合攻关,逐步形成了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兼有基础研究的科研工作格局。近五年来,共承担国家“973”、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70多项和其他纵横向课题2000项,到校科研经费连年递增;获省部级奖励81项;取得鉴定成果513项;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成果266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名列省内高校前茅,是“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切实推进个性化教育改革,注重实践创新教育,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近五年来,学生在全国“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科研类)、德国“红点设计大奖”等多项活动和竞赛中,共获国家级奖励240余项、省级奖励290余项,获奖数量、层次均名列省属高校前茅,其中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科研类)上,我校连续多年稳居奖牌榜首位。在中航工业杯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中获创意类一等奖。我校代表国家参加英国国际大学生飞行器设计大赛,荣获电动组项目冠军,并获该赛事唯一一项最佳设计奖。我校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10年位居省属高校前三名。学校积极实施对外开放办学战略。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3个国家的102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目前我校获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西兰怀卡托大学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澳大利亚联邦大学环境科学专业三个本科层次教育项目,以及与韩国祥明大学合作举办的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数量和层次上,都位居河北省前列。

目前,河北科技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在“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办学宗旨的引领下,大力弘扬“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兴业尽责,意气风发,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全国知名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考生须知

一、河北科技大学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报名等,后果由本人承担)。二、2017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800余人,招生目录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

三、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外,各全日制专业均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四、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于专科毕业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另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请咨询相关学院)。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报考我校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不进行加试。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考1305L1设计艺术学、085237工业设计工程、130400美术学专业的考生第四门专业课考试在我校进行,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下午14:00至17:00,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陆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查询第四门考试安排,其他三门课程考试地点见考点安排,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石家庄市的考点,由于裕华区考点离我校较近,建议优先选择裕华区考点。

七、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业本科跨专业报考限电类及数学、物理专业考生。

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家规定,2017年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政策,报考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费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学费7000元/年,工业设计工程(085237)全日制为中韩联合培养专业,学费前两年23000元/年,第三年学费根据韩国汇率情况待定(2014级学生学费72000元,奖学金36000元),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35000元,公共管理(MPA)学费共计24500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24000元/人。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享受:

1、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

2、有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比例20%)、6000元(比例30%)、4000元(比例30%)、2000元(比例20%)四等,100%全覆盖;

3、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根据国家下达名额)。

并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

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2017年我校研究生按照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形式进行招生。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或适当延长的修业年限内,以阶段性集中授课学习的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

2017年我校录取的研究生,修业年限全日制为2.5—3年,非全日制为3—5年。请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河北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